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处理管理制度

  
评论: 更新日期:2024年12月28日

一、目的

正确对待和处理投诉,确保公司诚信形象,对客户服务进行完善。

二、职责

质量负责人负责主持投诉受理制度。

三、投诉受理

副厂长办公室设有投诉电话,在公司宣传册或名片、产品上标明,在市消费协会指导下开展工作,具体工作由办公室负责承担。

副厂长办公室负责消费者投诉接待,记录,调查,处理,反馈等投诉适宜工作。

对于消费者投诉应登记投诉者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单位名称,联系方式,投诉事件等一切与投诉事件有关的资料。

对投诉事件,办公室能自行处理的,要及时处理并予以回复,不能处理的,要及时汇报上级,在上级作出处理意见后在处理。

对投诉者的书面答复应载明下列事项:

A 被投诉事由;

B 调查核实过程;

C 基本事由及证据;

D 负责及处理意见;

消费者投诉处理情况要定期向工商部门报告。

消费者直接投诉到市消费者协会的,办公室应积极配合市消协妥善处理,不留后患。每年定期组织专人进行检查。

上一篇: 购销台帐制度
网友评论 more
创想安科网站简介会员服务广告服务业务合作提交需求会员中心在线投稿版权声明友情链接联系我们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