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防止重、特大机电、运输事故的发生,确保设备正常运转,提高公司机电质量标准化水平,确保安全质量标准化目标实现,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工作目标
1. 杜绝重、特大机运事故和机运责任事故;
2. 杜绝电器设备失爆和严重机运“三违”;
3. 在2012年矿井机电运输安全质量标准化年度达二级。
二、考核标准
(一)现场管理
1. 机电设备的安装,应按设计要求进行,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机电设备安装质量标准》、《煤矿机电设备完好标准》、《电缆安装、维护、使用细则》的规定。
2. 工作面的新安装设备,从变电所馈电开关负荷侧出线到工作面电机沿途的所有电缆由安装单位重新悬挂整齐,开关上架,接地极符合规定,设备的完好符合规定。
3.大型设备的安装工作,由安装单位安装工作完成后及时申请组织验收,经总工办、生产技术部、安监部及供应部等有关部门和使用单位验收合格后才能交付使用单位。若安装、使用单位未申请组织验收,使用单位自己又投入使用,视为已验收,遗留问题由使用单位自行整改。
4.加强运输设备、设施的安全隐患检查及整改工作,对各自使用的电机车、柴油机车、矿车、提升绞车、皮带机、刮板运输机、小绞车、架空人车、翻笼等运输设备及其设施一旦发现存在安全隐患,要立即组织进行整改,保证运输设备的完好使用。
5.各单位责任区域内的机电设备必须保持完好,对缺件、螺栓松动、不能正常使用以及不完好的设备设施,安装不正、直或漏油、漏水、漏电、漏气,设备清洁卫生差等现象按规定处理,情节严重者加倍处罚。
6.认真使用机电运输系统中各种安全设施、防护设施,必须完好、可靠,不得松动、失去保护功能。皮带机必须安装、使用好综合保护器,五种保护齐全,安装位置正确,否则罚100~300元/台。
7. 设备、大型部件必须坚持入井验收制度。检修好的设备、部件、加工件由使用单位提出,机电矿长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后要放到指定的地点。(大型设备验收必须由总工办、生产技术部、安监部、供应部及使用单位共同参加。)没经验收合格的设备不能入井安装使用。
8.井下更换的设备、部件等,必须在48小时内运至地面交到相应的检修单位,需检修的设备在48小时内未交到维修单位,未得到回收票者(回收票交机电矿长处)视为未按时回收,罚100元~300元/台。
9.工作面备用设备、部件等必须用挂牌注明、堆放整齐,并保持完好,对乱甩、乱丢、无牌者,罚50元~100元/件。
10.井下抽排水的工作面,必须使用双回路供电,双管道、水泵的能力必须足够,交替使用,台台必须完好,备用件充足;坚持水泵司机现场交接班,防止被水淹事故发生,否则罚款50元~200元/次。造成重大事故,按追查处理。
11.电气设备、皮带、矿车、绞车、水泵等被人为损坏,按损坏情况和新旧程度赔偿(至少不能少于原值的50%)。
(二)电气管理.
1.井下必须搞好三大保护和三专两闭锁、发现一处未达《煤矿安全规程》要求者,罚300元~800元;凡人为破坏三大保护,造成保护功能失效或瓦斯电或风电闭锁不起作用者罚500元~800元/次。
2.井下发现电气设备不完好按下面要求处罚责任者(注:以上罚款必须由当班的电工、生产班组的责任人员共同承担):
1) 设备失爆罚款500元/台;
2) 开关未按计算值整定每台罚款100元;
3) 设备保护未使用的,每处罚款100元;
4) 开关防爆面没有按规定处理的每台开关罚款20元;
5) 电机无风叶及风叶罩的每台罚款30元;
6) 机械设备旋转部位无防护装置的每台罚款50元;
7) 备用电机或开关的喇叭嘴不按要求进行堵塞的,每台次罚款100元;
8) 在井下私自拆卸矿灯、带电搬迁、检修电气设备,罚责任者200元;
9) 馈电开关保护未用或擅自甩掉煤电钻保护装置的,每次罚责任者200元;
10) 不会做检漏试验的电工,罚款100元,机电队长受连带惩罚,罚款200元;
11) 电气设备使用铜线或铁丝代替保险丝的或保险丝规格超大的罚责任者200元;
12) 在用设备未按规定上架,每处罚款50元;
13) 在用电缆不按要求吊挂,每处罚款30元;
14) 检漏继电器不动作的每台次罚款100元,指示灯不亮的,每台次罚款50元;
15) 停电作业不挂停电牌或没设专人守护的罚责任者100元;
16) 在井下用水冲电气设备的,电气设备上方有淋水未采取措施处理的罚责任者200元;
17) 煤电钻、信号综合保护、检漏继电器的辅助接地线与主接地极距离不足5m的,辅助接地线与主接地线接在一起的每台次罚责任者100元;
18) 接地线不接,接地线断面不够,接地极不符合要求的,每处罚款50元;
19) 3台以上低压电气设备的配电点不设局部接地的,每处罚责任者100元;
20) 40KW及以上电机不使用真空磁力启动器或电机综合保护的罚责任者100元;
21) 电机或电机散热罩部位被浮货埋住的罚责任者30元;
22) 机电硐室灭火器数量不足或失效的罚责任者50元;
23) 机电硐室内存放易燃物品的罚责任者50元;
24) 局部通风机巡设未上台架的罚责任者30元;
25) 闲置电气设备应及时升井,超过15天的,每台次罚责任者100元;
26) 设备标志牌不齐或标志内容不符的,每台罚款30元;
27) 未按要求及时填写设备包机管理牌的,一次罚责任者30元;
28) 开关、接线盒、电机接线室接线毛刺多的,每台次罚款30元;
29) 大巷照明灯具必须整洁明亮,卫生差或灯不亮的,每处次罚款20元;电缆吊挂必须整齐规范,否则,每处罚款50元;
3.机电部管理人员要经常下井现场检查使用的设备和电器,特别对电器设备、五小电器和电缆、电气三大保护作为重点检查。
4.坚持防爆设备、五小电器、电缆和电线入井检查制,每台防爆设备;每个五小电器;每圈电缆和电线入井前必须经电器专业组进行防爆检查,合格的贴上合格证才准入井。否则处罚责任单位和个人100~200元/次。
5.发现高压开关、煤电钻综保、照明综保、电机综保、采煤机、综掘机等保护装置擅自改动或失去保护功能的,罚100元~200元/次。
6.电缆悬挂整齐,间距<2m~2.5m/钩,信号电缆与动力电缆间距大于100mm。高压电缆与低压电缆间距应大于100mm,接线盒两端挂标志牌,五小电气上板上架。高低压电缆每隔200m挂一标志牌。禁止使用铁丝捆绑电缆、电线。否则罚30元~50元/处。
7. 井下禁止用任何形式弄断电缆,擅自割断电缆者罚50元~200元/次。井下严禁带电检修,搬迁电气设备,否则罚300元~800元/次。
8. 所有电气设备的接地极必须入坑深埋,连接线用螺栓可靠连接并符合《矿井保护接地装置的安装、检查测定工作细则》的规定,严禁串联接地或掘进头无一处合格接地装置,否则罚100元~200元/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