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气设备消防管理制度

  
评论: 更新日期:2011年02月11日

  4.2 变、配电装置

  4.2.1 变压器安装前必须认真进行测试,确认符合各项技术指标,才能安装,其安装位置便于日常维护和检查。

  4.2.2 变、配电装置必须设置熔断器或继电保护装置。

  4.2.3 严禁变、配电装置负载超过变、配电容量范围运行。

  4.2.4 变 、配电装置必须安装防雷设施,并保持装置的清洁。

  4.2.5 绘制变、配电系统网络图和电气设备明细表,制订电气设备安全操作规程。

  4.2.6 变、配电装置周围不允许堆放易燃易爆物质。

  4.2.7 变、配电间必须按规范设计和建造。

  4.2.8 变、配电间严禁吸烟,非工作人员不得随意入内,工作人员需经专业培训、考试考核合格,执证上岗。

  4.3 电动机

  4.3.1 严禁电动机负荷超过电动机额定功率动作。

  4.3.2 电动机需牢固的安装在基座上,且周围应有一定空间和通道,不许堆放物品。

  4.3.3 根据电动机性能和具体工作需要设置有效的保护装置。

  4.3.4 电动机运行中工作人员应经常进行监控,箉注意观察温升和有无异味、异声及传动情况。如有异常立即停机。

  4.3.5 在易燃爆场所使用的电气设备应选用相应的防爆电气设备。

  4.4 电气照明

  4.4.1 正确选用灯具类型,在易于产生爆炸介质的场所,应采用整体防爆灯具,在有腐蚀性气体和箉潮湿的场所应采用密封型或防潮型灯具。

  4.4.2 灯具与可燃物间距≮50M,与地面高度应>2M,灯泡垂直下方不宜堆放可燃物品。

  4.4.3 灯具保护罩必须完好无损,严禁用纸、布或其它可燃物遮挡灯具。

  4.4.4 各类照明供电附件必须符全电流、电压等级要求。

  4.4.5 严格照明电压等级和负载量。民用照明电流≯15安,工业用照明电流应≯20安。

  4.4.6 在车间、宿舍、控制室、会议室等公共场所应安装“事故应急照明灯具”。

  4.4.7 生产用电线路和照明用电线路应分开设置。照明线路各分支回路应设置短路保护装置。

网友评论 more
创想安科网站简介会员服务广告服务业务合作提交需求会员中心在线投稿版权声明友情链接联系我们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