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总 则
1.1 为了切实保证高、低压动力电缆、控制电缆的安全运行,依据国家电力公司颁布的《电力电缆运行规程》的要求;结合我公司的运行维护实践经验,制定本制度。
1.2 发电运行部、设备管理部共同对我厂三十万机组所属的电缆沟、电缆夹层、电缆隧道定期进行巡回检查,严格贯彻执行本制度。
1.3 有关生产管理领导,发电运行部、设备管理部管理人员,进行电缆沟、电缆夹层巡视检查人员,必须熟悉本制度。
2 巡查周期
2.1 电缆沟、电缆夹层每月巡回检查四次,每次间隔一周时间,发生电缆沟水淹、天气炎热气温上升等情况时,应增加巡查次数。
2.2 每月三日、十八日由维修部人员巡查,每月十日、二十六日由运行部人员巡查。
2.3 设备管理部定期巡回检查日若遇星期六向前推一天;若遇星期日向后推一天。
2.4 发电运行部每月十日的定期巡回检查由运行值中班进行;二十六日由运行部管理人员进行巡查,若遇星期六、星期日向前或向后推一天。
3 巡查的主要项目和注意事项
3.1 巡查的主要项目:
⑴电缆沟、电缆夹层照明是否完好,有无灯泡、灯具损坏现象;
⑵电缆沟有无积水、积油、堆积易燃杂物现象;
⑶各类电缆有无局部过热、放电现象;
⑷各类电缆保护层有无被老鼠啃咬现象;
⑸火灾报警装置有无损坏现象;
⑹电缆沟、电缆夹层防火墙、防火门、防火隔板、防火封堵是否完好,有无损坏现象;
⑺电缆沟各排水口是否畅通,有无堵塞现象。
3.2 巡查注意事项:
⑴电缆沟定期巡回检查必须俩人进行;
⑵进入电缆沟前应穿绝缘靴,并检查绝缘靴良好;
⑶巡回检查前必须将电缆沟照明全部投入;
⑷巡回检查必须按指定的路线进行巡视;
⑸进行巡回检查必须带两把手电筒,进入电缆沟前应检查手电筒完好;
⑹遇有危及人身安全的情况应原路撤回,并立即汇报值长及有关领导; ⑺每次巡回检查完后要将电缆沟、电缆夹层照明关闭;
4 巡视结果的处理
4.1 电缆沟、电缆夹层巡回检查中发现大的问题应及时汇报并作好记录。运行部、维修部应根据巡视结果,采取对策消除缺陷。
4.2电缆沟、电缆夹层巡回检查中发现小的缺陷应及时汇报并联系维修部及时处理,作好处理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