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严格执行《电业安全工作规程》。
2、锅炉设备及安全阀、压力表定期检查、检验。
3、加强调整,保证运行参数。
4、加强化学监督,保证汽水质量。
5、消除制粉系统积粉,防止自燃爆炸。
6、定期对锅炉天然气管路、阀门进行检查、检测。
7、设备在运转中或有压力的情况下,不得进行任何修理工作。
8、司炉工应培训后持证上岗。
9、应急预案的培训列入分公司年度培训计划中,以危险源所在班组为重点,对员工进行应急救援知识培训,熟悉本部门危险源应急救援流程、方法,提高员工自救、互救能力。
10、定期开展应急演练,每年至少进行一次演练,组织演练评审,适时修订预案,并报集团公司应急指挥中心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