操作监护管理制度

  
评论: 更新日期:2018年07月18日

1、操作监护人必须经考核合格并经有关部门授权;
2、操作监护人在实际操作中不能一人担当;
3、操作时必须严格执行操作票制度;
4、监护人一般不参加操作,特殊情况下,只有在核对无误后监护人才能协助操作;
5、监护人在监护时间内不得兼作其它工作;
6、监护人在监护中不得离开监护地点,如必须离开现场需请示更换监护人并在离开前将操作进行状况交待清楚;
7、监护人需认真监护操作的正确性并及时纠正违反安全的动作;如在监护工作中发现异常情况,必要时可暂停工作,立即向上级汇报,不得擅自更改操作票;
8、操作人进行操作时,必须根据值班调度员或值班负责人命令,复诵后执行;
9、停电、拉闸操作必须按照断路器(开关)——负荷侧隔离开关(刀闸)——母线侧隔离开关(刀闸)的顺序操作,送电合闸操作应按与此反顺序进行,严防带负荷拉刀闸;
10、开始操作前,应先在模拟图板或结线图板核对填写的操作项目,并分别签名,然后在模拟图板进行核对性模拟预演无误后再进行设备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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