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 自动化系统和设备事故、障碍的评定和处理
10.3.1 由于自动化设备故障,构成现行部颁《电力生产事故调查暂行规定》所列事故条款之一者记为事故。
10.3.2主站系统故障导致自动化系统主要功能失效,对电力调度生产造成直接影响的,主站SCADA系统连续失效时间超过24小时者,应定为障碍;调度数据网络故障按其影响程度分为如下等级:核心、骨干节点路由设备导致主要功能失效24小时,定为障碍;多个核心、骨干节点故障导致网络瘫痪,定为障碍。
10.3.3子站自动化设备主要功能连续故障停用时间超过48小时者,定为障碍;重要发电厂、500kV变电站及220kV枢纽变自动化设备主要功能连续故障停用时间超过24小时者,定为障碍。
10.3.4 主站和子站系统安全防护措施出现漏洞遭到病毒或黑客攻击,引起系统主要功能失效,定为障碍。
10.4调度自动化系统运行管理考核考评工作由上一级调度管理机构负责,自动化系统每月运行和专业管理的情况和考评结果按月在自动化系统运行简报上公布。
10.5 自动化系统年终考评结果将作为调度机构年度考评的重要依据之一。
10.6自动化系统有关运行指标和计算公式。
10.6.1 运行指标
10.6.1.1 自动化系统遥测总准确度引用误差不大于±1.5%。
调度端自动化显示值-标准值
遥测点误差值= ×100%
总量程
10.6.1.2 遥测合格率(月) ≥95%
遥测总路数×全月总小时数-∑每路遥测月不合格小时数
遥测合格率(月)= ×100%
遥测总路数×全月总小时数
注:(1)远动装置故障等原因引起YC不可用,应统计为YC不合格。
(2)不合格小时数是指从发现不合格值开始,到校正合格时为止的小时数。
(3)某路YC的误差超过YC规定的误差值时,应视为不合格。
10.6.1.3 事故遥信动作正确率(年)基本指标为100%
年正确动作次数
遥信事故动作正确率(年)= ×100%
年正确动作次数 十 年拒动、误动次数
注:(1)事故遥信动作正确率只统计属管辖范围内的断路器开关位置信号。
(2)事故时,开关跳合情况与调度端事故YX事项记录吻合时则为正确动作;无记录则为事故YX拒动;记录不正确为事故YX误动。
(3)事故时,开关跳闸后重合闸成功的可以不作事故YX统计。
(4)每月统计事故YX正确动作次数及拒动、误动次数,每年统计其年动作正确率。
10.6.1.4 遥控动作正确率(月)≥98%
遥控月正确动作次数
遥控动作正确率(月)= ×100%
月总操作次数
10.6.1.5 远动装置(RTU)和转发装置可用率(月)≥98%
全月日历总小时数×n-∑远动装置停用小时数
远动装置可用率(月)= ×100%
全月日历总小时数×n
注:(1)远动装置停用小时数包括装置故障和各类检修及电源故障时间。
(2)转发装置故障引起的各站远动停运应统计为各站远动装置故障。
(3)远动装置可用率按各单位总运行套数计算。
10.6.1.6 远动系统平均可用率(月)基本要求≥99.99%
全月日历总小时数×套数-∑各套设备月停用小时数
远动系统运行率(月)= ×100%
全月日历总小时数×套数
注:(1)远动系统停用小时数包括装置故障、各类检修、通道故障及检修、转发故障、电源及其它原因造成远动系统停用的时间。
(2)远动系统可用率按各单位总运行套数计算。
10.6.1.7 计算机系统可用率(月)单机系统≥95%,双机系统≥99.8%
全月日历总小时数-计算机系统月停用小时数
计算机系统可用率(月)= ×100%
全月日历总小时数
注:(1)计算机系统停用小时数包括影响系统功能的主机硬件、软件、电源停用小时数总和加影响局部功能各类设备停用的折算时间总和。
(2)局部功能设备(仅指供调度使用)分为显示器、打印机两类。
其折算小时数如下公式计算:
同类设备停用时间总和
局部功能各类设备停用时间总和 = ∑
同类设备总台数×局部功能设备种类数
10.6.1.8 调度自动化系统可用率(月)基本要求≥99.99%
全月日历总小时数-调度自动化系统月停用小时数
调度自动化系统可用率(月)= ×100%
全月日历总小时数
∑远动终端系统停用时间
调度自动化系统停用小时数= 计算机系统停用时间 +
远动终端总数
10.6.1.9负荷总加完成率(月)基本要求≥90%,争取≥95%
已采集的统配各 (全月日历时间-
∑ ×
关口负荷计划值 当月不合格时间)
负荷总加完成率(月)= ×100%
应采集的统配各关
× 全月日历时间
口负荷计划值之和
注:(1)全网用电负荷各关口点由省公司发输电部定义。
(2)各关口值指相应的各关口有功功率的最大值。
(3)当月不合格时间指当月关口负荷YC数据不合格时间。
10.6.1.10 调度日报表合格率(月)基本要求≥93%, 争取≥96%
全月调度日报表合格张数
调度日报表合格率(月)= ×100%
全月调度日报应制张数
注:(1)合格调度日报表是指日报数据合格率≥95%的报表。
日报表中遥测合格的数据数
日报数据合格率 = ×100%
日报表中应采集的遥测数据总数
(2)日报表中YC合格的数据为调度员审核的数据,按每天一张统计。
10.6.1.11 RTU(综自)覆盖率为100%
已安装的RTU(综自)数
RTU(综自)覆盖率 = ×100%
应安装的RTU(综自)数
注:(1)RTU(综自)覆盖率按各级调度机构所辖范围厂、站统计。
10.6.2 85%以上实时监视画面对命令的响应时间≤3~5%秒。
10.6.3 状态估计覆盖率≥100%, 状态估计可用率≥95%,单次状态估计计算时间≤10S。
10.6.4 遥测估计合格率≥95%。
10.6.5 调度员潮流合格率≥95%,调度员潮流计算机结果误差≤2.5%,单次潮流计算时间≤10S。
10.6.6 负荷预报运行率100%,负荷预报准确率≥96%。
10.7 缺陷处理标准
设备缺陷按其对电网安全运行的威胁程度和设备健康状况分为四类,即:Ⅰ类设备缺陷、Ⅱ类设备缺陷、Ⅲ类设备缺陷、Ⅳ类设备缺陷。
10.7.1 Ⅰ类设备缺陷:指严重程度已经危及人身或设备安全,随时可能导致事故的发生,必须立即消除或安排检修,以及采取必要的安全、技术措施的设备缺陷。Ⅰ类设备缺陷消除时间不超过24小时。
10.7.2 Ⅱ类设备缺陷:指缺陷比较严重,在短期内虽不会使设备发生事故或威胁人身和设备安全,但需在近期内安排消除或消除前应加强监视、跟踪的设备缺陷。Ⅱ类设备缺陷消除时间不超过一个月。
10.7.3 Ⅲ类设备缺陷:指设备部件伤损或缺少应有的附属装置,近期对设备安全、经济运行影响不大的,需结合计划检修、临时停运或不需停电进行处理的设备缺陷,但该类缺陷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Ⅲ类设备缺陷的消除时间不超过三个月。
10.7.4 Ⅳ类设备缺陷: 指缺陷比较轻微,不影响设备的安全运行和供电能力,且在较长时间(指一个小修周期内)不会有明显加剧或恶化的需安排停电处理的缺陷,该类缺陷经本单位批准可延期结合停电处理,但必须在设备的一个小修周期内完成。Ⅳ类设备缺陷的消除时间不超过该设备的一个小修周期。
具体分类方法标准详见《市供电有限公司输变电设备缺陷管理规定》。
11附录
11.1电力调度自动化系统(设备)检修申请单 (附录A)
11.2月地区电网调度系统运行情况统计表 (附录B)
11.3月地区电网调度系统运行情况分类统计表(附录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