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力建设安全文明施工规定

  
评论: 更新日期:2016年07月24日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电力安全生产方针,深化全员、全方位、全过程安全管理,充分体现“以人为本,安全第一,效益至上”的宗旨,争创无违章、无事故工地,实现***********稳定有序的安全生产局面,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1 外协安全资质审查
        1.1内容主要包括
        1.1.1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与承包的工程相符合。
        1.1.2 施工资质证书:经建筑工程管理局年审合格。
        1.1.3 法人或法人代表授权书:经过公证或工商局出具的法人或法人代表委托证明。
        1.1.4 安全施工许可证:在有效期内。
        1.1.5 近3年来安全施工记录:在近3年的施工中,上级主管部门出具的无人身死亡事故的证明资料。
        2 安全施工管理
        2.1 安全日常管理
        2.1.1 职工每发生一次违章现象,违章者个人离岗到安监部接受安全学习1-2天,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2.1.2 未遂事故、恶性未遂事故的主要责任者下岗5-15天,经项目工地安监部培训合格后上岗。
        2.1.3 外协施工人员发生不戴安全帽,高空作业不扎安全带等违章现象,除按规定处罚外,还将下岗培训1-2天。违章2次以上者将被驱除出施工现场不再录用。
        2.1.4 施工单位、专业公司每周组织一次安全大检查,做到记录齐全,有检查,有整改,有反馈。(具体表格可到安监部领用)
        2.1.5 班组每天进行现场施工安全检查,做好检查记录(填周报表),每周六上午8:00交到安监部审阅。
        2.1.6 施工单位、专业公司对于安监部下发的不安全因素汇总单和安全整改通知单,按要求组织整改,并及时反馈。
        2.1.7 各专业公司负责人每月按时组织本部门的周一安全例会,总结布置安全工作并做好记录报安监部待查。
        2.1.8 各施工单位根据施工项目,按时编制危险因素辩识清单,并制定出本单位安全管理目标、指标和措施、重大危险因素应急预防措施,每季度根据天气变化及工程实际进度编制季度危险因素、清单、措施,对重大危险因素进行细化并做好应急预案。
        2.1.9 在项目工地安监部每周召开安全例会时,各单位安全员必须以书面形式上报本周与下周的安全管理工作重点,各专业公司安全员根据例会要求对本部门施工项目所涉及的问题进行检查、整改、验证,并以书面材料存档。
        2.1.10 现场脚手架搭设完毕后,必须经安监人员检查验证,并挂牌后方可投入使用。
        2.1.11 各施工单位、班组要认真开展周一的安全学习活动并做好记录上报安监部审阅签字。
        2.1.12 发生轻伤事故或其他未遂事故时,责任单位要及时报告工地安监部,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召开事故分析会,提出整改措施和对责任者的处理意见,事故报表于3日内报工地安监部。
        2.1.13 所有分包单位施工人员必须经过安全培训,考试合格后持有安监部颁发的上岗证,方可进入现场施工。严禁使用未满18岁和55岁以上人员进行施工,一但发现追究负责人责任。
        2.1.14 对无安全措施,未经安全技术交底及安全设施不完善的“三无”项目,严禁施工。
        2.1.15 特殊作业人员必须经过安全培训,考试合格后,持有劳动部门颁发的上岗证方可进行施工。
        2.1.16 进入施工现场必须规范佩带安全帽,高空作业必须扎好安全带,特殊高空作业人员需配备双重保护。
        2.1.17 现场施工人员不得酒后施工,一但发现立即下岗培训2?-5天。
        2.1.18 进入施工现场严禁穿凉鞋、拖鞋、短裤和背心,焊接人员严禁穿短袖衫从事焊接作业。
        2.1.19 焊工在作业中必须穿绝缘鞋并且戴有防护手套。
        3、施工用电管理
        3.1 非电工严禁私接电源或拆装电气设备。
        3.1.1 施工用电必须由变压器内接出一次线到二次盘,严禁从变压器上直接接电气设备使用。一次线到空气开关压紧接头不能大于100毫米。
        3.1.2 用电设备的电源引线长度不能大于5m,距离大于5m时应设流动电源箱,到固定电源箱的引线长度不能大于40m。
        3.1.3 现场所有用电线路必须经漏电保护器,并灵敏可靠。
        3.1.4 现场直埋电缆走向按施工总设计规定,沿主道路、组合场、固定的构筑物边缘直接埋设,深度不得小于700毫米。电缆上方分别用黄沙、砖块覆盖,埋电缆处和拐弯处应在地面设明显标志,穿过道路时采用保护套管。管径不得小于电缆外径的1.5倍 。且深度不得小于200毫米,电缆沿构筑物架空时,高度不能低于2米,接头处应有防水和防漏电措施。
        3.1.5 电工作业人员必须持有劳动部门颁发的特殊工种上岗证。
        3.1.6 夜间施工,照明严禁使用碘钨灯,金属容器、潮湿场所及管道内电压不得超过12伏,使用其他照明灯时必须有保护罩。
        3.1.7 电源线路不得接近热源或直接绑挂在金属构件上,在竹木脚手架上架设时应设绝缘子,在金属脚手架上架设时应设护栏。
        3.1.8 严禁一闸多机,严禁两孔插头代替三孔插头,严禁使用刀闸,做到一机一闸一保护。
        3.1.9 严禁将电线直接勾挂在闸刀或直接插入插座内使用。
        3.1.10 手动操作开启式开关、闸刀开关及管形熔断器时,应使用绝缘工具。
        3.1.11 临时电源的布置必须经公司领导批准,在直埋电缆的上方设表示牌。
        3.1.12 现场使用的电源开关、电源箱、电源盘必须有良好的防雨、接地措施。
        3.1.13 以上用电管理均由各施工单位进行日常管理,安监部监督检查。
        3.1.14 地线及零线的连接应采用焊接、压接或螺栓连接。
        3.1.15 采用接零保护的单相220V电气设备,应设单独保护零线,不得利用设备自身的工作零线兼作保护零线。
        3.1.16 同一系统中的电气设备,严禁一部分采用接地保护,另一部分采用接零保护。
        4 高空作业
        4.1.1 高处作业的平台、步道、斜道等应设1.2米高的防护栏杆和18厘米高的踢脚板或设防护立网,现场搭设的安全防护设施等统一刷红白相间的油漆(间距为35厘米),步道两侧的踢脚板刷黄黑相间的油漆(间距为20厘米且呈45°倾斜)。
        4.1.2 高处作业区域的孔洞应设牢固的盖板或围栏,并悬挂警示牌。
        4.1.3 凡参加高处作业的人员应进行体检,经医生诊断患有不宜从事高处作业病症的人员不得进行高处作业。
        4.1.4 高处作业时首先挂好安全带(必须做到高挂低用),衣着灵便,穿平底鞋。
        4.1.5 高处作业各层平台、步道及脚手架上不得超过允许载荷的物件,施工用料应随用随吊。
        4.1.6 高处作业人员应佩带工具袋,较大的工具应系保险绳,传递物品时严禁抛掷。
        4.1.7 高处作业人员不得坐在平台、孔洞边缘,不得骑、靠在栏杆上,更不允许躺在支道或安全网休息,不得站在栏杆外工作或凭借栏杆起吊物件。
        4.1.8 高处作业时,焊接的构件应电焊牢固,不得移动切割的工件,边角余料等应放置在牢靠的地方用铁绑牢,设有防坠落措施。
        4.1.9 高处作业的危险区应设围拦及“严禁靠近”的警告牌,危险区内严禁人员逗留或通行。
        4.1.10 隔离层、孔洞盖板、栏杆、安全网等安全防护设施严禁任意拆除;需要拆除时,应征得工地安监部的同意,在工作完毕后立即恢复原状并经安监部人员验收,严禁乱动非工作范围内的设备及安全设施。
        5 文明施工管理
        5.1 文明施工日常管理
        5.1.1 施工现场严禁流动吸烟、随地大小便等行为。
        5.1.2 所有进入现场的施工人员必须佩戴上岗证、出入证,穿着公司统一的工作服,正确佩戴由公司安监部门发放的安全帽,禁止穿高跟鞋、裙装,禁止赤脚或光背。并服从安监人员、业主和监理的管理。
        5.1.3 锅炉钢架要设置临时厕所,并派人定期进行清理。
        5.1.4在汽机房、锅炉房零米地面组合场地等需设置垃圾箱,并定期安排清理。(由各施工单位制作,安监部统一标准规格)
        5.1.5 现场的氧气、乙炔瓶要集中摆放并设定氧气和乙炔笼,采取防碰、防晒措施。两瓶间距不得少于5米,明火距离不得少于10米。
        5.1.6 电焊机等小型机械要有良好的接地保护和防雨、防晒、防风沙等措施,无裸线。电焊皮线的走向要规范、有检验合格的标签。
        5.1.7 脚手架搭设必须要严格执行《脚手架安全管理规定》,脚手架搭设完毕后,必须在当日内将剩余的材料清理干净,验收合格的在明显处挂牌。
        5.1.8 安装就位的各类转动设备、辅机、仪表等按规定搭设统一的防护棚,用油布覆盖保护,仪表盘柜、精密设备等施工完后,用塑料薄膜保护,电缆敷设过程中用油布或临时盖板覆盖保护。
        5.1.9 在已安装就位的设备周围油漆粉刷时要采用塑料布粘贴纸等隔离防老措施,保证不对设备和环境造成二次污染。
        5.1.10 工地所有安全设施及安全标志必须执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办法》OHS/CL06“安全设施设置标准”的有关规定。
        6 施工场地管理
        6.1.1 采取分区负责的管理办法,要明确现场安全管理责任区域、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各施工单位根据部门施工范围设置并根据工程进展及时进行调整。
        6.1.2 施工现场道路及道路两侧1米范围内,不得随意停放车辆或堆放材料设备。
        6.1.3 在现场道路拐角周围,不得摆放影响视线的材料设备,保证司机有良好的视野。
        6.1.4 施工现场范围内不准任何单位及个人停放自行车、摩托车以及其他与施工无关车辆,外来车辆出入必须在警卫同意后方可出入工地大门。
        6.1.5 现场主要道路有专人清扫,为防止粉尘污染,必要时各施工单位需对施工场所进行洒水维护。
        6.1.6 施工区域和办公区域禁止来探亲家属和孩子进入。
        7 材料设备堆放
        7.1.1 各施工单位在组合场摆放材料时,必须按规定进行堆放,组合场中心设3米的通道,设备材料分区放置并挂牌表示,摆放材料要整齐有序,运至施工地点的待用材料要堆放整齐有序,为了不占用场地时间过长,停放时间不得超过两天。
        7.1.2 现场拆除的脚手板及开箱板应在当日内及时收回,放置指定位置,周边设防护围栏并标识。
        7.1.3 现场器材堆放时应与建筑物的墙壁保持50厘米以上间距,且两端封闭。
        7.1.4 施工现场的各种材料和机器具必须按批准的施工平面布置存放,并且在各自区域内统一方向摆放,做到整齐有序,堆放高度应符合以下标准
        a. 砖  堆限度为2米,要堆放整齐、稳固。
        b. 水泥  堆高限度为12袋,地面应用木版架空垫起或浇灌水泥地面垫起,底部要采取防雨措施,尺寸为0.3米以上。
        c. 各种设备等如钢架 横区1.3层 层间应加垫木,高度不能超过2米。
        7. 1. 5现场废料不得到处堆放,各施工区内的废料应集中废料场,施工区域的始终保持整洁有序。
        7. 1. 6.强制执行谁干谁清,随干随清,工完、料净、场地清的文明要求。
        7. 1. 7有车辆出入的仓库,其主要通道的高度不得小于2.5米,材料堆放间的通道 1.5米。
        7. 1. 8易燃、易爆、有害物品及放射源等应分别存放在专用仓库内,汽油、酒精、油漆及稀释剂等挥发性易燃材料应密封存放。在仓库区设置足够的消防器材并作警示。
        8. 现场安全文明施工考核
        8. 1. 工地实行“分区负责、专业管理”的考核办法,在安全文明施工大检查中,对发现的问题(除隐患外),按其性质分别下发整改单、警告单或停工单(按三定“定人、定时间、定项目)的原则组织整改并处罚。严格整改后的反馈、检查、验收制度,实施闭环管理。
        8. 2. 各项工程开工前必须提前办理开工报告和施工项目作业指导书,经检查验收签字后具备开工条件后方可施工;各项工程暂停或结束后需要办理停工报告;并报项目工地安监科备案。
        8. 3 项目工地安监部每月组织一次安全考核,并公示对各施工队伍的考核情况,对在管理方面有突出表现的单位进行表彰奖励,对在考核中责任落实不到位的单位进行处罚。
        9. 为强化项目工地安全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9. 1 每发生一次作业性违章罚款100-300元,每发生一次装置性违章罚款300-500元,每发生一次管理指挥性违章罚款500-1000元,每发生一次违反文明施工管理条例罚款200-1000元。
        9.1.2每发生一次记录事故(损失工作日在1个工作日以内)和未遂事故的主要责任者罚款500元;次要责任者罚款300-500元;其他责任罚款300元;对施工单位负责人、安全员罚款1000-2000元不等。
        9. 1. 3恶性未遂事故的主要责任者罚款1000-2000元;次要责任者罚款800-1500元;其他责任罚款500-1000元,对其施工单位负责人,罚款3000-5000元等。
        9. 1. 4重伤事故的主要责任责罚款2000-5000元;次要责任者罚款800-1500元,其他责任者罚款500-1000元;施工单位负责人5000-10000元不等。
        9. 1. 5凡违反以上各项规定的个人,还将对其单位第一责任复加连带责任。
        9. 1. 6每季度考核中对有突出表现的单位,给予第一责任人或安全员500-1000元奖励,给予该单位1000-2000元奖励。
        10 本期工程竣工,对所有施工单位进行评比。安全责任制执行情况进行表彰并奖励10000-30000元
             以上要求面向射阳工地现场所管理人员及施工队;请各施工单位严格执行项目工地制度,在管理内容有不全时按公司文件及安规和安全生产责任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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