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13遇大雪、大雾、雷雨等恶劣气候,或因夜间照明不足,指挥人员看不清工作地点、操作人员看不清指挥信号时,不得进行起重作业。
5.14当作业地点的风力达到五级时,不得进行受风面积大的起吊作业;当风力达到六级及以上时,不得进行起吊作业。
5.15起重机上应备有相应的灭火装臵。操作室内应铺绝缘垫,不得存放易燃品。
5.16起重机械每使用一年至少应做一次全面技术检验。对新装、拆迁、大修或改变重要性能的起重机械,在使用前均应按出厂说明书的要求,进行静负荷及动负荷试验。制造厂无明确规定时,应按下列规定进行试验:
5.16.1静负荷试验:应将试验的重物吊离地面10cm,悬空10min,以检验起重机构架的强度和刚性。静负荷试验所用重物的重量,对于新安装的、经过大修的或改变重要性能的起重机,应为额定起重量的125%;对于定期进行技术检验的起重机,应为额定起重量的110%。试验中如发现构架有永久变形,则应修理加固或降低原定的最大起重量方可使用。桥式起重机在试验中如发现桥架刚性不够,主梁跨中的下挠值在水平线下达到跨度的1/700且不能修复时,应报废。
5.16.2动负荷试验:应在静负荷试验合格后进行。试验时应吊着试验重物反复地卷扬、移动、旋转或变幅,以检验起重机各部的运行情况,如有不正常现象则应更换或修理。动负荷试验所用重物的重量应为额定起重量的110%。
5.16.3起重机械不得超负荷起吊。如必须超负荷时,应经计算,采取有效的安全措施,并经项目总工程师批准后方可进行。
5.17起重机作业时速度应均匀平稳,不得突然制动或在没有停稳时作反方向行走或回转。落钩时应低速轻放。
5.18起重机应在各限位器限制的范围内作业,不得利用限位器的动作来代替正规操作。起重机停放或行驶时,其车轮、支腿或履带的前端或外侧与沟、坑边缘的距离不得小于沟、坑深度的1.2倍;否则必须采取防倾、防坍塌措施。
5.19作业时,起重机应臵于平坦、坚实的地面上,机身倾斜度不得超过制造厂的规定。
5.20长期或频繁地靠近架空线路或其他带电体作业时,应采取隔离防护措施。
5.21加油时严禁吸烟或动用明火。油料着火时,应使用泡沫灭火器或砂土扑灭,严禁用水浇泼。
6车辆运输安全措施
6.1运输重量大,或超长、超宽、超高的物件时,应遵守下列规定:
6.1.1了解运输路线的情况,拟定运输方案,提出安全措施。
6.1.2 指定专人检查工具和运具,不超载。
6.1.3 物件的重心与车厢的承重中心基本一致,重心过高或偏移过多时,加配重进行调整。
6.1.4易滚动的物件沿其滚动方向用楔子垫牢。
6.1.5运输超长物件时应设臵超长架,超长架固定在车厢上,物件与超长架及车厢应捆绑牢固。
6.1.6 关好车厢板。如无法关严时,将车厢板捆绑固定,但不得遮住尾灯。
机械设备维护保养管理制度
1 目的: 为进一步保持机械设备的良好技术状态,正确使用和优化组合,充分发挥机械的效能,达到安全、优质、高效、低消耗地完成施工生产任务,特制定本制度。
2范围: 适用于xxx工程处现场所有机械设备的维护与保养,包括租用机械。
3依据:
3.1《电力建设起重机械安全监察规定》
3.2《电力工业部电力建设机械设备安全使用管理规定》
3.3《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3.4《xxx公司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
》
4 内容:
4.1例行保养:每天出车前、收车后的检查和调整工作。
4.2一级保养:以清洁、紧固、调整、润滑、防腐为主,一般周期为一个月。
4.3二机保养:完成一级保养的作业内容,系统性的拆解保养。
4.4三级保养(中修):计划性的进行。
4.5走合期保养:大修机械的磨合期间保养。
4.6换季保养:更换使用季节性的润滑油、燃油、防冻液,更换清洗三滤;作好防冻设施。
4.7停放保养:停放及封存设备,应进行保养,主要是清洁、防腐、防潮等。
4.8点检(或定期检查):是利用人的感官和简单的仪器工具,按照预先制定的技术标准,对设备定人、定点、定期进行检查的一种管理方法。
5 管理程序
5.1每月必须留出保养时间进行保养,禁止只用不养。应按照规定的维修保养制度的要求,对机械设备及时保养与检修,杜绝失保、失修、带病运转等现象,以延长机械的使用寿命。
5.2保养人员要正确使用油料,注意润滑油、液压油的正确使用,要符合用油规定及原厂的规定要求。
5.3凡由操作人员保养的机械设备,必须精心保养,由机械管理人员检查验收。凡是送修理单位进行维修保养的机械设备,除注明应进行的保养等级外,还需要注明另外加修项目,保养后要进行严格的检验。
5.4机械设备走合保养、换季保养的材料、配件质量等应符合规定要求。对停放或封存的机械设备要进行定期的维护保养。
5.5在机械设备的保养过程中,要注意对周围环境的保护,对杂物及油污分类的进行放臵或清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