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娱乐场所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一、消防
、培训制度
1、消防安全责任人将消防
、培训工作列入年度消防工作计划,为消防
、培训提供经费和组织保障;2、消防安全管理人制定单位年度消防
、培训计划,负责在员工中组织开展消防知识、技能的宣传教育、培训;3、根据年度消防
培训计划,确定培训内容及授课人,组织义务消防队开展消防业务理论灭火技能训练;4、严格按照年度消防
、培训计划,组织员工参加消防教育、培训。5、对员工应当每半年进行一次培训,对新上岗的进入新岗位的员工应进行消防安全培训,并将组织开展宣传教育的情况做好记录 下列人员应当接受消防安全专门培训:(一)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二)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三)消防控制室的值班、操作人员;(四)其他依照规定应当接受消防安全专门培训的人员。前款规定中的第(三)项人员应当持证上岗。6、消防
培训的内容影剧院、歌舞厅应当通过多种形式开展经常性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每名员工应当至少每半年进行一次消防安全培训。宣传教育和培训内容应当包括:(一) 有关消防法规、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二) 本单位、本岗位的火灾危险性和防火措施;(三) 有关消防设施的性能、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四) 报火警、扑救初起火灾以及自救逃生的知识和技能。(五) 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分工和操作。7、影剧院、歌舞厅每年可根据本地区的消防安全活动例如全国“119”消防宣传日、消防宣传周等,组织开展有针对性的消防宣传、教育活动。二、防火巡查制度1、 影剧院、歌舞厅应当进行每日防火巡查,并确定巡查的人员、内容、部位和频次。巡查的内容应当包括:(一) 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是否完好;(二) 消防设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在位、完整;(三) 常闭式防火门是否处于关闭状态、防火卷帘下是否堆放物品影响使用;(四) 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五) 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人员在岗情况;(六) 其它消防安全情况。2、 防火巡查人员应当及时纠正违章行为,妥善处置火灾危险,无法当场处置的,应当立即报告。发现初起火灾应当立即报警并及时扑救。3、 防火巡查应当填写巡查记录,巡查人员及其主管人员应当在巡查记录上签名。三、安全疏散设施管理制度影剧院、歌舞厅应保障安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对消防安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对消防安全标志、设施要进行维护,不得围占、挪用、遮挡、覆盖。严禁下列行为:(一) 占用疏散通道。(二) 在安全出口或者疏散通道上安装栅栏等影响疏散的障碍物。(三) 在营业、工作等期间将安全出口上锁、遮挡或者将消防安全疏散只是标志遮挡、覆盖。(四) 其他影响安全疏散的行为。四、防火检查制度 影剧院、歌舞厅应当至少每月进行一次防火检查。检查的内容应当包括:(一) 火灾隐患的整改情况以及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二) 安全疏散通道、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和安全出口情况;(三) 消防车通道、消防水源情况;(四) 灭火器材配置及有关情况;(五) 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六) 重点工种人员以及其他员工消防知识的掌握情况;(七) 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管理情况;(八) 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场所防火防爆措施的落实情况以及其他重要物资的防火安全情况;(九) 消防 (控制室)值班情况和设施运行、记录情况;(十) 防火巡查情况;(十一) 消防 安全标志的设置情况和完好、有效情况;(十二) 其他需要检查的内容。 防火检查应当填写检查记录。检查人员和被检查部门负责人应当在检查记录上签名。五、消防控制室管理制度1、消防控制室值班制度(一) 消防控制中心是消防重点部位。坚持二十四小时值班制度;(二) 值班人员必须经过专门消防安全培训,持证上岗。值班人员应熟悉掌握本系统的工作原理和操作规程;(三) 值班人员到岗后,要利用设备自检功能对自动消防设施进行巡检,对巡检中发现的设备故障,要及时填写故障通知单交维修部门签字维修,巡检结果认真填写在消防控制室值班记录上。(四) 值班期间要保持头脑清醒,对各种报警提示音要迅速做出反应,按照相应的报警处置程序进行及时准确的确认、处理对确认为误报的要及时将系统复位;对确认为火警的,要立即启动火灾应急疏散预案,按照应急程序处置。(五) 值班人员严禁违章关闭消防设施、切断消防电源。(六) 值班人员要遵守值班纪律, 不得私自串班;不得擅离职守;不准长时间占用值班电话;严禁在控制室内打瞌睡、睡觉;严禁喝酒、吸烟、会客和搞各种娱乐活动;严禁动用明火;严禁酒后上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