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器设备的巡视检查制度

  
评论: 更新日期:2021年03月10日

1 、在变电室的高压配电装置,每班巡视两次。

2、 电器设备发生重大事故又恢复送电后,对事故范围内的设备,应进行特殊巡视,每班不少于四次。

3、 电器设备存在缺陷或过负荷时,应适当增加巡视次数,每班不少于四次。

4 、巡视检查时,通过人的感觉器官仔细分析,发现异常现象时,要及时处理,并作好记录。对于重大异常现象要及时报告。

5、 新投入运行或大修后投入运行的设备,在72小时内应加强巡视,每班不少于四次,无异常情况后,可按正常周期进行巡视。

网友评论 more
创想安科网站简介会员服务广告服务业务合作提交需求会员中心在线投稿版权声明友情链接联系我们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