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项目内容 | 标准分 | 评价方法 | 评价依据 |
1 | 蓄电池组容量应满足需要,蓄电池不应存在连接片松动和腐蚀现象,壳体无渗漏和变形,极柱与安全阀周围无酸雾溢出。 | 10 | 查阅设计资料,现场检查蓄电池状况。 | 1. 《电力系统用蓄电池直流电源装置运行与维护技术规程》第6.3.4条b; 2. 《电力工程直流系统设计技术规程》第4.1.1、4.1.2、4.2.1、4.3.2、5.1、5.2.1、5.2.2、7.1.1、7.1.5、7.1.6、9.1条。 |
2 | 对蓄电池组的单只电池端电压应进行在线监测或定期测量检查。 | 10 | 查阅测试记录,现场检查在线监测装置运行状况。 | 《电力系统用蓄电池直流电源装置运行与维护技术规程》第6.1.1条b、第6.2.1条c、第6.3.1条b。 |
3 | 浮充运行的蓄电池组浮充电压、电流的调节应适当;蓄电池应定期进行核对性充放电试验,保证其容量在规定范围内;应对UPS交直流电源输入进行切换试验,并做好试验记录(含调度自动化及通信专业、逆变器控制用直流系统)。 | 10 | 查阅充放电记录,现场检查浮充电电压、电流。 | 1. 《电力工程直流系统设计技术规程》第7.2.1、7.2.2、7.2.3、7.4.1、7.4.2、9.1条; 2. 《电力系统用蓄电池直流电源装置运行与维护技术规程》第5.2.10、6.1、6.2、6.3条。 |
4 | 直流母线电压波动范围、纹波系数符合规程要求;直流系统绝缘监察或绝缘选检装置应定期试验,运行正常。 | 10 | 查阅试验报告或记录,现场检查。 | 1. 《电力工程直流系统设计技术规程》第4.2、6.3、6.4.2、7.2.1条; 2. 《电力系统用蓄电池直流电源装置运行与维护技术规程》第5.3、5.4条。 |
5 | 直流设备档案和运行维护记录应齐全。 | 5 | 查阅相关资料、记录。 | 《电力系统用蓄电池直流电源装置运行与维护技术规程》第5.3.9条。 |
序号 | 项目内容 | 标准分 | 评价方法 | 评价依据 |
1 | 自动化设备及与其通信的其他设备的运行应稳定可靠,自动化各项指标达到规定要求。 | 5 | 现场检查,查阅运行资料。 | 1. 《电网运行准则》第5.3.4条; 2. 《电力系统调度自动化设计技术规程》第5.2、5.3条; 3. 《并网调度协议(示范文本)》第11.2、12.2条; 4. 《远动终端设备》第3章。 |
2 | 电站自动化子站设备应完成与相关电网调度自动化系统(EMS、TMR、WAMS)及相关各系统的联调试验和信息采集(含逆变器信息量)核对工作,并满足调度自动化数据接入要求。 | 10 | 查阅设计资料、设备说明书、接入系统审查资料,现场检查。 | 1.《电网运行准则》第5.3.2条; 2.《电力调度自动化系统运行管理规程》第5.4条。 |
3 | 计量关口应装设电量计量表计、自动采集装置,应按调度要求传送数据。 | 5 | 现场检查关口表及采集传送装置状况。 | 1. 《电网运行规则(试行)》第二十条第八款; 2. 《电能量计量系统设计技术规程》第4.0.1、4.0.6条; 3. 《并网调度协议(示范文本)》第11.2条。 |
4 | 电度表及采集器精度配置满足计量要求并进行综合误差校验。 | 5 | 现场检查,查阅运行资料。 | 《电能量计量系统设计技术规程》第7.1.2、7.1.14条。 |
5 | 调度自动化设备技术、管理资料(设备台帐、试验报告、测试设备检定记录、测试数据等)应完整、齐全,且资料管理规范。 | 5 | 现场检查,查阅管理文件、运行资料。 | 《电力调度自动化系统运行管理规程》第5.4条。 |
6 | 远动、通信专业人员不能随意断、停自动化子站系统设备使用的数据传输信道,因工作需要断开通道,改变远动信息序位、参数值时须事先征得有关调度部门的同意。 | 5 | 现场检查,并与上级调度自动化部门核实。 | 《电力调度自动化系统运行管理规程》第5.2.7、5.4、8.4条。 |
7 | 自动化设备应配备两路独立电源,应配置不间断电源(UPS),容量使用时间不小于1h。 | 5 | 查阅设计图纸和UPS说明书,现场检查设备状况。 | 《电力系统调度自动化设计技术规程》第5.2.10、7.0.3、7.0.4条。 |
8 | 自动化屏柜、设备及二次线缆的屏蔽层应可靠接地,接地电阻应满足自动化设备要求;远动通信通道与通信设备的接口处应设置通道防雷保护器。 | 5 | 现场检查。 | 1. 《电力系统调度自动化设计技术规程》第5.2.8条; 2.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 盘、柜及二次回路接线施工及验收规范》第2.0.6条。 |
9 | 自动化屏柜、设备及线缆应悬挂规范清晰的标志牌,布线应符合规程要求。 | 5 | 现场检查。 |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 盘、柜及二次回路接线施工及验收规范》第3.0.4、4.0.4条。 |
10 | 应制定自动化子站设备安全应急预案和故障处理措施,并报主管安全部门备案;应定期进行应急预案演练。应建立健全自动化子站设备运行、检修规程与消缺等各项管理制度;应有设备运行、检修与消缺记录。 | 10 | 查阅资料和备份的介质等。 | 1.《电力二次系统安全防护规定》第十、十二条; 2.《电力二次系统安全防护总体方案》第4章; 3.《电力调度自动化系统运行管理规程》第5.3条。 |
11 | 建立健全电力二次系统安全管理制度和体系,制定《电力二次系统安全防护方案》,落实安全分级负责制;建立健全电力二次系统安全的联合防护和应急机制,制定并完善应急预案。 | 10 | 查阅《电力二次系统安全防护方案》,控制区功能资料及相关的安全措施,电力二次系统安全管理制度及体系、应急预案。 | 1. 《电力二次系统安全防护规定》第五条; 2. 《电力二次系统安全防护总体方案》第2.2、2.3.1、2.3.3、2.4.1、2.4.3条。 |
12 | 光伏发电站并网、运行、检修等应严格执行电网调度命令。若光伏电站的运行危及电网安全稳定运行,调度有权暂时将光伏电站解列。光伏电站在紧急状态或故障情况下退出运行后,应在调度的安排下有序并网恢复运行。 | 5 | 查阅运行记录。 | 1. 《电网运行准则》第6.8、6.15条; 2. 《并网调度协议(示范文本)》第七章。 |
序号 | 项目内容 | 标准分 | 评价方法 | 评价依据 |
1 | 调度通信设备应执行所在电网调度机构有关通信设备维护检修管理规定。应建立健全运行设备维护、检修与消缺等管理制度;按相关技术标准定期对通信设备进行维护和检修,并有设备检修与消缺记录。 | 10 | 查阅检测、维护记录,现场检查。 | 1. 《电网运行准则》第6.13.3条; 2. 《电力系统通信管理规程》第4.1.1、4.1.2、5.7.1、5.7.4条; 3. 《电力系统微波通信运行管理规程》第4.1、4.2条; 4. 《电力系统光纤通信运行管理规程》第4.4条。 |
2 | 通信设备技术、管理资料应完整、齐全。 | 5 | 现场检查,查阅管理资料。 | 《电力系统通信管理规程》第6.4.3条。 |
3 | 通信屏柜、设备、配线架及二次线缆的屏蔽层应可靠接地,接地电阻测试结果应合格;每年雷雨季节前应对通讯屏柜和通信设备接地设施进行检查。 | 10 | 现场检查屏体接地及接地网状况;查阅接地电阻测试报告。 | 1. 《电力系统通信站过电压防护规程》第3.1.3条、附录B; 2. 《电力系统通信管理规程》第5章; 3.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 盘、柜及二次回路接线施工及验收规范》第2.0.6、4.0.4条。 |
4 | 通信屏柜、设备及线缆应悬挂规范清晰的标志牌,布线应符合规程要求;保护复用通道、部件和接线端子应采用与其它设备有明显区分的标志牌。 | 5 | 现场检查。 |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 盘、柜及二次回路接线施工及验收规范》第三、四章。 |
5 | 通信调度台或电话机的配置应满足安全生产的要求;调度录音系统应运行可靠、音质良好。 | 5 | 现场抽查,听录音。 | 1. 《电力系统数字调度交换机》; 2. 《电力系统调度通信交换网设计技术规程》; 3. 《电力系统通信管理规程》第5.1.1、5.1.2、5.1.3条。 |
6 | 应制定通信设备安全应急预案和故障处理措施,并报主管安全部门备案。 | 10 | 现场检查应急措施、制度及记录。 | 1. 《电力系统通信管理规程》第8.3条; 2. 《电网运行规则(试行)》第四十六条; 3. 《发电厂并网运行管理规定》第八条。 |
序号 | 项目内容 | 标准分 | 评价方法 | 评价依据 |
1 | 各级人员岗位责任落实并签订相关协议。 | 15 | 查阅资料、相关协议。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七条。 |
2 | 光伏电站应具备并严格执行满足电力安全运行管理的并网设备、装置、系统运行、检修相关的工作票制度、操作票制度、交接班制度、设备巡回检查制度、操作监护制度、维护检修制度、消防制度(简称“两票五制”)以及缺陷管理制度、现场运行管理制度、运行分析制度等。 | 10 | 查阅管理文件、相关制度、规程等资料。 |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七、十九条; 2. 《电力安全生产监管办法》第九条; 3. 《发电厂并网运行管理规定》第六条。 |
3 | 光伏电站应具备适应电力安全运行需要的相关记录(事故、异常运行记录、设备定期试验记录、巡回检查记录、运行日志、缺陷记录) | 10 | 查阅各项记录。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九条。 |
4 | 应按照电力调度机构制定的运行方式组织电力生产。严格执行调度命令并具备相关记录(包括调度命令记录、负荷曲线记录等)。 | 10 | 现场查阅调度操作命令记录等。查阅相关制度、规程等资料。 | 1. 《发电厂并网运行管理规定》第十八、十九、二十条; 2. 《电网运行规则(试行)》第三十七条。 |
5 | 生产场所应整洁,照明充足,事故照明良好。 | 10 | 现场检查。 | 《35~110kV变电所设计规范》第3.8条。 |
6 | 高低压配电室应有防止小动物进入的措施。 | 10 | 现场检查。 | 《变电站运行导则》第8.7条。 |
序号 | 项目内容 | 标准分 | 评价方法 | 评价依据 |
1 | 技术标准健全。 | 10 | 查阅相关的国家、行业技术标准收集情况。 |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十条; 2. 《电力安全生产监管办法》第九条。 |
2 | 应建立生产技术管理机构,健全技术管理制度,健全设备技术档案。 | 10 | 查阅管理资料。 |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十七、二十、二十九条; 2.《电力安全生产监管办法》第九条。 |
3 | 应具备满足光伏电站安全运行需要的维护检修制度。 | 15 | 查阅制度等资料。 |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十七条第(二)款; 2. 《电网运行准则》第6.3条; 3. 《发电厂并网运行管理规定》第六条。 |
4 | 应落实电气绝缘、继电保护、电能质量等技术监督责任,健全技术监督制度。 | 15 | 检查机构、计划、记录、报告、总结。 | 1. 《电网运行准则》第5.4.5条e; 2. 《电力技术监督导则》第3.1、3.2、3.3、4.3.1、4.3.2、4.3.3、4.3.10、5.4条; 3. 《高压电气设备绝缘技术监督规程》第3.1、4、5、6、7、8.1.1、8.1.3、8.2、8.3条。 |
5 | 根据《防止电力生产重大事故的二十五项重点要求》制定本站反事故措施(防止人身伤亡、防止火灾、防止电气误操作、防止继电保护、防止污闪事故等措施)。 | 15 | 查阅电站反事故措施资料。 | 1.《电网运行规则(试行)》第四十六条; 2.《发电厂并网运行管理规定》第七、八条; 3.《防止电力生产重大事故的二十五项重点要求》。 |
序号 | 项目内容 | 标准分 | 评价方法 | 评价依据 |
1 | 年度安全生产目标明确,有保证安全目标实现的相关措施。 | 15 | 查阅相关资料。 | 《电力安全生产监管办法》第三、九条(一)款。 |
2 | 严格执行《电力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条例》和《电力安全事件监督管理暂行规定》,并结合站内实际制定安全管理规定,明确电力安全事件分级分类标准、信息报送制度、调查处理程序和责任追究制度等内容。 | 15 | 现场检查。 | 1. 《电力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条例》第五、六条; 2. 《电力安全事件监督管理暂行规定》第四条。 |
3 | 应定期开展安全活动,及时分析各种不安全问题。 | 10 | 查阅安全活动记录,月度生产安全分析会记录。 |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十一、二十一条; 2. 《电力安全生产监管办法》第九条。 |
4 | 认真执行培训制度,制订培训计划。 | 10 | 查阅计划等资料。 |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一条; 2.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第二章第六条。 |
5 | 工作票、操作票制度执行情况良好。 | 10 | 查阅相关资料。 | 1. 《防止电力生产重大事故的二十五项重点要求》第20.2.1条; 2. 《发电厂并网运行管理规定》第六条。 |
6 | 反事故措施计划和安全技术劳动保护措施计划(简称“两措”计划)执行正常。建立“两措”计划管理制度和隐患排查制度。 | 10 | 查阅管理制度、计划文件,执行总结。 | 1. 《电网运行规则(试行)》第四十六条; 2. 《发电厂并网运行管理规定》第七、八条; 3. 《并网调度协议(示范文本)》第3章。 |
7 | 发生安全事故、事件后,及时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落实责任,制定防范措施。 | 10 | 查阅记录、措施等资料。 | 1. 《电力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条例》第五、六、七条; 2. 《电力安全事件监督管理暂行规定》第八条。 |
8 | 作业现场管理规范。 | 10 | 现场检查。 | 《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发电厂和变电站电气部分)。 |
9 | 做好自然灾害的预防及应急救援工作,防汛工程设施完备齐全,应定期检查防洪沟是否畅通。 | 10 | 查设计文件,现场实地检查。 | 1. 《变电站总布置设计技术规程》第4.0.1条; 2. 《变电站运行导则》第8.6条。 |
序号 | 项目内容 | 标准分 | 评价方法 | 评价依据 |
1 | 设备台帐健全。 | 15 | 查阅台帐资料。 | 1.《电力技术监督导则》第6.7条; 2.《光伏发电工程验收规范》第6.2.1条。 |
2 | 应制定并执行设备缺陷管理制度。 | 10 | 查阅制度、缺陷记录。 | 《电力安全生产监管办法》第九条。 |
3 | 安全警示牌及设备铭牌、名称、编号等标志清晰、齐全。 | 10 | 现场检查。 |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八条; 2. 《安全色》; 3. 《安全标志及其使用导则》。 |
4 | 建立设备可靠性管理制度,统计主设备非正常停运时间,建立主设备可靠性台账。 | 10 | 查阅制度、主设备非停记录等资料。 | 《电网运行规则(试行)》第四十七条。 |
序号 | 项目内容 | 标准分 | 评价方法 | 评价依据 |
1 | 光伏发电站消防设计及设施应符合规程要求,并进行消防验收、备案。 | 15 | 查设计文件,现场检查,查阅资料。 | 1.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九、十三条; 2. 《电力设备典型消防规程》第4.0.1.6、7.4.3、7.4.4、7.4.7条; 3. 《火力发电厂与变电站设计防火规范》第11章。 |
2 | 防火安全管理机构及制度健全,班组设有义务消防员,并定期培训。 | 10 | 查阅相关制度、规程等资料,查阅培训资料。 |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十七条。 |
3 | 消防水、消防监测系统及消防器材等消防设施完备齐全,试验合格。 | 10 | 现场检查,查消防检测报告。 | 1.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 2. 《电力设备典型消防规程》第5章; 3. 《变电站运行导则》第8.4条。 |
4 | 电缆沟、箱、柜、屏的防火封堵应符合规范要求。 | 10 | 现场检查。 | 1.《电气装置安装工程 电缆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第7章; 2.《电力设备典型消防规程》第4.0.1.6、7.4.3、7.4.4、7.4.7条。 |
序号 | 项目内容 | 标准分 | 评价方法 | 评价依据 |
1 | 建立电力应急预案
,依据《电力企业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电监安全〔2009〕61号)及《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结合本单位实际,编制电力应急预案。并经评审报电力监管机构备案。 | 10 | 查阅预案等资料。 |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十七条第(五)款; 2. 《电网运行规则(试行)》第四十六条; 3. 《发电厂并网运行管理规定》第八条; 4. 《电力企业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第一、二、三、四章; 5.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 |
2 | 预案应定期组织培训,制定演练计划,组织演练并进行评估分析,有完整的演练、培训考核记录、有演练后总结和预案补充完善记录。 | 10 | 查阅培训、演练资料。 | 1. 《发电厂并网运行管理规定》第八条; 2. 《电网运行规则(试行)》第四十六条; 3. 《电力企业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第五、六章; 4. 《电力突发事件应急演练导则(试行)》。 |
3 | 具有保站用电措施并报电网调度备案。 | 10 | 查阅资料。 | 1. 《发电厂并网运行管理规定》第八条; 2. 《电网运行规则(试行)》第四十六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