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力发电厂作业指导书编审制度

  
评论: 更新日期:2017年03月05日

1目的
规范作业指导书的编审流程,增强作业指导书内容的科学性、可行性。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承建项目的所有作业指导书的编制、审核、批准和出版发行。
3 管理职责
3.1 总工程师或主管副总工程师负责审批a类作业指导书,并监督执行。
3.2 工程技术部负责审核和报批工作a类作业指导书,并监督执行。
3.3 安全监察部负责审核a类作业指导书的安全技术措施、文明施工措施、环境保护措施以及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3.4项目经理部负责制定本项目的《作业指导书编制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及时按要求报审a类作业指导书,审批b类作业指导书。
4 工作程序
4.1 作业指导书的分类
4.1.1 a类:重大施工项目的作业指导书
⑴深基坑工程(5M以上)
⑵特殊地基处理工程
⑶汽轮机基础工程
⑷大体积砼工程
⑸大跨度结构工程(大于30M)
⑹大型预应力结构工程
⑺大型防水工程(100M3以上水池工程、地下室等)
⑻大面积拆除工程
⑼大型爆破工程
⑽烟囱工程
⑾大型机械设备的安装拆卸作业
⑿大件设备的装卸运输作业
⒀汽包吊装
⒁发电机定子吊装
⒂发电机穿转子
⒂主变压器吊装
⒃厂用电受电
⒄锅炉化学清洗技术
⒅蒸汽吹管
⒆锅炉整体水压试验
⒇“四新”应用技术方案
(21)其它特殊工程
4.1.2 b类: 为一般作业指导书,除A类以外的所有施工项目的作业指导书。
4.2 项目经理部根据施工合同/协议和施工组织设计,及时按要求组织制定本项目的《作业指导书编制计划》,并经项目经理审批后上报工程技术部备案。
4.3项目经理部按《作业指导书编制计划》要求积极组织编制各类作业指导书。
4.4 作业指导书编制完毕后必须严格按审批权限的规定送责任部门审批。
4.5作业指导书批准后由项目经理部出版发行,并严格受控。原始文件应按要求及时归档管理。
4.6项目经理部必须在施工前结束作业指导书的审批程序,技术人员必须在施工前向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并保存交底记录,负责按作业指导书的内容监督和指导施工,发现差异、遗漏情况及时对其进行补充、修改、完善,为施工总结提供最终版本。
4.7编审管理流程:见附录1
4.8编制规范:作业指导书的格式、内容及要求见附录2。
5 相关文件
《作业指导书编制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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