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范围
1.1 本标准规定了XX发电有限公司电力生产服务部预算员在安全工作中应负的责任与要求,检查与考核。
1.2 本标准适用于XX发电有限公司电力生产服务部预算员的安全工作。
2 引用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七十号)2002.06.29
《中国XX集团公司系统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办法》XX集团制(2005)41号
《中国XX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规定》XX集团制(2010)17号
《电力企业各级领导人员安全生产职责规定》电安生[1996]640号
《XX股份有限公司发电企业主要生产管理岗位安全生产职责》[2006]95号
3 安全工作应负的责任与要求
3.1 电力生产服务部预算员受电力生产服务部主任领导,归口经营策划主管管理,对电力生产服务部项目预、决算管理的安全工作负责。
3.2 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和上级有关指示和要求,把与电力生产服务部项目预、决算安全管理的工作列入年度工作计划,经主任批准后组织实施。及时纠正经营策划部在概预算工作中的失职和违章行为。
3.3 负责电力生产服务部所有承揽工程的预决算工作,参与有关合同的洽谈与签订,参加施工方案与图纸的会审,并提供承揽工程的工时考核依据和材料核算数量。
3.4 负责督促现场施工员搞好工程签证,及时掌握现场工程进度、工程量完成情况及安全检修情况。
3.5 负责对外部市场的代维代运、检修等项目的资金进行预算控制,主动规避市场风险。
3.6 负责市场的检修、代维代运等项目的招投标进行预决算,并协调配合进行招投标工作。
3.7 正确使用、维护好办公设备,对其发生的设备事故、障碍和异常负责。
3.8 积极参加电力生产服务部的安全日活动和本部门开展的各项安全活动,增强安全意识。
3.9 用工协议书中应有安全方面的条文,并会同有关部门执行。
4 检查与考核
4.1 本标准由XX发电有限公司安全监察部和电力生产服务部主任进行检查与考核。
4.2 本标准与《XX发电有限公司经济责任制》、《XX发电有限公司工作标准》、《XX发电有限公司安全工作奖惩标准》一并考核。
5 附加说明
本标准由电力生产服务部、安全监察部起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