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矿行政、党委的领导下,全面负责本队的安全、生产和行政管理工作,是本队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
2、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安全责任制,确保生产的安全。并认真组织本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管生产必须安全,不安全不生产的原则。
3、是本单位安全质量标准化第一责任人,组织本队严格实施“三大规程”,干标准活,干放心活,切实解决好采煤工程质量、设备质量等问题,及时制止“三违”现象。
4、深入一线,以身作则,靠前指挥,对井下发生的各类重大问题要亲临现场进行处理;监督检查规程、措施落实情况及本队各级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情况。
5、根据矿下达年度、季度、月计划,制定切实可行的施工方案,每周组织开展一次安全评估会议、每周召开一次隐患排查专项会议,认真分析、治理每周出现的各类隐患问题。
6、严密组织,科学管理,抓好工程质量和文明施工。
7、始终与矿保持一致,顾全大局,以矿的发展为己任。
8、按时组织召开每月一次的安全例会和“双基”建设会议,并参加矿组织的安全会议和安全活动。对生产中存在的隐患问题,采取针对性的整改措施,明确专人限期解决。
9、坚持安全隐患排查自述旬报制度,按时上报安全隐患排查自述旬报表。
10、加强区队领导班子建设,加大对副职考核力度,严格对副职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