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范围
本制度规定了黑龙江省鑫玛热电集团通河有限公司生产部电检班在仪器仪表管理工作的制度及考核办法。
本制度适用范围是指用于校验检查现场在线运行仪表及试验装置,标准试验室的全部仪表设备,检修试验用的仪器、仪表。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制度的引用而成为本制度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 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制度,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 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制度。
DL/T 800—2001 电力企业标准编制规则
3 术语和定义
3.1 仪器仪表的含义。工业企业所使用的仪器仪表是指用于对产品的表面状况,技术特性和其它物质资料的表征,以及对生产过程的状况进行量度、计算、控制、测试、指示的器具,其中单纯用于指示的器具称为仪表。从广义的角度说,仪器仪表是人类对客观世界的物质运动进行观察、检测、调节、控制的工具。2.企业中班组仪器仪表管理的任务。班组仪器仪表管理是指对生产所需要的仪器仪表进行申领,合理使用,精心维护,保持性能和精度,遵守各项管理制度等一系列工作的总称。
3.2 标准计量器具简称计量标准,是指准确度低于计量基准,用于检定其他计量标准或工作计量器具的计量器具。
4 管理职责
4.1 试验用仪器、仪表应设专人保管。班组的仪器、仪表要落实到专人负责,仪器、仪表应定置摆放,不允许乱堆乱放。负责人应对表计的完好性、表计表面卫生及管理等负责(专责人应熟悉有关表计、仪器的使用和保管常识,如仪器、仪表的使用环境、防止阳光直射、防震、放置方法等)。
4.2 精密仪器、仪表的技术资料、说明书由班组管理,班组做为档案保存。
4.3 班组应设有仪器、仪表的台帐清册,清册包括仪器、仪表的检定日期、使用日期等。无标准室或上级检定部门合格证的仪器、仪表严禁使用。已超出检定期限的仪器、仪表不准使用。
4.4 由技术员负责对仪器、仪表的检定日期进行统计,把将要到检定日期的仪器、仪表明细提前一周上报专业。由标准试验室负责人负责制定标准仪器送检计划、运检计划,最后由专业安排按期定检送检。
4.5 春秋两季安全大检查或机组大、小修前后,由班组技术员及仪器、仪表管理员共同负责,对班组的仪器、仪表普查一次。
4.6 班组应把特殊和大型仪器、仪表及专用仪表的正确使用方法作为一项培训内容来抓,定期组织人员讲课。对新购入的仪器、仪表要及时登计入台帐,按检定周期送交检定部门校验。对新投入使用的仪器、仪表应由班组技术员负责,在全班范围内进行一次有关注意事项及正确使用方法的培训。
4.7 凡不符合国家标准或违反上级有关使用规定的仪器、仪表,一律不准使用。对目前尚有缺陷的仪器、仪表,但不影响使用准确性的仪器、仪表应有备案,必要时经厂有关部门审批。
4.8 各班组之间借用仪器、仪表批准权属班长。
4.9 班组将本班仪器仪表台帐一份交档案室存档。
5 管理内容及要求
5.1计量器具使用、维护、保养制度
5.1.1 标准计量器具:
5.1.1.1 标准计量器具应定期送检或自检,厂内最高等级的计量器具应送省电科院检定,0.5级及以下的标准计量器具有标准室校验。
5.1.1.2 认证的标准器具应放在固定位置,不得随意搬动,且不准拿出实验室使用,其它标准仪器仪表应放在专用的仪表柜内保管,仪表架上应贴好标签,用完后对号放置。
5.1.1.3 标准计量器具应由专人保管,并保持清洁无灰尘,每日工作后及时送标准室校验或送上级单位校验。
5.1.1.4 标准器具一般不允许作为生产工艺流程上使用,特殊情况下临时检测,用后必须校验。
5.1.1.5 标准器具不应放在潮湿、震动或阳光暴晒等环境下,且不应有腐蚀气体,环境温度20+2℃。
5.1.1.6 使用时应轻拿轻放,不准磕碰。
5.1.1.7 使用后,应按其使用性能作好保养工作。
5.1.2 工艺流程上使用的计量器具
5.1.2.1 生产工艺流程上使用的计量器具,应结合主附设备大、小修编好年度检修计划,安排检定周期,坚持到期必修,修必修好,并作好记录。
5.1.2.2 大、小修期间拆装仪表时应作好标志,在搬运时应注意防震,不得将表计损坏。
5.1.2.3 在清洗时,注意不能将电磁线圈的绝缘破坏。
5.1.2.4 经校验超差的计量器具,不能装回现场,确实不能修复者应履行报废手续。
5.1.3 计量器具采购、验收、入库、存放、发放、使用、降级、报废制度
5.1.3.1 计量器具的采购应满足现场和标准室的实际需要,选择具有上网证的生产厂家。购回后需经有关部门检定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5.1.3.2 购回的计量器具需经有关人员检查验收,符合标准后,出具验收证明。新领回的计量器具应由保管员签发入帐手续,记录好厂家、编号、型号等主要数据。标准室用的仪表,应设专人保管。
5.1.3.3 现场用的仪表均由班组保管员负责登记、收发。标准室仪表不准拿出标准室使用。0.5级指示仪表借出时应在借出专用本上登记仪表量程、编号、借用人姓名、借用日期等,方可拿出标准室使用。归还仪表时及时注销。
5.1.3.4 对于不合格或损坏严重的仪表要及时履行仪器仪表降级报废手续,经有关领导签字盖章后,方可执行。
5.2 仪器仪表周期检定制度
5.2.1 标准计量仪器仪表的周期检定由标准室按年度送检或自行进行检定,对超过检定周期两个月尚未检定的计量器具应停止使用。
5.2.2 生产工艺流程上使用的电气仪表,应随该仪表所连接的设备的大、小修周期进行校验,并做好大、小修检定记录。
5.2.3 仪器仪表校验周期:
5.2.3.1 标准电池、标准电阻每年检定一次。
5.2.3.2 电位差计、电桥、电阻箱、分压箱每年一次。
5.2.3.3 0.5级及以上的标准仪表及实验用的仪表每年检定一次。
5.2.3.4 现场主要线路主要设备的仪表每年检定一次,其它盘仪表每四年至少校验一次。
5.2.3.5 可携式仪表的定期检验,每年至少检验一次,经两年以上检验证明质量好的仪表,可延长检验期一倍。
5.2.3.6 万用表、钳型表每四年检定一次,用于高压电路使用的钳型仪表一年检定一次。
5.2.3.7 绝缘电阻表和接地电阻测定器每两年一次,高压作吸收比用的绝缘电阻表一年一次。
6 检查与考核:
6.1 本制度的执行情况由康平发电有限公司生产部电检班班长负责检查与考核。
6.2 依据本制度和绩效考核管理标准进行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