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房安全防火制度

  
评论: 更新日期:2014年09月04日

一、 认真彻“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实行逐级岗位安全责任制,部门的主要责任人是本部门的消防安全管理责任人,对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负责。
        二、 机房内禁止存放和使用易燃易爆物品,用过的抹布棉纱等物品,用后应随时存放在箱内或放在室外安全地点,不得乱扔。机房内严禁吸烟或携带打火机。未经单位防火负责人同意,机房内不得动用明火;现场必须使用电炉、喷灯时,应做好防火措施。
        三、 机房与工作室的钥匙配发由信息技术部管理,任何人不得私自配制或给他人使用。未经批准,外来人员不得进入机房。
        四、 机房内应备有一定数量的二氧化碳灭火器,并指定人员负责定期检查。要协助安保部定期检查防火设施,发现过期失效防火设备,及时上报安保部更换。
        五、 不允许在机房内擅自搭接电源,不得使用超大负荷电器。
        六、 机房附近施工应严格遵守用火规定,并做好防护措施。
        七、 机房内不同种类的测试电源,应使用不同种类的插座,以防插错高低压电源而造成机障和阻断,电源线要符合耐压标准。
        八、 任何人不能随意更改消防系统工作状态、设备位置。需要变更消防系统工作状态和设备位置的,必须取得主管领导批准。工作人员更应保护消防设备不被破坏。
        九、 机房管理人员应熟悉机房内部消防安全操作和规则,了解消防设备操作原理、掌握消防应急处理步骤、措施和要领以及灭火器的正确使用方法。
        十、 根据实际情况配备消防设施,对消防设施不准擅自搬动、也不准挪作他用。
        十一、 测试电器设备是否通电,只许使用测试仪表,禁止用手接触电器设备的带电部分和用短路等方法进行试验。
        十二、 各种电脑、数据、信息应妥善保存,专人保管。遇火灾时应及时转移到安全地带。
        十三、 任何人不能随便更改消防系设备位置。如需更改必须取得主管领导的批准。
        十四、 应定期组织消防常识培训、消防设备使用培训。如发现消防安全隐患,应即时采取措施解决,不能解决的应及时向相关负责人员提出解决。
        十五、 最后离开机房的工作人员,应检查消防设备是否完好。
       
       
                     信息技术部、安保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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