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力电缆运行规定

  
评论: 更新日期:2024年04月17日

1.1.1      电缆检查项目

1.1.1.1       雷雨过后,重点巡视端头瓷件有无闪络现象,干封端有无漏油。

1.1.1.2       电缆卡子有无松动、发热现象,接地线是否良好。

1.1.1.3       电缆线路上有无挖掘作业或堆放笨重物品,在电缆附近或线路敷设线上部有施工作业时要预先向施工人员交代电缆位置与注意事项。

1.1.2      电缆的工作电压,不应超过电缆额定电压的15%。

1.1.3      在紧急事故时,电缆允许最大超负荷15%连续二小时运行。

1.1.4      电缆应每年进行一次预防性试验。

1.1.5      经停电超过一个月的电缆,在重新加入运行前必须应用摇表测量绝缘电阻(不低于400兆欧,2500V摇表)超过一个月,根据绝缘变化情况会同机动部门共同研究决定,必要时,应做直流耐压试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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