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电、运输质量标准化工作是机电、运输管理的基础工作;是煤矿矿井质量标准化的重要组成部份。对本企业机电、运输质量标准化工作,制定以下检查,验收办法。
一、每季度第一个月的月初,由 机电队根据各井区实际情况,下达本季度的机电运输系统质量标准化达标规划,提出对抓好各系统范围质量标准化工作要求。
二、各区队所管辖的机电运输系统(机房、车间、机道、峒室等),每月20号之前实行自查、自检、自评,在自检达标的基础上,向 矿( 机电队)申请对其进行月度的机电运输质量标准化验收。
三、 矿( 机电队)应于每月20-25日之间组织对所属各区队机电运输系统的质量标准化进行检查评定,验收结果报 矿分管领导、机电副总工程师、 矿质量标准化管理办公室和企管部。
四、对未申请进行机电运输质量标准化验收的区队,一律视为该工区该月机电运输质量标准化为不达标。
五、 机电队对机电运输质量标准化检查验收评比时,必须严格按照《机电运输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级办法》的规定进行,现场逐项考核、查阅有关技术资料、图纸、记录、口试或笔试应知应会等。
六、 机电队每天应派专职防爆检查员严格按照《贵州省电气设备防爆检查实施细则》对井下电气设备的防爆性能进行抽检,若某工区一月内连续出现二台及以上电气失爆,则评定该区队当月质量标准化的等级降一级。
七、各采掘工区的机电运输系统的质量标准化的检查验收工作,与机电运输的专业区队相同。
八、 机电队在组织检查验收中,对其检查发现的问题,要及时下达整改通知单,发放到责任单位,各单位要严格按通知单的要求在规定的期限内整改和处理好,否则,每拖一天罚款100元,直到整改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