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电力技术的不断发展和应用,电力已经成为社会生活中不可替代的能源,电力生产安全已经直接关系到国民经济的发展,关系到社会的稳定,成为社会生活中的灾害性事故,严格执行规章制度,杜绝违章作业是防止和避免事故的基础。为进一步推动“三无”工作,确保人身、电网、设备安全,推动标准化作业,将事故控制在发生之前,实现安全工作关口前移。对习惯性违章实施现场处罚,重在纠正和教育,意在给违章行为施加强大的压力,维护职工基本权益,保护职工的健康与幸福,特制定以下制度。
本办法适用于本施工现场范围内所有从事管理人员、作业人员的班组和个人。本办法实行现场考核,对明显危及人身、电网、设备安全的违章行为实施一次性处罚。对性质严重的违章或已经造成后果的,由电网建设有限公司安监保卫部依据公司《反违章工作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经领导批准后进行处罚。
考核项目及处罚标准:
(一)、不办理工作票或未完成工作票许可手续,在变电站电气设备上工作;罚款1000-1500元。
(二)、不认真按照规定履行工作许可手续,不到现场逐一交待停点范围、断开点、接地点及其它安全注意事项;罚款300-500元。
(三)、现场安全措施:
1、应悬挂标志牌地点未悬挂相应的标志牌,一处罚款50元。
2、应设的围栏未按规定装设,罚款50元。
3、监护不到位或工作失去监护,罚款100元。
4、工作负责人擅自离开工作现场或离开时未制定临时负责人,罚款300-500元。
5、施工人员乱拉、乱接检修电源,违章用电(使用不合格的电源线、取下开关<插座>外罩、离开工作现场不停用临时电源),罚款100元。
6、事故抢修不完善安全措施,不履行工作许可手续,不实施现场监护,各罚款200元。
7、使用外壳无接地的电动设备和工具,罚款50-100元。
8、低压带电作业失去监护、未按规定正确使用绝缘工具、戴手套、站在绝缘或其他干燥的木凳等进行工作。罚款100-200元。
9、在变电站的直流屏,所有电屏等其他布线密集的屏上工作时,未采取可靠的防止短路接地和防触电的措施,罚款200元。
10、使用超期的安全工器具,罚款100元;使用不合格的安全工器具,罚款300元。
11、单项操作不监护、不记录,罚款50-100元。
12、穿拖鞋、高跟鞋、裙子、背心或裸露进入变电站,罚款50-100元。
13、进入开关场不戴安全帽罚款50-100元。
14、高空作业人员不系好安全带就开始工作,安全带系在不牢固或有可能割断安全带的物体上,罚款50-100元。
15、高空作业人员在换位中脱离安全绳保护,罚款50-200元。
16、使用梯子登高作业时,无防滑措施或专人保护,罚款50-100元。
17、工作人员进入工作现场作业不按规定佩带安全防护用品,罚款50-100元。
18、超载使用机械设备,罚款50-300元。
19、使用砂轮机时不戴防护眼镜,站在砂轮机正面操作,处罚100元。
20、在起吊工作时未绑牢挂钩未挂在物体重心上,罚款100元。
21、施工班组未能认真开好开工前的安全技术交底会,每日工作结束时不工作小结或讲评会,罚款50-100元。
22、使用未经
考试合格人员顶岗或从事电气设备的工作,罚款50-100元。
23、在禁止烟火的场所使用烟火、在禁止吸烟的场所吸烟、在变电站高压场区流动吸烟、罚款50-100元。
24、在严禁使用无限通讯设备的场所使用手机,罚款50-100元。
25、不认真执行易燃易爆、有毒物品的管理制度,罚款50-200元。
26、特殊工种的作业人员无证上岗,罚款100元。
27、生产现场不按规定着装,穿背心、拖鞋,女同志穿高跟鞋、裙子,罚款50-100元。
28、在工种中不服从现场指挥,罚款500元。
29、起重、运输工种中无统一指挥信号,罚款100-200元。
30、起重、运输工种中不服从统一指挥信号,罚款500元。
31、使用临时工不进行
,临时工脱离安全监督,罚款50元。
32、使用临时工从事技术性工作,罚款50-100元。
33、对外来承包的工程队伍,发包单位未与其签定安全协议,罚款500-1000元。
34、执行中的工作票、安全施工作业票的一般性不合格(安全措施未完善、标示牌不齐全),罚款50元。
35、其他违章,视其情节轻重,由安全保卫部依据相关条列给予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