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认真贯彻国家消防法律法规和地方公安消防机关消防工作的指示,将防火安全工作纳入经营,行政管理计划,做到五同时(即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工作的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消防安全工作);
2、定期(上、下半年各一次)召开消防安全会议,组织制订和修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并督促实施;
3、加强防火宣传教育,组织开展消防活动;
4、领导义务消防组织,给予必要的工作和生活条件的保障;
5、组织对市场防火安全检查,主持研究火灾隐患整改方案的实施,做到“预防为主”;
6、指导对消防设施、设备的配备、维修、更换、管理;
7、一旦发生火灾事故,积极组织力量扑救并负责协助公安消防机关查明火灾原因,明确责任,提出改进措施和处理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