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发电机开始转动后,即应认为全部电气设备均已带电。
3. 运行中经常检查;各仪表指示应正常,各运转部分无异常,并随时调整发电机的载荷,使定子、转子电流不超过允许值。
停机时安全注意事项:
1. 停机前应先切断各供电分路主开关,逐步切断发电机供电主关,将励磁变阻器复回到电阻最大位置,使电压降到最低值,再切断励磁开关和中性点接地开关,最后停止内燃机运转。
三. 变压器
运行前的注意事项:
1. 首次或停用半年以上的变压器投运时,应先测量其绝缘电阻和作绝缘油的耐压试验,合格后方可投入运行。
2. 变压器的绝缘电阻应不低于产品出厂试验数值的70%,35千伏级以下的变压器,在10~30度的吸收比应不低于1。2。
3. 注入变压器的同牌号的绝缘油应做简化试验,不同牌号必须做混油试验,合格后方可注入。
4. 施工现场使用的变压器应安装在高于地面0。5米以上的基础上,周围装市长高度不低于1。7米的安全扩栏,四周挂上“止步,高压危险”的醒目警告牌。
运行中的注意事项:
1. 变压器运行电压的变动范围为额定电压的±5%以内,其额定容量不变。
2. 变压器周围温度在35度时最大温升不得超过60度,上层油温不得超过85度。
3. 变压器应额定载荷以下运行,允许事故过载的数值和时间,应按当地供电部门规定执行。
4. 变压器外部检查,每天不少于一次。夜间检查每周不少于一次。主要检查项目有:
1) 瓷套管应清洁,无裂纹与放电痕迹以及其它异常现象。
2) 各部位无渗油,漏油现象。
3) 油位在规定指示线内,油温正常,油色透明。
4) 接地良好,保护装置和安全设施齐全可靠。
5) 运行中无异响。
5. 变压器在运行中发现下列异常时,值班人员必须立即停止变压器运行,并报告有关部门。
1) 强烈而不均匀的噪音和内部有火花爆炸声;
2) 上层油温超过85度,并继续升高;
3) 从油枕向外漏油;
4) 防爆管破裂,喷油;
5) 油色骤然剧变;
6) 瓷套管上发现在裂纹或有闪络现象;
7) 油面降至最低限度;
6. 变压器着火时,应迅速拉开所有开关,同时打开放油门将油放入油池,并用二氧化碳、四氯化碳或1211灭火器进行灭火。
7. 变压器投入或退出运行时应遵守下列操作程序:先投入变压器两侧的隔离开关,然后投入高压侧油开关,向变压器充电;再投入低压侧油开关或负荷开关,向低压母线供电。退出时顺序相反。
四. 电动机
作业条件:
1. 电动机应装设过载和短路保护装置。并根据设备需要装设断相和失压保护装置。每台电动机应有单独的操作开关。
2. 电动机的熔丝应按规定装接,熔丝额定电流应按下列条件选择:
种类 | 直径(㎜) | 近似英规线号 | 熔断电流(A) | 最高安全电流(A) |
铅锡合金丝 (铅75%, 锡25%) | 0.508 | 25 | 3.0 | 2.0 |
0.559 | 24 | 3.5 | 2.3 |
0.610 | 23 | 4.0 | 2.6 |
0.710 | 22 | 5.0 | 3.3 |
0.813 | 21 | 6.0 | 4.1 |
0.915 | 20 | 7.0 | 4.8 |
1.220 | 18 | 10.0 | 7.0 |
1.630 | 16 | 16.0 | 11.0 |
1.830 | 15 | 19.0 | 13.0 |
2.030 | 14 | 22.0 | 15.0 |
2.340 | 13 | 27.0 | 18.0 |
2.650 | 12 | 32.0 | 22.0 |
1) 单台电动机熔丝额定电流为电动机额定电流的150~250%;
2) 多台电动机合用的总熔丝额定电流为其中最大一台电动机额定电流的150~250%再加上其余电动机额定电流的总和。
3. 采用热继电器作电动机过载保护时,其容量选择应为电动机额定电流的100~125%。
作业前的检查和启动:
1. 电动机的集电环与电刷的接触面不得小于75%。电刷高度磨损超过原标准高度2/3时应更新。
2. 直流电动机的换向器表面应光洁,如有机械损伤或火花灼伤时应修整。
3. 检查电动机线圈的绝缘电阻,不得低于0。5微欧。
运行中的安全注意事项:
1. 运行中电动机应无异响,无漏电,轴承温度正常,电刷与滑环接触良好。
2. 电动机的温升不得超过下表的规定:
绝缘等级 | A | E | B | F | H |
最大允许温升(温度计法)℃ | 55 | 65 | 70 | 85 | 105 |
最大允许温升(电阻法)℃ | 60 | 75 | 80 | 100 | 125 |
3. 电动机械如在工作中遇停电时,应立即切断电源,把启动开关放到停止位置。也可加装失压保护装置。
4. 电动机不得在正常运行中突然进行反向运转。
停机时的安全注意事项:
1. 电动机停止运行前应首先将载荷降至最小,然后切断电源,启动开关拨到停止位置。变速电动机停止运行时,应先将转速逐级降到最低,然后切断电源。
2. 在沿海和潮湿地区施工时,电动机停用后必须采取防潮措施。
第四节 起重机械
一. 一般规定
1. 起重机械的内燃机、电动机和液压装置部分,应按本规程的有关规定执行。
2. 起重机作业时,应有足够的工作场地,起重臂杆起落及回转半径内无障碍物。
3. 作业前,必须对工作现场周围环境、行驶道路、架空电线、建筑物以及构件重量和分布等情况进行全面了解。
4. 操作人员在进行起重机回转、变幅、行走和吊钩升降等动作前,应鸣声示意。
5. 起重机的指挥人员必须经过培训取得合格证后,方可担任指挥。作业时应与操作人员密切配合。操作人员应严格执行指挥人员的信号,如信号不清或错误时,操作人员可拒绝执行。如果由于指挥失误而造成事故,应由指挥人员负责。
6. 操纵室远离地面的起重机在正常指挥发生困难时,可设高空、地面两个指挥人员,或采取有效联系办法进行指挥。
7. 遇有六级以上大风或大雨、大雪、大雾等恶劣天气时,应停止起重机露天作业。
8. 起重机的变幅指示器、力矩限制器以及各种行程限位开关等安全保护装置,必须齐全完整、灵敏可靠,不得随意调整和拆除。严禁用限位装置低替操纵机构。
9. 起重机作业时,重物下方不得有人停留或通过。严禁用非载人起重机载运人员。
10. 起重机械必须按规定的起重性能作业,不得超载荷和起吊不明重量的物件。在特殊情况下需起载荷使用时,必须有保证安全的技术措施,经企业技术负责人批准,有专人在现场监护下,方可起吊。
11. 严禁使用起重机进行斜拉斜吊和起吊地下埋设或凝结在地面上的重物。现场浇注的混凝土构件或模板,必须全部松动后方可起吊。
12. 起吊重物时应绑扎平稳、牢固,不得在重物上堆放或悬挂零星物件。零星材料和物件,必须用吊笼或钢丝绳绑扎牢固后,方可起吊。标有绑扎位置或记号的物件,应按标明位置绑扎。绑扎钢丝绳与物件的夹角不得小于30度。
13. 起重机在雨雪天气作业时,应先经过试吊,确认制动器灵敏可靠后方可进行作业。
14. 起重机在起吊满载荷或接近满载荷时,应先将重物吊起离地面20~50㎝停止提升检查:起重机的稳定性、制动器的可靠性、重物的平稳性、绑扎的牢固性。确认无误后方可再行提升。对于有可能晃动的重物,必须栓拉绳。
15. 重物提升和降落速度要均匀。严禁忽快忽慢和突然制动。左右回转动作要平稳,当回转未停稳前不得作反向动作。非重力下降式起重机,严禁带载自由下降。
16. 起重机不得靠近架空输电线路作业,如限于现场条件,必须在线路近旁作业时,应采取安全保护措施。
17. 起重机使用的钢丝绳,应制造厂的技术证明文件作业依据。如无证件时应经过试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18. 起重机使用的钢丝绳,其结构结构型式、规格、强度必须符合核型起重机的要求。
19. 每班作业前,应对钢丝绳所有可见部分以及钢丝绳的连接部位进行检查。
20. 起重机的吊钩和吊环严禁补焊。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即应更换:
1) 表面有裂纹。
2) 危险断面及钩颈有永久变形。
3) 挂绳处断面磨损超过高度10%。
4) 吊钩衬套磨损超过原厚度50%。心轴(销子)磨损超过其直径的3~5%。
21. 起重机制动器的制动鼓表面磨损达1。5~2㎜时或制动带磨损超过原厚度50%时应更换。
二. 汽车、轮胎起重机
作业条件:
1. 起重机在公路运输或城市道路上行驶时,应按道路交通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2. 起重机行驶和工作的场地应保持平坦坚实,离沟渠、基坑应有必要的安全距离。
作业前检查和启动:
1. 起动前重点检查:
1) 各安全保护装置和指示仪表齐全;
2) 钢丝绳及连接部位符合规定;
3) 燃油、润滑油、液压油及冷却水添加充足;
4) 各连接件无松动;
5) 轮胎气压符合标准。
2. 应将各操纵杆放在空档位置,按照内燃机起动要求进行启动。启动后检查各仪表指示值,运转正常后结合液压泵。待压力达到规定值,油温达到30度以上方可作业。
作业中安全注意事项:
1. 作业前应全部伸出支腿并在撑脚板下垫方木,调整机体使回转支承面的倾斜度在无载荷时不大于1/1000(水准泡居中)。支腿有定位销的必须插上。底盘为弹性悬挂的起重机,放支腿前应先收紧稳定器。
2. 作业中严禁扳动支腿操纵阀。如需调整支腿,必须在无载荷时进行,并将臂杆转至正前或正后再行调整。
3. 起重变幅应平稳,严禁猛起猛落臂杆。
4. 伸缩式臂杆伸缩时,应按规定顺序进行。在伸臂的同时要相应下降吊钩。当限制器发出警报时,应立即停止伸臂。臂杆缩回时,仰角不宜太小。
5. 伸缩式臂杆伸出后,出现前臂杆的长度大于后节伸出长度时,必须经过调整,消除不正常情况后,方可作业。
6. 伸缩式臂杆伸出后,臂杆下落时不得小于各长度所规定的仰角。
7. 机械式传动的汽车式起重机,起吊重物时,必须用低速档传动。
8. 作业中发现支腿沉陷起重机倾斜等不正常现象时,应立即放下重物,待调整后,才能继续作业。
9. 汽车式起重机作业时,汽车驾驶室不得有人,重物不得超越驾驶室上方。
10. 轮胎式起重机需带载行走时,道路必须平坦坚实,载荷必须符合原厂规定,重物离地不得超过50㎝,并栓好拉绳,缓慢行驶。严禁长距离带载行驶。
11. 起重机行驶时,严禁人员在底盘走台上站立或蹲坐以及堆放物件。
作业后安全注意事项:
1. 作业后伸缩式臂杆的起重机应将臂杆全部缩回放妥,挂好吊钩。
三. 龙门、桥式起重机、电动葫芦
作业条件:
1. 起重机路基和轨道的铺设必须符合原厂规定要求。
2. 使用电缆的龙门式起重机,必须设有电缆卷筒,配电箱应设置在轨道中部附近。
3. 用滑线供电的起重机,应在各滑线两端标有鲜明的颜色,滑线须设置防护栏杆。
4. 电动葫芦在露天作业时,电动机应有防雨雪设施。
作业前的检查和启动:
1. 轨道应平直、连接螺栓无松动,轨道和起重机运行范围内应无障碍物。龙门式起重机应松开夹轨器。
2. 作业前重点检查:
1) 机械结构的外观应正常;
2) 紧固件应紧固;
3) 钢丝绳的磨损情况符合规定;
4) 各安全限位装置应齐全可靠;
3. 接通电源前应先把控制器拨到零位,接通电源后检查起重机金属结构部分,确认无漏电方可上机。上、下操作室必须使用专用扶梯。
作业中安全注意事项:
1. 开动前,先要鸣声示意,重物提升和下降操作要平稳,提升大件不得用快速,吊运易燃、易爆、有害等危险品时需经主管安全部门批准并有相应的安全措施。
2. 吊起重物后应慢速行驶,行驶中不得突然变速和倒退。两台起重机同时作业时,应保持适当距离。严禁用一台起重机顶推另一台起重机。
3. 操作人员由操作室或房架走台通过仓门进入桥架或进行保养检修时,应有自动断电联销装置,否则必须事先切断电源。
4. 露天作业的龙门式起重机如遇暴雨或六级以上大风时应停止作业,并锁紧夹轨器。
5. 龙门、桥式起重机的主梁挠度超过规定值时,应修理加固,使主梁挠度恢复正常后方可使用。
作业后安全注意事项:
1. 作业后,桥式起重机应将吊钩提升到轨道与地面的中间,将跑车停在两条轨道中间,龙门式起重机应将夹轨器锁紧。
2. 将控制开关拨到零位,切断电源,关闭并锁好操作室门窗。
四. 卷扬机
1. 安装时,基座必须平稳牢固,设置可靠的地锚并应搭好工作棚。操作人员的位置应能看清指挥人员和拖动或起吊的物件。
2. 作业前检查卷扬机与地面固定情况、防护设施、电气线路、制动装置和钢丝绳等全部合格后方可使用。
3. 使用皮带和开式齿轮传动的部分,均须设防护罩,导向滑轮不得用开口拉板式滑轮。
4. 以动力正反转的卷扬机,卷筒旋转方向应和操纵开关上指示的方向一致。
5. 卷扬机制动操纵杆的行程范围内不得有障碍物。
6. 卷筒上的钢丝绳应排列整齐,如发现重叠或斜绕时,应停机重新排列。严禁在转动中用手、脚去拉踩钢丝绳。
7. 作业中,任何人不得跨越正在作业的卷扬钢丝绳。物件提升后,操作人员不得离开卷扬机。休息时物件或吊笼应降至地面。
8. 作业中,如遇停电,应切断电源,将提升物降至地面。
五. 架桥机
安装时安全注意事项:
1. 在组装1#柱柱身与走行机构后,应及时用风缆方式将1#柱柱身拉紧使站立稳定。
2. 在横移机构落在横移轨道上方后,应用硬杂木楔或铁挡头固定横移走行梁,防止滑行移位。
3. 在吊装主机臂时,应选用适宜起重能力的汽车吊或龙门吊,由专人指挥2台吊机作业。
4. 在组装0#柱机臂下端,1#柱与1#曲梁、2#柱2#曲梁、3#柱与机臂后下端栓接部位时,应搭设好脚手架,经检查稳固后方可作业。
5. 在机臂就位后,应将1#柱、曲梁、机臂和2#柱、曲梁、机臂定位销及时插好,防止机臂窜动。
6. 在柱伸缩作业时,当工作完成应及时插好固定销。
7. 组装架桥机系高空作业,要严格遵守操作规程防止事故发生,冬季、雨天、雾天更应注意。
过孔作业安全注意事项:
1. 前冲作业前对各运转机构必须度运转,确保无误。
2. 主机操作人员应依照指挥人员信号准确作业操作。
3. 在1#曲梁、2#曲梁上方平台作业人员是高空作业,注意安全防护。
4. 在作业过程中,如出现不良状态,应马上停止作业,特别是作业同步方面。
5. 定位销的锁定和撤除的顺序与部位,每一道作业应由专人进行检查验证。
6. 在0#柱支放前需有作业人员去前方桥台作业,虽在机臂上设有安全护绳,应注意臂上行走安全。
7. 在风力大于4级时,严禁前冲过孔作业。
8. 在联合作业时,应由指挥人员明确信号,同时进行操作。
架梁作业安全注意事项:
1. 运梁台车运梁时,应先试电机制动是否可靠,去掉止轮器后方可自行。
2. 运梁台车停运时,应及时放置止轮器。
3. 运梁台车动力电缆由专人看护,不得有挂、挤、压现象发生。
4. 运梁时由专人指挥,专人操作,信号应果断、明确。
5. 梁片支撑应确认可靠方可运梁,随车都应有专人分别看护支撑。
6. 捆梁时两边铁瓦要对正放牢,捆梁钢丝绳应垂直,无铰花和两股互压现象,并轩于铁瓦中间。
7. 梁片起吊后,应将卷扬机作制动试验两次,确保良好后方可走梁。
8. 经常检查捆梁钢丝绳和各部钢丝绳磨损情况,超过限制时应及时更换,不得凑全使用。
9. 卷筒绕绳应随时注意,如发现钢丝绳掉槽、乱绳应马上停止作业,更正后进行。
10. 操作人员应注意力集中,听从指挥人员指挥,指挥人员信号明确、果断。
11. 吊梁纵行时,走行电机制动应可靠灵敏,纵行限位应可靠。
12. 在梁体对孔后,应降低梁体高度情况下作横移,增强架梁作业安全稳定性。
13. 当梁体临时放置时,应在梁体与垫石间加垫面积大的硬木板或纤维胶板,保护梁体混凝土,同时梁体支护应牢固可靠。
14. 在梁体下落过程中,应由专人看护卷筒放绳状态,如有夹绳、脱槽现象应立即停机处理。
15. 梁体临时放置时,在重新吊起前应先检查护瓦安放状态,使其符合要求。
16. 在作机臂横移时,应先检查滑道是否有附着杂物,应及清理,并涂好润滑脂,减少横移阻力。
17. 在单片梁就位后,严禁非工作人员上梁走动,避免危险。
18. 在两片梁相邻就位后,应及明对横隔板联接板施焊,保持梁体稳定。
19. 梁间横隔板联接板施焊是高空作业,应在辅助搭板安全可靠情况下,做好安全防护措施方可进行焊接作业。
20. 应保证1#柱、2#柱横移机构安全、同步,如有故障,应及时排除,且制动性能应好。
21. 在架设梁体时,应对施工现场设专人防护,禁止闲杂人进入施工现场,在桥上作业时,递送物品,应事先联络好,用绳捆牢递送,禁止自由丢落。
解体作业安全注意事项:
1. 解除动力电缆,撤除机上动力、控制电缆。
2. 由机臂后端退出1#、2#吊梁行车。
3. 用吊机解除3#柱和0#柱,注意吊点位置,防止不平衡情况出现。
4. 用风缆将1#柱拉紧。
5. 拆除1#曲梁与1#柱、2#曲梁与2#柱栓接,用两台满足负荷吊机抬起机臂落于空场地上,用垫木支垫好。
6. 拆除1#柱、2#柱柱身及走行机构。
7. 将所有构件拆成12米内单件,归类码放整齐,便于运输装车。
8. 清点栓接、销接件及机电元件,不要造成损坏丢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