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项目内容 | 标准分 | 评价方法 | 评价依据 |
1 | 光伏组件、汇流箱制造方提供的技术文件、图纸、试验报告、调试报告应完整齐全,并符合相关标准。 | 15 | 查阅光伏组件技术资料、试验、调试报告,查阅监控系统参数设定值。 | 1.《光伏发电站设计规范》第6.3.1、6.3.2、6.3.3、6.3.4、6.3.10、6.3.11、6.3.12、6.3.13条; 2.《晶体硅光伏(PV)方阵I-V特性的现场测量》; 3.《光伏(PV)组件安全鉴定 第2部分:试验要求》; 4.《光伏器件 第6部分 标准太阳电池组件的要求》。 |
2 | 汇流箱应配置防止过电压的设施。 | 20 | 查阅设备资料、图纸资料,现场查看。 | 《光伏发电站设计规范》第6.3.12条。 |
序号 | 项目内容 | 标准分 | 评价方法 | 评价依据 |
1 | 逆变器、直流配电柜制造方提供的技术文件、图纸、试验报告、调试报告应完整齐全,并符合相关标准。 | 15 | 查阅逆变器的技术资料、试验、调试报告,查阅监控系统参数设定值。 | 《光伏发电工程验收规范》第6.2条。 |
2 | 逆变器应具有防孤岛能力。 | 20 | 查阅逆变器技术资料。 | 《光伏发电站设计规范》第6.3.5、6.3.6、6.3.7、6.3.8、6.3.9、9.3.3条。 |
3 | 逆变器温度控制、通风系统完备。 | 15 | 现场检查。 | 1. 《光伏发电站设计规范》第11.2.9条; 2. 《光伏发电工程验收规范》第4.3.7条。 |
序号 | 项目内容 | 标准分 | 评价方法 | 评价依据 |
1 | 变压器交接试验项目应齐全,预防性试验项目、结果合格;110kV及以上变压器局部放电试验合格。 | 20 | 查阅试验、分析报告。 | 1.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 电气设备交接试验标准》第7章; 2. 《电力设备预防性试验规程》第6.1、6.2、6.3、6.4条。 |
2 | 运行中变压器的温度不应超出规定值,就地及远方测温装置应准确,误差应符合规范要求;测温装置应校验合格。 | 15 | 查阅运行记录、温度计校验报告,现场检查。 | 1. 《电力变压器 第2部分 温升》第4条; 2. 《电力变压器运行规程》第3.1.5、4.1.3、4.1.4、 6.1.5、6.1.6条。 |
3 | 涉网变压器分接开关动作正常(有载开关及操作机构应无缺陷)、接触良好,测试合格。 | 10 | 查阅交接试验报告;查阅预防性试验、大修后试验报告。 | 1. 《电力变压器运行规程》第5.4.1、5.4.2、5.4.3、5.4.4条; 2. 《变压器分接开关运行维修导则》第5、7.2、7.3条; 3. 《电力设备预防性试验规程》第6.1条表5之18。 |
4 | 变压器油按规定周期进行测试,油色谱分析结果合格;油浸变压器的油枕及套管的油位正常,各部位无渗漏现象,35~66kV的8MVA及以上变压器和110kV及以上变压器油枕中应采用胶囊、隔膜、金属波纹管式等油与空气隔离措施,维护情况良好;强迫油循环变压器冷却装置的电源设置符合规程要求、冷却系统运行正常。 | 20 | 查阅产品说明书及有关资料、试验报告,现场检查。 | 1. 《电力变压器运行规程》第5.1.4条a、b、f,5.1.6条c; 2. 《变压器油中溶解气体分析和判断导则》第9、10章。 |
序号 | 项目内容 | 标准分 | 评价方法 | 评价依据 |
1 | 电力电缆试验项目应齐全,试验结果合格。 | 15 | 查阅交接试验报告或预防性试验报告。 | 1.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 电气设备交接试验标准》第18章; 2. 《电力设备预防性试验规程》第11章。 |
2 | 10kV及以上高压电缆头制作人员应经过专业培训,并持证上岗。 | 10 | 查特殊工种上岗证。 |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 电缆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第6.1.1、6.1.2、6.1.3、6.1.4条。 |
3 | 电缆沟内电缆敷设应整齐。直埋电缆应规范,地面标志符合要求。 | 10 | 现场检查。 | 1.《电气装置安装工程 电缆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第4.2、5.1、5.2条; 2.《电力工程电缆设计规范》。 |
序号 | 项目内容 | 标准分 | 评价方法 | 评价依据 |
1 | 电气设备交接试验项目应齐全、结果合格;SF6气体绝缘的电气设备,SF6气体检测项目齐全,结果满足要求。SF6气体密度继电器及压力动作阀应符合产品技术条件的规定。 | 20 | 查阅电气设备出厂资料、交接试验报告、查阅缺陷记录、现场检查。 | 1.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 电气设备交接试验标准》第11、12、13、14章; 2. 《电力设备预防性试验规程》第8.1、8.2、8.3、8.6、8.10条; 3. 《变电站运行导则》第6.6.1条。 |
2 | 升压站断路器额定电流符合实际工况;各类电气设备连接引线接触良好;各部位不应有过热现象。 | 15 | 查阅红外测温、夜间巡视记录,现场检查。 | 1. 《高压开关设备和控制设备标准的共用技术要求》第4.4.1、4.4.2、4.4.3条; 2. 《带电设备红外诊断应用规范》第4、5章。 |
3 | 无功补偿装置的调节符合设计要求,投切方式按电网调度部门的要求执行。 | 10 | 查阅无功补偿装置技术资料,光伏电站输出电压历史记录等。 | 1. 《电网运行准则》第6.6.2.1、6.6.2.2条; 2. 《并网调度协议(示范文本)》第7.4条; 3. 《光伏发电站设计规范》第8.6条; 4. 《光伏发电站无功补偿技术规范》第9.1条。 |
序号 | 项目内容 | 标准分 | 评价方法 | 评价依据 |
1 | 变压器中性点应有两根与主接地网不同地点连接的接地引下线,其截面应满足系统最大短路电流热稳定要求。 | 20 | 查隐蔽工程记录,现场检查。查阅调度部门参数文件,核对热稳定计算。 | 《防止电力生产重大事故的二十五项重点要求》第17.7条。 |
2 | 光伏发电系统及高、低压配电装置实测接地电阻应满足设计及规程要求,并应进行接地引线的电气导通测试。 | 15 | 查阅测试记录,现场检查。 | 1.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 电气设备交接试验标准》第26章; 2. 《系统接地的型式及安全技术要求》第5条。 |
3 | 升压站主接地网及电气设备接地引线的截面应满足系统最大短路电流热稳定要求。 | 15 | 查阅热稳定校验计算书。 | 1.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 接地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第3.2.6条; 2. 《交流电气装置的接地》第6.2.7、6.2.8、6.2.9条,附录C。 |
4 | 汇流箱、电池支架应可靠接地。 | 10 | 现场检查。 | 1.《光伏发电站施工规范》第5.8.3、5.8.5条; 2.《光伏发电工程验收规范》第4.3.6条。 |
序号 | 项目内容 | 标准分 | 评价方法 | 评价依据 |
1 | 升压站防直击雷保护范围应满足被保护设备、设施和架构、建筑物安全运行要求;避雷器配置和选型应正确,泄漏电流指示应在正常范围内,避雷器试验合格。 | 15 | 现场检查,按规程要求进行查阅分析,查阅有关图纸及设备说明书。 | 1. 《交流电气装置的过电压保护和绝缘配合》第5.2.1-5.2.7、7.1.6-7.1.9条; 2.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 电气设备交接试验标准》第21章; 3. 《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 |
2 | 110kV及以上变压器中性点过电压保护应完善、可靠。 | 10 | 现场检查,查阅相关图纸资料,如无间隙可装设避雷器。 | 《交流电气装置的过电压保护和绝缘配合》第4.1.1条b、4.1.5条c、7.3.5条。 |
3 | 10kV-35kV高压配电装置应有防止谐振过电压的措施。 | 10 | 查阅有关图纸资料、变电站运行规程和反事故措施等,现场检查。 | 《交流电气装置的过电压保护和绝缘配合》第4.1.2、4.1.5、4.1.6、4.1.7条。 |
4 | 光伏发电站送出线路的过电压保护应满足相应规程要求,图纸、资料应齐全。 | 10 | 查阅有关资料,现场检查。 | 1. 《交流电气装置的过电压保护和绝缘配合》第6.1.1、6.1.2、6.1.4、6.1.7、6.1.8、6.1.9条; 2. 《66kV及以下架空电力线路设计规范》第6.0.14条; 3. 《110~500kV架空送电线路设计技术规程》第9.0.1条。 |
5 | 光伏电池及汇流系统应具备防雷保护功能(每个光伏子系统的输入输出端应具有防止雷电串扰的保护措施),图纸资料齐全。 | 15 | 现场检查,查阅汇流箱资料、接地电阻试验报告和有关图纸资料。 | 《光伏发电站设计规范》第6.3.12条。 |
序号 | 项目内容 | 标准分 | 评价方法 | 评价依据 |
1 | 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的配置和选型符合国家和电力行业标准,满足电网安全要求。 | 10 | 现场检查保护配置。 | 《继电保护和安全自动装置技术规程》第3.3条。 |
2 | 严格执行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的反事故措施。 | 10 | 重点检查双重化、电源、交流回路接地、抗干扰接地等。 | 1.《防止电力生产重大事故的二十五项重点要求》第13章; 2.《电力系统继电保护和安全自动装置反事故措施要点》第1-15章。 |
3 | 直接并网侧的保护用电压互感器和电流互感器的精度应满足要求,电流互感器(包括中间变流器)应进行规定的误差校核并合格。 | 5 | 查阅有关设备资料、检验报告。 | 1. 《继电保护和安全自动装置技术规程》第6.2.1、6.2.2条; 2. 《继电保护和电网安全自动装置检验规程》第6.1.2条。 |
4 | 二次系统回路应图实相符;应建立二次图纸管理制度,规范图纸管理;应有满足二次系统及时维护需要的易损和关键器件的备品备件。 | 5 | 抽查部分设备的图纸与实际核对,图纸实行微机化管理。 | 1. 《微机继电保护装置运行管理规程》第6.2条; 2. 《防止电力生产重大事故的二十五项重点要求》第13.2条。 |
5 | 凡属电网调度管辖范围内的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应经过相关调度部门的审查,并与电网调度联合调试。光伏发电站站内的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整定计算方案或定值通知单的审批手续需完备;所有继电保护装置只有在检验和整定完毕,并经验收合格后,方具备并网试验条件。 | 20 | 查阅保护经相关调度部门审查后的资料,相关保护调试完成后的报告、记录。 | 1. 《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运行管理规程》第8.5条; 2. 《电网运行准则》第5.3.2.2、5.3.2.3条; 3. 《并网调度协议(示范文本)》第10章。 |
6 | 电压、电流二次回路应按规定(如用一次负荷电流和工作电压)检查二次回路接线、相位及极性的正确性。 | 10 | 查阅相关试验、验收记录。 | 《继电保护及电网安全自动装置检验规程》第5.2.4、6.2.7、8.2条。 |
7 | 逆变器应具备控制、保护和滤波功能。 | 10 | 查阅逆变器技术资料、试验报告、调试报告。 | 《光伏发电站设计规范》第6.3.5、6.3.6条。 |
8 | 涉网的继电保护和安全自动装置(含故障录波装置、保护及故障信息管理系统)应完成必要的联调试验,并与相关一次设备同步投入运行。 | 10 | 查阅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故障录波等系统的定值通知单、调试报告。 | 1. 《电网运行准则》第5.3.2.1条d; 2. 《防止电力生产重大事故的二十五项重点要求》第13.8条。 |
9 | 建立完备技术档案(设备台帐、试验报告、测试设备检定记录、测试数据等),且资料管理规范整齐。 | 5 | 查阅资料或记录。 | 《微机继电保护装置运行管理规程》第6.3条。 |
10 | 有符合现场实际的运行规程,运行人员应认真学习掌握,并做好保护装置的日常维护管理工作。 | 5 | 现场检查。 | 《微机继电保护装置运行管理规程》第4.2.3、5.2条。 |
11 | 保护柜及端子箱内按钮、继电器、压板、试验端子、空气开关名称齐全、清晰准确,着色符合规范要求;二次系统回路标识清晰、正确、齐全;变电站静态型保护应在装置箱体和保护屏下部设置等电位接地母线,与接地网的联接应符合规范要求;防火封堵整洁严密。 | 5 | 现场检查。 | 1.《电气装置安装工程 盘、柜及二次回路结线施工及验收规范》第1-5章; 2.《继电保护和安全自动装置技术规程》第6.5.3条; 3.《微机继电保护装置运行管理规程》第9.3.2条。 |
12 | 光伏发电站应具备防孤岛能力、低电压穿越能力和逆功率保护的功能,各保护之间的定值应相互配合。 | 15 | 查阅试验报告或记录,现场检查。 | 《光伏发电站设计规范》第6.3.5、9.2.4、9.3.2、9.3.3条。 |
13 | 光伏发电站应装设专用故障录波装置。故障录波装置应记录故障前10s到故障后60s的情况,并能够与电力调度部门进行数据传输。 | 10 | 查阅装置的故障量清单,并进行现场检查;现场检查录波资料的管理情况。 | 1. 《继电保护和安全自动装置技术规程》第5.8条; 2. 《光伏发电站设计规范》第9.3.6条; 3. 《220~500kV电力系统故障动态记录技术准则》第4.1、4.2、4.3条。 |
14 | 按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定检计划完成定检。 | 5 | 查阅定检计划和检验完成情况及检验报告。 | 《继电保护和电网安全自动装置检验规程》第4.1.2、4.1.3、4.2条的规定。 |
15 | 光伏发电站应配备足够的、连续平滑调节的无功补偿设备,无功功率的调节范围和响应速度,应满足光伏电站并网点电压调节的要求,通过并网验收测试。 | 10 | 查阅无功补偿装置的设计图纸、厂家有关资料和现场检验报告或记录。 | 《光伏发电站接入电力系统技术规定》第6.2、7.1、8.4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