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舍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评论: 更新日期:2014年05月08日

一、为贯彻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制度》,针对员工宿舍的环境特点,特制定本规定。
        二、生活区的消防安全责任人为运营部负责人,负责生活区消防工作的督促检查和组织开展消防 。
        三、禁止在宿舍吸烟、生火、玩火、焚烧物品以及燃放烟花爆竹等,点燃蜡烛及蚊香等需有人在场,用不燃物支垫,并远离任何可燃物,以防火灾事故发生。
        四、禁止携入或私存易燃、易爆、有毒、剧毒以及有腐蚀性、传染性等妨碍公共安全和卫生的危险物品。
        五、保证宿舍内用电安全,严禁宿舍员工私接电源、私拉电线插座,禁止使用热得快、电炒锅
        等大功率电器,以免引起电线过载,造成短路失火。
        六、禁止私自开启配电箱,禁止使用其他任何金属线代替保险丝,禁止私自拆卸水暖设备、电气设施等。
        七、禁止私自挪用、开启、玩弄消防器材,保证消防器材在火警时刻正常使用。
        八、禁止将插座、电器等带电体放于床上、从席子下穿过或与可燃物接触。
        九、禁止在电线灯头、灯管、空调等电器设备上搭挂衣物或烘烤物品。
        十、人员离室锁门时,务必检查并关闭门窗,切断宿舍电灯、电扇、电脑、充电器等所有电器设备的电源或关闭总电源。
        十一、保管好自己财物,不在寝室存档大量现金,手机、电脑等贵重物品应妥善保管,防止财物失窃。
        十二、生活区范围内若遇到非公司员工有义务询问其情况,以防盗贼混入宿舍内。
        十三、23:00以后需自觉熄灯,严禁在宿舍进行任何形式的聚众赌博活动,色情活动及吸毒等的违法行为,违者将上报公安机关进行依法处理。
        十四、火警: 119         匪警电话: 110       急救电话: 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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