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工安全行为规范

  
评论: 更新日期:2016年07月17日

(1)工作前应检查、清点应带的工具、仪表、零部件、材料,检查验电笔是否保持良好的状态。
        (2)高压电气设备停送电操作,必须填写工作票。
        (3)检修、安装、挪移机电设备、电缆时禁止带电作业。
        (4)井下电气设备在检查、修理、搬迁时,应由两人协同工作,相互监护。检修前必须首先切断电源,经验电确认已停电后再放电,悬挂接地线,操作手把上挂“有人工作,禁止合闸”警示牌后,才允许触及电气设备。
        (5)操作高压设备时,操作人员必须戴绝缘手套,穿高压绝缘靴或站在绝缘台上操作。
        (6)井下电气维修工工作期间,应携带电工常用工具,与电压等级相符的验电笔和便携式瓦斯检测仪。
        (7)井下使用普通型仪表进行测量时,应严格执行下列规定。
        ①普通型携带式电气仪表,只准在瓦期浓度为1%以下的地点使用。
        ②在测定设备或电缆绝缘电阻后,必须将导体完全放电。
        ③被测设备中有电子插件时,在测量绝缘电阻之前,必须拔下电子插件。
        (8)工作完毕后,工作负责人对检修工作进行检查验收,拆除临时接地线和摘掉停电牌,清点工具,确认无误后,恢复正常供电,并对检修设备进行试运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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