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考核内容 | 标准分 | 评分标准 | 考评分 |
1 | 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程、规定、制度等情况,熟练掌握责任运行工况。 | 5 | 工区每月一次相关考试、考问,公司安规考试及其他公司组织的专业考试均列入考核。不合格不得分,90分及以上得5分,合格分得3分,合格与90分之间按比例计分。 | |
2 | 按规程周期、项目完成现场巡视,认真做好巡线现场记录并按时上报。 | 10 | 未定期巡视、巡视项目不全、未做现场记录、未按时上报均不得分,现场记录不完整每条扣50%,不准确每条扣50%。 | |
3 | 对责任范围的线路存在的危险点(源)及时发现、控制并落实措施。 | 10 | 周期内未及时发现危险点(源)不得分,发现后未落实防范措施不得分。 | |
4 | 缺陷发现及闭环管理 | 10 | 周期内未及时发现上报I、II类缺陷不得分,缺陷处理未闭环每条扣50%。 | |
5 | 建立健全责任线路的基础资料正确完整,熟练运用生产MIS系统,单线图、结线图应准确、完备,设备现场标志应清楚、标牌正确齐全,熟练运用GIS,及时更新GIS数据。 | 25 | 无标志、不清楚、不正确、不一致的有一处扣3分 | |
6 | 责任线路通道维护应达到运行规程要求(含交叉跨越)。 | 10 | 周期内对通道内植树、取土、堆物、打桩等行为未及时发现或未落实现场防范措施,每条次扣50%。 | |
8 | 检修、技改、质量把关 | 5 | 验收不参加有一次不得分,验收记录不全扣50%。 | |
9 | 事故考核 | 20 | 每发生一起责任人责任的单相接地扣10分;每发生责任人责任事故跳闸扣20分;每发生一起造成严重后果或引起事故扩大的本月不得分并按规定处理。 | |
10 | 完成工区根据不同运行特点提出的具体运行要求 | 5 | 一项不完成不得分 | |
合计 | 100分 | |||
配电设备安全运行第一责任人及时发现重大隐患,避免事故发生,视情况加10——20分,并报安监、生运部审批确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