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杭州市电力局用电管理所运行工作的有关规定及我院实际情况,建立下述制度,值班人员应自觉严格遵守、互相监督、经常检查。
一、交接班人员应提前15分钟做好交班准备,并按规定和经总务科批准的值班表在规定的时间进行交接班。
二、检查设备并确保设备运行正常。
三、搞好值班室和设备机房卫生工作。
四、接班人员提前10分钟到达值班岗位。
五、接班人员首先应认真仔细地检查各设备的运行情况。
六、交班人员发现有异常情况应立即向有关领导汇报并采取有效措施,并将处理结果及注意事项通知接班人员,要求接班人员协助处理。
七、在确保供电正常情况下再进行交接班程序。
八、交班人员主动、简要地向接班人员介绍值班和设备运行情况,应重点讲明操作注意事项,接班人员如有疑问可向交班人员提出,直到双方都清楚。
九、接班人员应查看上一班的《运行交接班记录》,检查设备、工具等物品是否齐全完好。
十、交接双方认为无误共同在《运行交接班记录》上签字确认。
十一、交接完毕后所发生的问题由接班人员负责。
十二、有下列情况之一不能交接班:
1、上一班运行情况未交代清楚,记录不规范,机房、值班室操作间不清洁。
2、接班人员未到岗,交班人员不准离班。
3、接班人员醉酒或其它情况而未找到接班人员。
4、在处理事故过程中。
5、若交接班过程中发生故障,应停止交接,由交班人员负责事故处理,接班人员协助。
十三、在交接班中应尽量避免倒闸操作。
十四、接班人员应与交班人员检查以下几点:
1、系统模拟图的指示和实际设备使用是否相同,对上一班操作过的设备进行检查。
2、对有缺陷设备要重点检查,注意缺陷设备有无进一步的趋势。
3、继电保护及变更情况(包括投入运行、停用,电源电压)。
4、检查变压器有无异常声音。
5、检查电容器外壳有无变形及异常声音。
6、检查电缆外壳有无鼓起现象。
如检查中发现有直接威胁人身安全及设备安全的,必须立即进行处理;发现重大缺陷,要及时报告领导;对一般缺陷即对人身和设备安全无威胁的,可列入计划检修,做好记录(设备名称、缺陷类别、发现者姓名、日期、处理意见及处理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