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库防火安全检查制度

  
评论: 更新日期:2013年06月01日

(一)、检查方式
1.经常检查
工程股每星期检查电器线路、机电设备有无短路等是否存在火灾隐患和灭火器是否处在良好状态。办公室每星期负责检查疏散通道、安全门是否符合消防标准以及食堂煤气使用是否安全。经警队每星期负责检查水源林是否存在火患等情况。如在检查中存在安全隐患,必须及时填写《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检查记录表》。
2.定期检查
根据库区的防火特点,配合有关安全活动,管理处每年进行两次防火安全检查,由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组织人员对消防设施进行检查,并做好有关记录,填写《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检查记录表》。
3.突击检查
突击检查重点部位的防火安全措施是否真正落实、消防设施是否完好,由工程股消防责任人每季度组织一次,并做好相关记录。
(二)、检查内容
1.消防通道安全疏散标志是否完好。
2.检查灭火器是否正常良好。
3.用火用电方面:火源的控制情况,电气设备安装是否符合安全要求,是否有超负荷现象等。
4.检查食堂及职工家庭的煤气罐是否合格,使用方法是否正确。
5.每次防火检查,应根据本岗位的特点着重做好三件事:一是关好窗;二是切断电源;三是清理易燃杂物,检查是否遗留烟头、火种和其他灾害隐患。对重点要害部位和用火用电多的工作场所进行全面的细致检查。
(三)、火险隐患的整改
1.若检查发现火险隐患,检查负责人应填写《火险隐患整改通知书》,并派发到受检部门。
2.受检部门接到整改通知后,应组织人员对火险隐患及时进行整改,并按规定时限完成。
3.受检部门整改完毕后,检查负责人应组织人员对火险隐患进行复查,并记录复查结果。
4.对一时解决不了的火灾隐患,要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并定时、定人、抓紧整改落实。
5.对无意整改火灾隐患或无法完成整改火灾隐患部门领导、防火责任人,安全生产领导组有权报管理处作出处理。
6.整改火灾隐患由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落实,任何部门、个人必须服从管理,并严格按规章制度办事,不得放松消防安全意识,做到从严要求自己认真做好本职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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