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范围
1.1 本标准规定了XX发电有限公司关停机组资产处置与管理部主任在安全工作中应负的责任与要求,检查与考核。
1.2 本标准适用XX发电有限公司关停机组资产处置与管理部主任的安全工作。
2 引用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七十号)2002.06.29
《中国XX集团公司系统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办法》XX集团制(2005)41号
《中国XX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规定》XX集团制(2010)17号
《电力企业各级领导人员安全生产职责规定》电安生「1996」640号
《XX股份有限公司发电企业主要生产管理岗位安全生产职责》「2006」95号
3 安全工作应负的责任与要求
3.1在公司总经理和生产副总经理的领导下,关停机组资产处置与管理部主任对本部门工作范围内的安全工作负责。主任是本部门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
3.2 认真贯彻执行国家、上级和公司有关安全工作的规定。把与安全生产有关的工作列入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落实。及时纠正关停机组资产处置与管理部安全管理工作中的失职和违章行为。
3.3 负责编制关停机组资产处置与管理部安全管理工作有关的规定和规章制度,并根据实际情况,及时进行修订、补充、完善。
3.4 经常深入现场、班组,了解安全生产情况和职工思想动态,发现不安全现象和违章作业及时纠正和制止,收集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情况,为制订安全生产、消防保卫措施提供依据。
3.5 每季度对关停机组的安全生产、设备完好、消防保卫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检查监督,对相关部门安全生产职责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与考核。
3.6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为实现公司安全生产的目标,正确处理安全与效益的关系。
3.7 进行检修实体培训基地改造方案的策划并对施工安全、工艺质量、施工进度负责。若设备异动或系统改造后,根据实际情况向有关部门提供安全技术资料。
3.8 关停机组区域内发生设备故障或人身伤害时,应及时赶赴现场,协助处理,主持或参加事故的调查、分析,并落实防范措施,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严肃处理本部门所发生的不安全事件,负责审查本部门的不安全事件报告,按规定提出处理意见并及时上报,对报告的及时性、准确性负责。
3.9 参加公司组织的有关安全工作会议,参与公司安全性评价工作。
3.10负责组织关停机组资产处置与管理部工作人员积极参加公司举办的各项安全活动,不断增强安全意识,提高安全防护能力。
4.检查与考核
4.1 本标准由XX发电有限公司总经理、生产副总经理和安全监察部进行检查与考核。
4.2 本标准与《XX发电有限公司经济责任制》、《XX发电有限公司工作标准》、《XX发电有限公司安全工作奖惩标准》一并考核。
5 附加说明
本标准由关停机组资产处置与管理部、安全监察部起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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