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现场管理
第三条 各单位进场的大型机械必须有设备检验合格证和使用说明书,禁止不合格设备进入施工现场。
第四条 大型机械进场后,现场安全员要在施工过程中每日填写《大型机械设备登记表》,动态反映出施工地点、危险源点、防护人员、防护措施等。
第五条 作业场地必须有明显的安全警戒线和安全警示牌,相应设备悬挂其安全操作规程。
第六条 大型机械设备严格执行“五个一”即:一机、一人(专职防护)、一本(机械施工日志)、一牌(设备标识牌)、一证(机械操作证)齐全制度。
第七条 施工现场安装、拆装大型机械设备时,必须要由专业知识强、操作熟练的人员承担,分部经理、架子队长、安全员到现场把关。
第八条 大型机械转场时,要认真落实好“四个专项”制度。架子队队长、技术负责人、领工员、安全员、技术员必须现场把关,经确认场地平整、地基承载力满足要求,方可进行。夜间不得安排转场、移机。
第九条 作业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必须佩带好相应的劳动保护用品,作业前按设备的操作规程进行检查,作业中严格遵守劳动纪律, 服从指挥,不得酒后上岗或连续疲劳作业,应当严格执行相应的操作规程和有关的安全规章制度,并做好设备使用、维修保养记录。
第十条 大型施工机械作业时,现场必须有领工员、安全员、技术员进行跟班作业。
第三章 临近既有线大型施工机械安全管理
第十一条 各工班临近既有线大型机械施工必须按照安全专项方案配全所需防护用品,并严格按要求进行落实。
第十二条 大型机械进场前,必须测定桩位离既有线护栏、围墙的距离,对于高度投影影响既有线安全的大型机械必须埋设地锚、拉好缆风绳。
第十三条 大型机械进场前,要对有地埋管线的地方进行人工开挖探沟,以确认地下管线的位置。对于挖出上午地下管线,采取支护防护措施,对以探明的地下管线径路区域要采取隔离防护措施,做好相应的安全警示标志。
第十四条 大型机械与架空电力线的安全距离必须符合要求才能施工,大型机械在接触网支柱及接触网带电部分5米范围内须装设接地线。在电杆、拉线附近施工时,对电杆应留出1-1.5米半径的土台,对拉线流留出1.5-2.5米半径的土台,土台周围插标杆警示。
第十五条 大型机械施工场地要平整、夯实、无障碍物。场地的承载力能满足大型机械的工作压力,当地基松软,承载力不足时,应加铺枕木或钢板垫护。
第十六条 临近既有线施工的大型机械施工期间,各工班必须做到“一机一人”“随机而动”防护。专职防护人员要做到人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落实到位,确保安全。
第四章 事故处理
第十七条 应急处理要本着“先防护、后处理、宁停勿撞”则,尽一些可能减少故障影响的时间和范围,减少故障造成的损失。
第十八条 当临近既有线大型机械倾覆侵入既有线限界,危及行车安全时,现场值班人员必须立即通知分部经理或安全员,并通知工务、电务、供电等设备管理单位请求组织救援。项目部管理人员及时到达事故现场进行组织救援工作。
第十九条 事故处理要充分发动群众,认真分析情况,查明原因和责任,总结吸取教训,制定预防事故的措施,提出对事故的处理意见,必要时应召开事故现场会。对事故责任人要按情节轻重和责任大小给予行政处分和经济处罚,触犯刑律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事故处理要做到“三不放过”(事故原因分析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群众未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防范措施不放过)。
第五章 检查评比与奖惩
第二十条 认真执行大型机械设备安全管理制度。项目部每月对各工点进行不定期安全检查,项目经理、副经理、总工检查不少于2次,安质部、工程部检查不少于4次,安全专业工程师检查不少于8次。
第二十一条 对表现好的单位应及时表扬,必要时召开现场会,交流推广先进经验;对管理差的单位要进行批评,要求其制订整改措施并限期改进,必要时召开现场会,吸取教训。
第二十二条 表彰和奖励
对在平时设备安全管理、操作规范、预防设备安全事故中,有突出贡献的人员,由各单位根据贡献大小,及时给予奖励。
第二十三条 惩处和罚款
1. 因管理混乱,没有严格按照大型机械设备管理办法进行实施,存在重大安全隐患,要求限期改正,被警告的单位应及时认真地进行整顿,必须在限期内整改完毕,否则禁止开工。
2. 因工作责任心不强,玩忽职守,造成重大、特大责任事故的责任人由项目部给予行政处分和经济处罚,并通报全项目。
3. 因违规操作造成安全事故,按事故直接损失费的百分之三十给予经济处罚,所罚款项上交项目财务。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四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第二十五条 本办法由项目部安质部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