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行主管的安全职责

  
评论: 更新日期:2016年05月26日

1.在场长领导下,贯彻执行国家电力方针政策、《电力工业技术管理法规》、《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和现场运行规程。
2.组织运行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和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对自己分管的安全工作负责。
3.经常深入生产第一线,巡视生产现场,了解设备运行状况,检查岗位值班工作、安全情况、设备卫生及“两票三制”的执行情况等。
4.负责参与五防闭锁装置的完善工作,监督五防闭锁装置的运行状况,对出现的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
5.负责系统设备标志、名称等安全设施规范化工作。
6. 参加35kv、110kv系统和主要设备及风机大小修前的准备会和修后的总结会,对设备改进质量和安全性提出建议。
7、定期组织运行班值进行反事故演习和运行知识培训,提高运行人员面对突发事件应变处理能力。
8.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组织落实安全生产的指令和措施,具体负责落实二十五项反措、安全性评价和重大危险源的管理工作,对落实情况进行检查把关。
9.组织运行专业编制危急事件应急预案,按要求组织应急预案的演练,对演练进行指导、点评和总结,并根据设备、系统的变化及时补充完善应急预案。
10、审查年度“两措”计划的编制,对审批后的“两措”计划负责组织实施。
11、每月召开运行专业的安全分析会,分析总结运行工作存在的安全问题,针对出现的问题、不安全现象提出改进措施,并负责组织实施。
11、按照《异常发现报告制度》和《电业生产事故调查规程》的规定,参加或主持有关事故或其他不安全事件的调查分析工作,做到“四不放过”。
12、制定运行专业年度“安全生产管理目标、控制失误和差错,不发生未遂和二类障碍”的安全目标控制措施,与风场场长签订本专业年度《安全生产责任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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