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源安全的管理规定

  
评论: 更新日期:2011年03月29日

1.火源须有专人负责管理,负责人的姓名贴在火源处。

2.灶具、燃气开水炉、电热器要严格遵守安装使用的有关规定,未经主管部门同意不得擅自安装和改动。

3.用火时,使用者不得离开外出,用完要及时关闭气源。

4.每天下班前检查所管设备,做到断火、断电、断气。

5.每月至少检查一次灶具管路,电源线路的完好状况。发现问题及时排除,必要时请专业管理部门进行检修。

6.库房、食堂操作间,煤气表室,煤气燃气开水房严禁烟火,贵重物品要有交接班制度。

7.各种机械、电闸箱禁止用水直接冲洗。

8.消防器材要摆放合理位置,操作人员要能熟练使用消防器材。

9.违反安全管理规定,造成事故的责任人,将按事故的损失情况给予相应处罚,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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