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维持良好的生产秩序,提高劳动生产率,保证生产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订本管理制度。本制度适应于生产车间全体工作人员。
一、质量管理
1、 必须树立“质量第一、用户至上”的经营理念,保证产品质量。
2、 车间主任应严格履行自己的职责、协调工作。
3、 对生产中的关键过程要按规定严格控制,对出现的异常情况,要查明原因,及时排除,使质量始终处于稳定的受控状态。
4、 认真执行“四检”制度即:首检、自检、互检、巡检。教育操作人员对自己生产的产品要做到自检,检查合格后,方能转入下道工序,下道工序对上道工序的产品进行检查,不合格的产品有权拒绝接收。如发现质量事故时要做到责任者查不清不放过、事故原因不排除不放过、预防措施不制定不放过。
5、 车间主任要对所生产的产品质量负责,做到不合格的材料不投产、不合格的半成品不放行。
6、 车间要严格划分“三品”(合格品、返修品、废品)隔离区,做到标识明显、数量准确、处理及时。
二、工艺管理
1、 严格贯彻执行工艺规程。
2、 对新员工和工序变更人员要进行岗位技能培训。
3、 对原材料进入车间后要进行自检,如果遇到原材料不符合规定,及时报告上级处理。如继续生产造成损失,后果将由车间各级负责人负责。
4、 严格执行标准,如需修改或变更,应提出申请,并经试验鉴定,报请生产技术部审批后方可用于生产,严禁私自修改。
5、 合理使用设备、工位器具,保持精度和良好的技术状态。
三、定置管理
1、 车间物料或产品应按区域、按类放置,合理有效的利用空间。生产加工部位除随时清扫保持清洁整齐外,工作台附近不得有杂物。
2、 工具箱内各种物品要摆放整齐。
3、 车间要勤检查、勤清理,对于产品要轻拿轻放,保证产品外观完好。
4、 加强车间不合格品的管理,应有记录,标识明显,处理及时。
5、 安全通道内不得放置任何物品,不得阻碍。
6、 消防器材定置摆放,不得随意挪动,并保持其清洁卫生。
四、设备管理
1、 车间的设备应指定专人管理。
2、 坚持做到设备管理“三步法”即:日清扫、周维护、月保养。
3、 坚持“六字要求”即:整齐、清洁、安全。
4、 设备管理要做到“三好”“四会”三好即:管好、用好、保养好。四会即:会使用、会保养、会检查、会排除一般故障。
5、 制订完善的设备维修及保养计划,并做好维修保养记录。
五、生产车间管理
1、 严格现场管理,要做到生产任务过硬、操作技能过硬、管理工作过硬、劳动纪律过硬、思想工作过硬。
2、 车间主任在开早会时必须及时向员工传达前一天的工作情况以及当天的生产计划。
3、 经常不定期开展车间内部工艺、纪律、产品质量的自检自纠工作。
4、 员工领取物料必须通过车间主任开具领物单到仓库处开具出库单,不得私自拿取物料。
5、 车间区域内应保持清洁,地面不得有积水,不得堆放垃圾。
6、 车间内使用工具、设备附件等均应指定摆放,做到整齐有序。
7、 坚持现场管理文明生产、文明操作、根治磕碰、划伤等现象。每天下班要做到设备不擦洗保养好不走,物料不按规定摆放好不走,工作场地不打扫干净不走。
8、 余料及废料等分类放到指定地点存放。
9、 认真考核,须秉持公平、公正之原则。
六、安全生产管理
1、 严格执行各项安全操作规程。
2、 生产中不得吸烟、聊天说笑、嬉戏打闹,吵嘴打架,私自离岗,窜岗等行为(注:窜岗:指上班时间窜至他人岗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吸烟要到公司指定的地方或大门外。每个员工要养成良好工作作风和严明的纪律,不断提高全体员工自身的素质。
3、 严禁跨越或坐任何机械部位,严禁随意拆除、挪动设备。
4、 新安装的各种设备未经测试、试转,不得擅自开动。
5、 操作人员要正确使用劳保用品,确保起到安全防护作用,严禁违章作业。
6、 经常开展
,不定期进行认真整改、清除隐患。
7、 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认真执行安全生产,防止生产工作中安全事故的发生。
8、 作业时间谢绝探访及接听私人电话,禁止带小孩或厂外人士在生产车间玩耍或滥动设备,由此而造成的事故自行承担。
9、 员工在生产过程中应严格按照设备操作规程、质量标准、工艺规程进行操作,不得擅自更改产品生产工艺或装配方法。否则,造成工伤事故或产品质量问题,由操作人员自行承担。
10、 在工作前仔细阅读作业指导书,员工如违反作业规定,不论是故意或失职使公司受损失,应由当事人如数赔偿(管理人员因管理粗心也受连带处罚)。
11、 发生事故及时上报。
12、 车间严格按照生产计划排产,根据车间设备状况和人员,精心组织生产。生产工作分工不分家,生产车间须完成车间日常生产任务,并保证质量。
13、 车间员工必须做到文明生产,积极完成上级交办的生产任务;因工作需要临时抽调,服从车间组长以上主管安排,协助工作并服从用人部门的管理。
14、 生产流程经确认后,任何人均不可随意更改,如在作业过程中发现有错误,应立即停止并通知有关部门负责人共同研讨,经同意并签字后更改。
15、 不得私自携带公司内任何物品出厂(除特殊情况经领导批准外),若有此行为且经查实者,将予以辞退并扣发一个月工资。
16、 对恶意破坏公司财产或盗窃行为(不论公物或他人财产)者,不论价值多少一律交公司处理。视情节轻重,无薪开除并依照盗窃之物价两倍赔偿或送公安机关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