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目的
为保证项目送电、调试工作期间作业安全,降低作业风险,使该工作顺利实施,特制定本程序。
二. 适用范围
1. 本项目从箱式变压器下端至所有用电设备间所有环节送电的工作;
2. 本项目所有用电设备、照明系统的电气部分调试。
三. 职责
1. 项目部HSE部门负责监督本程序的执行,负责送电安全管理措施的确认,负责该项作业风险的宣传告知;
2. 项目部电气专业工程师负责送电方案的编制,送电技术条件的检查确认,电气系统调试条件的确认;
3. 其他相关专业工程师负责与送电相关工作是否完成的确认;送电是否对其专业施工产生风险的确认。
4. 电气专业施工单位负责完成送电前所有相应的施工内容,并对电阻值、绝缘值等技术参数进行检测并记录;办理送电、调试作业申请;进行送电、调试操作,负责配电室、配电柜上锁及管理。
四. 实施要求
1. 送电调试之前必须编制送电调试方案,方案经过审批,并对作业人员及相关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后,方可进行作业。
2. 送电、调试必须严格按照送电调试方案的作业步骤进行,逐级送电、分路调试。
3. 对于送电、调试执行工作许可证制度(许可证见附件)。
4. 每一路电气系统送电调试前必须完成全部施工内容,进行相关检测并记录,经电气专业工程师确认检测合格,HSE部门确认安全措施落实后办理工作许可,方开进行送电调试。
5. 所有受电的配电室、配电柜张贴“已送电,有电危险”警示标志,存在带电电缆的桥架张贴有电危险的标识,已受电的配电室、室外配电柜必须锁闭。
6. 所有不参与送电的系统,全部断开隔离开关,开关挂上“未经许可,禁止合闸”的标识,能够锁闭的,全部上锁,能够采用其他物理隔离措施的,采用相应的物理隔离。
7. 进入已受电的配电室作业,必须办理限制区域工作许可证,非电气专业人员进入工作,必须在电气专业人员、安全人员监督下进行。
8. 已带电的电缆桥架、配电柜内禁止作业,作业必须断电后进行,已带电的桥架上方或者邻近进行动火作业时,必须采取有效的防火、防烫措施。
9. 其他专业施工可能接近带电体,或者会对带电体产生威胁的,必须办理危险作业许可,落实相应的安全措施后方可作业。
10. 送电、调试作业前必须张贴HSE公告,告知现场所有作业人员相应的风险、危害及安全要求。
11. 任何单位、个人不得从正式电路上搭接临时电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