1 总则
1.1 继电保护与安全自动装置(以下简称保护装置)是保证电网安全运行、保护电气设备的主要装置,是组成电力系统整体的不可缺少的重要部分。保护装置配置使用不当或不正确动作,必将引起事故或使事故扩大,损坏电气设备,甚至造成整个电力系统崩溃瓦解。因此,继电保护人员与电网调度及基层单位运行人员一样,是电网生产第一线人员。
1.2 要加强对继电保护工作的领导。各网局、省局及电业局(供电局)、发电厂(以下简称基层局、厂)主管生产的领导和总工程师,要经常检查与了解继电保护工作情况,对其中存在的重要问题应予组织督促解决,对由继电保护引起的重大系统瓦解事故和全厂停电事故负应有的责任。
1.3 继电保护正确动作率及故障录波完好率,应为主管部门考核各基层局、厂的指标之一。对网局及省局应分别以主系统与220kV及以上装置为考核重点。
2 继电保护专业机构
2.1 电力系统继电保护是一个有机整体,在继电保护专业上应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XX电力公司及发电厂设置相应的继电保护专业机构。
2.2 XX电力公司调通中心内设置继电保护组,作为公司继电保护技术管理的职能机构,实现对全网、继电保护专业的领导。同时,继电保护组也是生产第一线的业务部门,负责所管辖系统继电保护的整定计算及运行等工作。需要时,继电保护组内可设试验室。
XX电力公司的继电保护整定计算、技术管理及维护试验工作不宜分散,宜集中于继电保护机构统一管理,此机构可设在调通中心内。发电厂一般应在电气分场设继电保护班(组)。
2.3 继电保护工作专业技术性强,一根线一个触点的问题可能造成重大事故,继电保护机构必须配备事业心强、工作认真细致、肯钻研技术、具有中专及以上水平的理论知识的技术人员,同时,应保持相对稳定。骨干人员调离岗位时,应事先征求上级继电保护机构的意见。
3 继电保护机构管辖设备范围及职责
3.1 继电保护机构负责维护、检验的设备及内容:
3.1.1 继电保护装置:发电机、调相机、变压器、电动机、电抗器、电力电容器、母线、线路的保护装置等。
3.1.2 系统安全自动装置:自动重合闸、备用设备及备用电源自动投入装置、强行励磁、强行减磁、发电机低频起动、发电机自动自同期、按频率自动减负荷、故障录波器、振荡起动或预测(切负荷、切机、解列等)装置及其他保证系统稳定的自动装置等。
3.1.3 控制屏、中央信号屏与继电保护有关的继电器和元件。
3.1.4 连接保护装置的二次回路:
3.1.4.1 从电流互感器、电压互感器二次侧端子开始到有关继电保护装置的二次回路(对多油断路器或变压器等套管互感器,自端子箱开始)。
3.1.4.2 从继电保护直流分路熔丝开始到有关保护装置的二次回路。
3.1.4.3 从保护装置到控制屏和中央信号屏间的直流回路。
3.1.4.4 继电保护装置出口端子排到断路器操作箱端子排的跳、合闸回路。
3.1.5 为继电保护专用的高频通道设备回路。
3.2 继电保护机构应了解掌握的设备及内容:
3.2.1 被保护电力设备的基本性能及有关参数。
3.2.2 系统稳定计算结果及其对所管辖部分的具体要求。
3.2.3 系统的运行方式及负荷潮流。
3.2.4 系统发展规划及接线。
3.2.5 发电厂、变电所母线接线方式。
3.2.6 发电机、变压器中性点的接地方式。
3.2.7 断路器的基本性能;其跳、合闸线圈的起动电压、电流;跳、合闸时间,金属短接时间及其三相不同期时间;辅助触点、气压或液压闭锁触点的工作情况。
3.2.8 直流电源方式(蓄电池、硅整流、复式整流、电容储能跳闸等)、滤波性能及直流监视装置。
3.2.9 电流、电压互感器变比,极性,安装位置;电流互感器的伏安特性。
3.3 调通中心继电保护组的职责:
3.3.1 对直接管辖的系统负责保护装置的配置、整定及运行管理工作。
3.3.1.1 按调度操作范围确定系统保护配置及保护方式,并审定保护原则接线图。有网局的地区,整个超高压网保护配置及保护方式的原则由网局确定。
3.3.1.2 按调度操作范围,定期编制继电保护整定方案。有网局的地区,整个超高压网的整定原则由网局确定。分界点定值由网局审核。
3.3,1.3 按整定范围编制主网继电保护运行说明及处理有关保护的日常运行工作。
3.3.1.4 按整定范围编制主网的最大、最小等值阻抗及为分析故障范围用的各线路接地短路电流曲线。
3.3.1.5 分析所管辖系统的故障及保护动作情况,积累运行资料,总结每年或多年运行经验,研究提出改进措施。有网局的地区,网局负责整个超高压网的分析、总结、改进。
3.3.2 参加基建、营销、农网、基层工区、厂人员所管辖系统的新、扩建工程、设计审核、超高压系统远景及近期规划的讨论。
3.3.3 负责全网继电保护工作的技术管理,提高继电保护运行水平和工作质量。
3.3.3.1 按规定对继电保护动作进行统计分析,提出季、年度总结。
3.3.3.2 对复杂保护装置的不正确动作,组织有关单位进行调查分析、检查,作出评价,制定对策,发事故通报,定期修编反事故措施,并监督执行。
3.3.3.3 生计部组织继电保护专业培训。
3.3.3.4 生计部组织革新改造旧设备,积极慎重的推广新技术。
3.4 基层局、厂继电保护机构的职责:
3.4.1 对运行保护装置的正常维护及定期检验,按时完成保护装置定值的更改工作。
3.4.2 参加有关的新、扩建工程保护装置的选型设计审核,并进行竣工验收。
3.4.3 事故后或继电保护不正确动作后的临时性检验。
3.4.4 按地区调度及电厂管辖范围,定期编制继电保护整定方案及处理日常的继电保护运行工作。
3.4.5 为地区调度、变电所及发电厂编写继电保护运行说明,供有关部门作为编制运行规程的依据,并审核规程的有关部分。
3.4.6 按规定对继电保护动作情况进行定期的统计分析与总结,提出反事故措施。
3.4.7 贯彻执行反事故措施(包括上级机构确定的), 编制保护装置更新改造工程计划。根据整定单位确定的原则接线方案,绘制原理接线等有关图纸,经基层局、厂审定后施工。
3.4.8 对用户会同用电监察部门提出继电保护的原则要求和提供有关定值,监察重要用户继电保护的运行工作。
3.4.9 协助对调度、变电所及发电厂值班人员进行有关保护装置运行方面的技术培训工作。
3.5 网局、省局中心试验所设有继电保护机构时,该机构的职责:
3.5.1 研究改进电网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针对运行中出现的问题,调查研究,总结经验,提出改进措施。
3.5.2 参加复杂保护不正确动作调查、分析及试验工作。
3.5.3 负责对系统初次使用的新型保护装置及安全自动装置的典型检验,并修编其检验规程。
3.5.4 协助现场解决当前存在的和今后将要出现的有关技术问题。
3.5.5 协助网、省局组织技术培训工作,特别是新型保护装置的培训工作。
3.5.6 完成网、省局指定的有关继电保护和安全自动装置的其他工作。
4 岗位责任制
4.1 各级继电保护部门必须建立岗位责任制。网局、省局继电保护部门,一般可划分系统整定运行专责及地区技术管理专责,结合人员的情况作具体安排,使每项职责落实到个人。
4.2 基层局、厂继电保护部门的岗位责任制可结合具体情况,参照以下内容决定。
4.2.1 继电科(班)长岗位责任:
4.2.1.1 科(班)长是全科(班)安全运行工作的组织者,对本部门人员的生产、技术、经济和思想工作和人身设备安全运行负有责任。
4.2.1.2 编制年、季、月工作计划和定检计划,审核继电保护改进工程计划和反事故措施计划,并督促按期完成。
4.2.1.3 组织技术培训和安全活动。
4.2.1.4 要抓紧工作计划的完成;抓技术管理工作、规划制度的执行;抓上级指示、事故通报及反事故措施的贯彻。
4.2.1.5 组织继电保护事故和不正确动作的调查分析工作和整定方案的讨论。
4.2.2 继电专责工程师(技术员)岗位责任:
4.2.2.1 专责工程师(技术员)是继电保护工作的技术负责人,负责做好本部门技术管理工作和编制有关技术性规章制度。
4.2.2.2 负责对继电人员的技术培训,技术革新。定期进行技术问答和技术考核。
4.2.2.3 编制反事故和安全措施计划、试验方案、技术培训和革新计划。
4.2.2.4 参加有关新、扩建工程审核工作;审核更改工程的原理接线图、检验报告和专责组提出的试验时的安全措施;审核整定方案、运行说明、定值通知单和保护动作统计报表。
4.2.2.5 负责继电保护事故和不正确动作的调查分析检验工作,提出对策措施并督促执行。
4.2.2.6 参加电网或电厂远景规划接线和运行方式的研究。
4.2.3 继电运行管理专责人岗位责任:
4.2.3.1 编制继电保护整定方案、继电保护运行说明,根据整定单位确定的反事故措施、改进工程保护原则接线方案,绘制原理接线图;负责处理日常继电保护调度运行事项。
4.2.3.2 收集、整理、健全必要的继电保护图纸资料和电气设备有关参数,制定系统阻抗图、短路电流表。
4.2.3.3 对继电保护的动作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并按月填报。每季和年终提出继电保护运行分析总结和改进意见。参加继电保护事故调查和对录波照片的分析。
4.2.3.4 审核重要用户继电保护方式,向用户和用户试验班提供有关参数和保护整定值。
4.2.3.5 负责填写“继电保护及自动装置动作原始记录本”及其“分析记录本”。记录本内应妥善整理及保管录波照片。
4.2.3.6 参加审核继电保护设计。
4.2.3.7 参加设备专责组现场检验工作,了解继电保护的试验。
4.2.4 设备专责组岗位责任:
4.2.4.1 对所专责的继电设备的质量和安全负有全部责任。对运行的继电设备进行定期检验,及时更改定值,并提出对有可能引起运行的保护装置误动的安全措施。对新、扩建的继电设备进行验收试验或参加交接验收试验。参加继电事故和不正确动作后的临时性检验。
4.2.4.2 装置检验后,应及时写出检验报告、事故分析报告和验收试验报告。在进行检验工作中,每套保护装置应指定试验负责人,在检验周期内,对该保护装置的安全运行(如检验质量、回路正确性等)负有全部责任。
4.2.4.3 做好本专责设备技术管理工作,建立各设备的继电保护技术档案、图纸和资料,并使其符合实际,正确齐全。
4.2.4.4 掌握装置缺陷情况,及时消除并贯彻执行本专责设备反事故措施计划,搞好设备升级、定级工作。
4.2.4.5 负责本专责设备继电保护小型改进工程的施工设计和安装工作。
4.2.4.6 搞好本专责设备继电保护运行分析,做到对异常和不安全现象及时分析,并做好运行记录。
4.2,4.7 经常定期维护好专用试验仪器仪表、试验设备和工具,并保证其准确良好;准备好继电器备品备件,并不断创造新的试验方法和试验工具,提高工效,提高检验质量。
5 调度人员及发电厂、变电所运行人员的继电保护运行工作
5.1 继电保护是电力系统、发电厂及变电所运行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调度人员及厂、所运行人员熟悉掌握继电保护,是胜任运行工作的必要条件,是运行工作水平的重要标志。
调度人员应做到:
能按规程正确指挥及监督继电保护的操作及运行;
能按继电保护动作情况分析判断系统故障及异常情况;
能按通知单掌握定值及允许最大负荷;
熟悉继电保护动作基本原理及典型接线;
熟悉继电保护调度运行规程;
熟悉继电保护整定方案及整定原则。
厂、站运行人员应做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