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3.4 督促消防管理员认真管理好消防设施和器材,提出公司年度消防费用开支计划。
6.3.5 监督检查公司新建改建扩建项目落实防火措施情况,审批临时动火作业手续。
6.3.6 做好重点防火部位的安全保卫工作,经常组织检查公司重点防火部位情况,发现火险隐患及时提出整改意见。
6.3.7 执行公司消防安全工作的奖惩制度,制止和处罚违反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的有关人员。
6.3.8 发生火警、火灾后,配合上级公安消防机构查明原因,对有事故的责任者提出处理意见,及时备案和上报,构成犯罪的报请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6.4 公司第四防火责任人(消防管理部门消防主管)职责
6.4.1 在公司安全管理委员会的领导下,负责全公司日常消防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6.4.2 在上级公安消防监督机构的指导下,积极开展本公司的消防安全工作,接受上级公安消防监督机关的业务指导和检查。
6.4.3 对公司发生的火警火灾事故发生率负责。
6.4.4 负责经常督促检查公司各生产岗位,严格执行各种防火规章制度。
6.4.5 负责组织公司各单位安全员坚持每月一次防火安全大检查工作。
6.4.6 负责督促消防干事日常对公司重点防火部位进行防火安全巡查。组织公司各单位义务消防队进行各项活动和训练,不断提高义务消防队员的自防自救能力,并做好公司各单位与消防安全有关的重点工种人员的消防安全知识教育和培训工作。
6.4.7 建立健全公司消防档案管理工作,确定消防安全重点防火部位,设置防火安全标志。
6.4.8 负责贯彻执行上级公安消防机关下达的防火安全工作任务。并定期向本部门领导汇报消防工作情况。
6.4.9 负责全公司消防设施、器材和建筑物防雷装置的管理、维修及年度检测,拟定公司年度消防经费计划。
6.4.10 负责制定公司重大火灾隐患整改方案,并指导监督公司各单位按时整改火灾隐患。
6.4.11 负责调查和协助公安消防机关调查火灾事故。
6.5 消防干事防火职责
6.5.1 在消防主管的领导下开展消防工作,认真学习消防法律法规和消防知识,严格贯彻执行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认真地完成各项消防安全工作 任务。
6.5.2 协助消防主管积极搞好日常消防工作,深入各单位和重点部位进行防火监督检查、纠正违章作业,发现火灾隐患,及时督促有关单位进行整改,并做好检查记录,及时向消防主管汇报检查工作情况。
6.5.3 认真检查消防器材、设施,发现有损坏、失效的,要及时更换,对消防器材、设施要进行维护保养,确保消防器材设施、设备完好,用之有效。
6.5.4 对重点防火部位,易燃易爆场所,要加强日常巡查,严格管理,做好记录,一但发现问题,要及时提出整改意见,消除不安全因素。
6.5.5 要认真宣传消防法律、法规和公司消防安全制度,不断提高员工的安全消防安全意识。做好收集和整理消防安全各种资料,集中归档工作。
6.6 安全员防火职责
6.6.1 在公司安委会和单位负责人的领导下,负责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对本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负责。
6.6.2 负责经常督促检查各个生产岗位严格执行各种防火规章制度。
6.6.3 负责组织本单位积极开展月检、周检和日检工作,坚持参加公司安委会每月组织防火安全大检查活动。
6.6.4 负责做好本单位新员工、与消防安全有关的重点工种人员的防火安全知识教育工作,组织本单位义务消防队的学习和训练。
6.6.5 负责贯彻执行公司安委会下达的防火指标和工作任务及对本单位消防设施、器材的管理和维护。
6.6.6 加强本单位防火重点部位的管理,严格执行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6.6.7 有权制止违反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的行为和对违反者进行批评或经济处罚。
6.6.8 对本单位发生的火警火灾发生率负责。
6.6.9 负责配合防火管理部及上级公安消防机关调查火灾事故。
6.7 车间主任(科长、工段长)防火职责
6.7.1 负责本车间(科室、工段)的消防安全工作,经常检查岗位防火责任制和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的落实情况。
6.7.2 管理好本车间(科室、工段)的明火点、电气设备和各种易燃易爆危险物品,防止发生火灾事故。
6.7.3 坚持周检制度,发现隐患及时消除并上报。
6.7.4 发生火情后,应积极组织人员扑救,立即报告本单位领导和防火管理部,并进行事故分析处理。
6.7.5 经常对本车间(科室、工段)员工进行消防
。
6.8 班组长防火职责
6.8.1 经常对班组员工进行消防
,确保生产安全。
6.8.2 坚持班组日检制度,发现隐患后立即整改,一时整改不了的要及时上报。
6.8.3 指定专人负责消防设施、器材。
6.8.4 如临时用电、动火,须办理用电、动火手续,并指派现场监护人,防止发生火灾事故。
6.8.5 如发生火情时,应积极组织班组人员进行扑救工作,及时报警,分析起火原因,追究责任,并制定整改措施。
6.9 公司全体员工防火守则
6.9.1 严格遵守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消防安全操作规程。
6.9.2 安全用电、动火和使用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在防火重点部位不准随意吸烟,乱扔烟蒂。
6.9.3 提高防火警惕,做好消防安全工作,发现隐患必须及时汇报。有权制止违反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的一切行为。
6.9.4 严禁私自存放汽油等易燃易爆危险物品,不乱堆乱放可燃物,不堵塞消防通道。
6.9.5 临时动火作业时,未经公司消防部门批准,不准动火。维护和管理好本单位的消防设施、器材,不准挪用和损坏。
6.9.6 未经公司消防部门批准,不准乱拉乱接、临时线路和电器设备。
6.9.7 公司员工都做到三懂三会,并定期考核。三懂:一懂本岗位生产的火灾危险性;二懂本岗位预防火灾的措施;三懂本岗位扑救火灾的方法。三会:一会报火警;二会使用本岗位消防器材;三会扑救初起火灾。
7.3 消防安全工作考评和奖惩制度
7.3.1 本制度所称违反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是指违反消防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影响消防安全,妨碍消防安全工作正常进行的行为。
7.3.2 消防安全工作的奖惩权属武防火管理部,重大奖惩由防火管理部提出意见报公司安全管理委员会批准。对处罚决定有异议的单位或个人可向公司安全管理委员会投诉。
7.3.3 在消防安全工作中做出成绩的单位和个人,公司根据工作效果和经济价值大小情况给予表彰和奖励:
7.3.4 积极贯彻执行《消防法》和《消防条例》、《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模范执行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有突出成绩的单位和个人;
7.3.5 敢于同违反消防法律法规及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的现象作斗争,有显著成绩者;
7.3.6 对消防安全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议被采纳确有成效者;
7.3.7 对发生火警、火灾能及时报告并积极采取有效措施,避免重大火灾事故发生者;
7.3.8 在灭火战斗中机智勇敢,抢救人员、物资有突出贡献者;
7.3.9 受到公安消防机构和公司表彰或嘉奖的有功人员。
7.3.10 违反本制度规定尚未造成后果的,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500元以下的处罚:
7.3.11 重点防火部位未落实管理制度的;
7.3.12 在重点防火部位吸烟(包括事后有烟头)、用火者;
7.3.13 违反制度规定,发生火警事故者;
7.3.14 在易燃易爆场所违章动火作业者;
7.3.15 擅自乱拉乱接电源、电线和未办用电手续私自在生产区使用电炉者;
7.3.16 未落实本部门消防责任制和检查制度者;拒绝或阻碍消防安全管理人员进行防火安全检查者;
7.3.17 违反制度规定,不听从消防安全管理人员劝阻,强行违章操作者;
7.3.18 对火灾隐患不及时整改的;
7.3.19 埋压、圈占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堵塞消防通道的,损坏和擅自挪用、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和防雷装置(损坏器材还要照价赔偿)的;
7.3.20 单位发生火情,动用消防器材,事后未报告者;
7.3.21 外来施工人员私自使用消防器材者。
7.3.22 违反本制度规定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有下列行为之一,对单位或个人处以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处罚:
7.3.23 未经防火管理部同意或未办理动火、用电手续,私自动火、用电发生火警火灾事故,既处罚负责管理单位又处罚施工单位和当事人;
7.3.24 违反制度规定,发生火灾事故者;
7.3.25 发生火灾后,不报警和延误报警,甚至阻拦报警和谎报火警者;
7.3.26 有重大火灾隐患,对防火管理部下达“不符合报告”逾期不整改或拒绝整改的;
7.3.27 拒不执行火场指挥员指挥,影响灭火救灾的;
7.3.28 隐瞒、掩饰起火原因,推卸火灾事故责任,故意破坏或者伪造火灾现场的;
7.3.29 违反本制度规定,发生重大以上火灾事故,造成经济损失巨大的,由公司安全管理委员会研究处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8 附则
8.1 本制度自公司发布日起实施,本制度由防火管理部负责 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