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企业标识和可追溯性管理控制程序

  
评论: 更新日期:2024年09月14日

1、目的

本程序规定了在产品生产和服务过程中,应以适当方式标识产品,以防止误用和混淆,并通过唯一性标识及其记录系统实现可追溯要求。

为已进入消费市场的产品发生回收要求时,确保有公司标志的产品在任何时候从市场回收时都能尽可能有效、快速和完全进入调查程序,并实施回收。

2、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对产品(进货物资、过程产品、成品)、设施、服务及监视和测量状态的标识或追溯,对交付后不安全产品进行回收的控制。

3、职责

3.1品管部负责制定监视和测量状态标识,并对实施情况进行监督,不安全产品事故产生原因的调查。

3.2生产部负责制定过程产品标识,并对实施情况进行监督。

3.3仓管员负责贮存物资(进货物资、成品)的标识。

3.4办公室负责人员和工作环境标识,并对实施情况进行监督。

3.5业务部负责处理客户的投诉以及对投诉内容的分析追溯,产品回收,并将信息反馈给相关部门。

3.6公司建立包括业务、生产、质检、财务人员回收体系。

4、程序

4.1 标识方法

4.1.1本公司采用的标识方法主要有以下几种:

a)分区存放产品,各种原辅材料、产品分区域存放;

b)悬挂标识牌,标明原辅材料、产品名称等;

c)仓库台帐及记录。

4.1.2进货物资、过程产品、成品的监视和测量状态标识有以下几种:合格、不合格、待检、已检待判定。

4.2 进货物资标识

4.2.1进货检验状态标识:

a)进货检验状态标识应做到:物资进厂后把物资放在“待检区”,并保护好其固有状态标识;

b)对经检验合格的原材料,仓管员应及时更换状态标识,并办理入库手续;

c)不合格的进货物资按《不合格品控制程序》执行,并由检验员挂上相应状态标识(如拒收、退货等);

d)仓管员应严格管理各种进货物资状态标识。

4.2.2进货物资产品标识

4.2.2.1进货物资的产品标识应能体现出名称、类型(或型号)、等级(或规格)、数量、产地及检验结果等,并建立相应物资台帐,做到“帐、物、卡”一致;

4.2.2.2进货物资由仓管员按原辅材料类别分区域存放。

4.2.3原料在收购、分拣前不得进入生产车间,分拣后的合格原料过磅后用周转筐存放于固定的位置并挂牌标识

4.3 过程产品的标识:

4.3.1加工车间根据“产品标识单”要求到包装材料仓库领取内包装物,并用打码机或真空封口机打上注册代号和生产日期,确保字体准确清晰;

4.3.2外包装间根据“产品标识单”要求到包装材料仓库领取外包装物(以及标签),并在外包装上刷上批号和注册代号、生产日期、规格,在外包装盖的内侧打上生产班次(1或2),确保字体准确清晰;

4.3.3 过程产品以各种记录形式形成标识,系统进行管理;

4.3.4过程产品经检验后由检验员在各过程检验记录单上做好检验记录,经检验合格方可转入下道工序;

4.3.5 不合格产品按《不合格品控制程序》执行,由检验员将其移至相应结果的标识区(如返工区、废品区),并做好处置跟踪与质量记录工作。

4.4 成品(产品)的标识:

4.4.1质检部根据批次管理要求和客户要求对产品标识的要求规定如下:

4.4.1.1批次号:XXYYZZWWW(X代表年份,Y代表月份,Z代表日,如2002年用02表示,5月用05表示,8日用08表示,后三位数为流水号(员工号));批次号标识贴在外箱正面右上角;

4.4.1.2外包装箱:刷上公司注册代号和生产日期:□□□□□□□□□XXYYZZ(□□□□□□□□□公司注册代号,XX代表生产年份,YY代表生产月份,WW代表生产日期),规格(根据客户要求)。

4.4.1.3外包装的外盖打上生产班次:一班用1表示,二班用2表示;三班用3表示。

4.4.2经检验合格的成品,形成《成品检验报告》、“产品合格证”、“产品标牌”和包装箱外的检验标识等作为其标识;

4.4.3合格成品入库时,仓管员应对产品规格、入库时间、数量等进行确认,并在成品台帐上做好记录;

4.4.4不合格品应堆放在“不合格品区”,按《不合格品控制程序》执行。

4.4.5成品的标识:外销产品以注册代号、品名、规格、生产日期标识。内销产品以公司名称、产品名称、规格和生产日期标识,以确保标识满足可追溯性要求。

4.5 发货物资的标识:

a)仓管员根据审批的《发货单》准备发货物资。在发货时,由业务员对其进行检查,内容主要包括:产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等;

b)经检查符合要求的产品应放在规定的区域,插上醒目的标识牌,注明:产品名称、牌号、生产日期。若有可追溯要求时,要进行记录,并注意标识的转移、保护等措施;

c)经检查不符合要求的,应放在不合格品区,用标识牌进行标识。

4.6 可追溯性

当进行产品追溯时,可按以下流程进行追溯:

发货单→成品检验报告→生产日报表→生产任务通知记录→原材料领用记录→原材料检验记录→采购记录→ 供方等构成标识和系统性的追溯。

4.7 设备、设施

a)生产设备的标识按《设施与工作环境控制程序》执行;

b)计量器具、检测设备的标识按《监视和测量装置控制程序》执行。

4.8 人员的标识

办公室负责作好人员的标识(如工作证、工作服等)。

4.9 工作环境的标识

办公室负责各种禁烟、禁火、防尘﹑消防安全的标识。

4.10产品回收

4.10.1确定回收产品的类型

a)消费者食用后会严重危害健康(被投毒,产品含致病菌等),甚至导致消费者死亡;

b)消费者食用后可能会对其健康造成一定损害;

c)不危害消费者健康,只是由于产品的某种性能不满足顾客要求。

d)因非人为所能抗拒(目前的检测技术手段有限等)和消除的自然灾害而引起的危害

4.10.2产品回收

(1)信息来源:业务部设立信息档案管理员通过电话、网络,接受到消费者投诉后进行信息记录鉴别、分类归档,负责建立健康和安全的投诉档案,把所有与健康和安全投诉有关的信息和处理记录都要存入档案。并将其信息及时报给总经理,及相关部门。

(2)回收等级:信息处理人员,对投诉信息初步分析,判断待回收产品质量问题的严重程度,如果产品需要回收,公司必须通过电话、传真、通知到所有收货人并随后寄发书面回收函件,通知进口商和其他相涉机构,产品的回收进度要定期向进口商和其他相涉机构报告;回收过程有进口商参与。

(3)投诉评估:生产部组织销售、生产、技术、质检人员根据投诉信息,产品销售去向记录,确定产品批号、生产日期、分析产品生产过程记录,找出产品被污染环节,待回收产品当初在公司所拥有的数量,分布情况及在公司的剩余数量。分析、确认危害程度,迅速制定出产品回收方案,报公司总经理批准。

(4)召回不合格产品根据制定方案及上述回收分类,用电话、报纸、电台和互联网等传播途径,发布公开警告或通告、实施产品回收,把回收程序中的信息(包括产品名称、批号、代码、回收原因及其相涉危害。)、回收方式等尽快传递给进口商和收货人,迅速召回待回收产品。

4.10.3针对顾客投诉,追溯该产品的代码名称、批号、生产日期及相关事项,查分析产生产品回收的原因,并调查与该批产品有关的内容而后采取相应纠正和预防措施。

a)回收的产品当初在公司的总数量;

b)回收时,产品的分布情况;

c)回收产品的公司库存量。

4.10.4根据回收意见,销售部负责产品回收计划的实施

4.10.5业务部负责保存有关产品去向的记录,至少要超过产品的保质期,以便一旦发生产品回收时,便于查找追溯。

4.10.6已召回产品的处理措施

品管部负责对回收的产品、被回收产品和存放于库中尚未发出的产品在公司的库存量进行重新检验,提供检验报告,必要时可申请外部检验机构进行检验、判定,视其被污染程度(危害类型)作出产品的控制措施和处理意见。

(1)将收回的产品放置公司备置的仓库存放

(2)当产品中存在生物的、有可能引起食物中毒或导致死亡的危害,公司将销毁该批产品和被污染的产品,标明“废”标识,公司作为废品定期处理

(3)当产品中存在化学危害或物理危害,引发消费者短暂性食物中毒的产品,公司应把该批产品隔离,进行重新加工检验和卫生评估,评诂后可以重新加工的产品标明“返工产品”。

(4)若仅是形状不良或颜色不佳而不影响卫生质量的贴“次”标识,公司降级使用。

4.11建立和保存产品去向记录,公司每次销售的产品都按表格的形式记录。

产品去向记录的保存时间至少要超过产品的保质期,产品的保质期符合的各类商品的检验手册或法规中的规定,要设计和保持适宜的记录,注明产品的接受商、数量、规格、批号、产品质量有效期,以利于一旦产品回收时的追溯,要随时能提供记录。

4.12各部门职责

业务部将客户信息反馈(包括客户的投诉、对产品质量的建议等)及时传递给质管部,由质检部召集生产加工车间共同分析寻找原因,制定出书面的纠正和预防措施,报总经理审核后督促相关部门落实,质检部负责纠正和预防措施实施情况的跟踪验证。

5、相关文件

《记录控制程序》

《设施与工作环境控制程序》

《监视和测量装置控制程序》

《不合格品控制程序》

《产品检验规范》

6、相关记录

《发货单》

《消费者投诉记录》

《信息反馈记录》

《不合格品处理记录》

《原材料检验记录》

《成品检验报告》

《库存物资台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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