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气车间周综合检查制度

  
评论: 更新日期:2016年05月25日

为了强化基础管理,保证供电系统安全运行,按煤化公司精细化管理要求,结合车间的实际情况,特制定并实施周安全检查制度,内容如下:
一、车间每周组织一次综合大检查,由车间安全员负责召集,参加人员:车间领导、安全员、技术管理人员及临时通知必须参加的人员。
二、参加检查的人员不得无故缺席,特殊情况不能参加必须向车间主任或车间副主任请假。对无故缺勤人员进行考核。
三、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必须用综合检查整改单记录,对检查发现的重大隐患或其它必须及时处理的问题,检查人员应及时组织处理并向有关领导汇报。
四、检查记录由车间安全员负责汇总并形成检查台帐,认真填写综合检查整改单,于检查完次日下班前将整改通知单发至班组,综合检查整改单一式两份,班组存档一份,车间一份。
五、各班组每天早会汇报综合检查的整改完成情况,暂时不能整改的,说明情况,制定出责任人及整改计划时间,并制定防范措施。
六、由车间安全员负责在周一车间调度会上通报周检查结果及整改情况并按规定进行考核。
七、检查内容:依据《兖矿集团公司煤化分公司安全质量标准及考核评级办法》之电气安全质量标准及考核评级办法。
八、考核
1.无故不参加综合检查的,考核责任人50元。
2.无故不组织检查的,考核责任人50元。
3.没有及时下发整改单,延误整改时间,考核责任人50元,酿成事故的,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4.整改结果没有按时反馈的,考核责任人50元,没有及时整改的,每项扣责任人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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