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增强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有关安全技术规程的自觉性,保障员工的健康安全,避免事故的发生,确保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制度。
一、入厂教育
1、新入厂人员(包括新工人,外包工和培训、实习、外单位进入本厂人员等)均经过车间级、班组级
,教育时间不得小于24学时。
2、车间级教育由分管安全的车间主任负责,教育内容包括本车间生产特点,主要设备的性能,安全技术规程和安全管理制度,主要危险和危害因素,事故教训及预防工伤事故的主要措施及事故应急处理措施等。经考试合格,才可分配到班组。
3、班组级教育由班长负责,教育内容包括:岗位生产任务、特点,主要设备结构原理,操作注意事项,岗位责任制和安全技术规程,事故案例及预防措施,安全装置和工器具,个人防护用品,防护用具,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等。经考试合格、才可到岗位学习。
二、日常教育
1、车间管理人员及班组长利用每天的早会经常性对员工进行安全思想、安全技术和遵章守纪教育,增强员工的安全意思和法制观念。
2、定期开展安全活动,安全活动每周一次。
3、在大修或重点项目检修前,车间要进行检修前的
,并经考试合格方可参加检修。
4、员工上岗前必须指定导师对其进行岗位相关技能和知识传授。
5、每年必须至少进行一次安全考试,成绩记入安全作业证内,考试不合格,允许补考一次,凡考试不合格者,进行上岗培训。
三、特殊教育
1、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国家相关规定进行安全培训考核,取得特种作业证后才可从事特种作业。
2、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国家相关规定期限进行复审,复审合格后,方可继续从事特种作业。
3、特种作业人员除取得特种作业证外,还必须取得本单位的安全作业证。
4、发生事故后要组织有关人员进行现场教育,吸取事故教训,防止类似事故重复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