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维修人员必须按作业指导书进行作业,不得违反安全操作规程,遇有危险,应立 即停止作业并向上级报告。
2、维修应指定专人对维修部门的专用设备进行维护保养,并及时安排检测试设备的 检测。
3、负责专用设备保养的人员应在每天启用前进行点检保养并记录,下班前必须切断 电源、气源,熄灭火种,清理场地。
4、各级员工不准随意拆除或非法占用各种安全防护装置、照明检测仪表、警戒标记、 防雷装置等。
5、各部门应确保本部门的电气、机械设备的金属外壳等必须接地或重复接地安装, 若有危险隐患应及时报告。
6、电器设备运行时,必须注意不能超过设备的额定负荷,以免引起火灾;对重点火 险部位进行监控。
7、一切电器设备、设施,非电气工作人员不准动用、操作和检修。
8、 配电室,配电箱,线路,烤漆房等重点部位、使用方必须做到勤检查如发现电气 隐患等问题及时处理进行维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