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堂工作人员晨检制度

  
评论: 更新日期:2024年04月30日

(一)每天早晨食堂工作人员上班后,由管理员对每位工作人员进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检查内容如下:

1.观察食堂工作人员精神状态是否有过度疲劳和病态;

2.观察食堂工作人员有否咳嗽、咯血(有患肺病的可能);

3.观察食堂工作人员双手有否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

4.询问食堂工作人员有否痢疾和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疾病;

5.观察食堂工作人员有否带戒指、项链等违规饰品,指甲是否剪短,个人卫生是否符合要求。

(二)每天由晨检人员填写好晨检记录表,并在晨检记录表上签字,记录表要求真实、准确。

(三)如检查中发现个别食堂工作人员不符合卫生要求或患有传染性疾病,按以下方法处理:

1.食堂工作人员带戒指、项链等违规饰品,要求在工作前脱下。

2.对指甲过长,个人卫生不符合要求的,责令其搞好个人卫生后上班。

(四)对患有痢疾、伤寒、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疾病的,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要调离食堂。

(五)食堂工作人员及管理负责人在出现咳嗽、腹泻、发热、呕吐等有碍于食品卫生的疾病时,应立即脱离工作岗位,病愈后方可重新上岗。

网友评论 more
创想安科网站简介会员服务广告服务业务合作提交需求会员中心在线投稿版权声明友情链接联系我们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