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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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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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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Ü 管理区域内客户、装修施工单位等如需动火作业,应提前一天,携带动火作业人《临时出入证》与《焊工证》前往物业管理处办理动火审批手续。
Ü 物业管理处消防主管人员核实《临时出入证》与《焊工证》有效性。确认无误后,请动火作业单位现场负责人填写《动火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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Ü 申请手续齐全。
Ü 证件有效,人证相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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Ü 物业管理处消防主管人员确认作业地点、内容、时间、防护措施与现场监护人,现场核实以下内容:
a) 现场是否配备消防器材。
b) 现场是否设有动火监护人。
c) 气瓶压力是否正常。
d) 现场是否有易燃易爆物品。
e) 现场风力是否超过限定级别。
Ü 不符条件或情况不实者通知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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Ü 了解清楚,检查认真,及时汇报。
Ü 动火现场有消防器材、有看火人、气瓶压力正常、无易燃危险物品、无交叉作业现象。
Ü 露天施工时,风力不超过3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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Ü 符合动火条件的,物业管理处消防主管人员签发《动火许可证》。
Ü 如动火场所属重点、要害部位或危险场所,应由物业管理处经理审批通过。
Ü 不符合动火条件,不予办理动火审批手续,待施工单位整改后重新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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Ü 现场防护措施符合要求,验证、审批人签字。
Ü 《动火许可证》一式两份,一份留底,一份现场操作人员保存,随时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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Ü 动火作业时,动火作业人应将《动火许可证》张贴在动火现场醒目位置,并主动配合物业管理处工作人员检查。
Ü 动火作业时,当值秩序维护领班与巡逻岗秩序维护员加强动火现场的安全检查,发现违章立即劝阻制止。
Ü 动火作业结束后,当值秩序维护领班到现场检查确认余火清除后,方可让动火人离开。
Ü 乙炔瓶、氧气瓶须使用后立即搬离管理区域,禁止存放在管理区域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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Ü 及时劝阻违规行为。
Ü 动火作业结束后仔细检查,及时消除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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Ü 秩序维护领班/收回张贴在现场的《动火许可证》,每月交由档案室保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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Ü 记录详实,清晰,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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