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在生产副总与部门经理的直接领导下,负责公司的汽机及化学的日常安全管理工作和安全监察。
2、 在所辖生产区域内,制止任何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章操作。对现场重大隐患下达“安全监察通知书”并监督落实。有权在事故发生后,要求保护事故现场、调查事故情况,向有关部门及人员索取原始资料、现场照相、录音、录像等。
3、 监督汽机及化学专业各级人员安全生产职责规定的落实,监督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落实、反事故技术措施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指示的贯彻执行。
4、 监督涉及设备、设施安全的技术状况、涉及人身安全的防护状况。
5、 参加所辖专业内各类事故、障碍的调查,督促部门领导按照“四不放过”原则组织分析,并在规定时间内填报事故报告。
6、 负责组织汽机及化学专业每年的安全技术劳动保护措施计划的制定,并监督落实。
7、 监督现场培训计划和反事故演习的执行,配合专业进行《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的学习、考试和新工人进公司
。
8、 对专业生产区域内文明生产进行监察。
9、 参加班组安全活动,对安全活动记录及“两票”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评价并反馈。
10、 审核热机工作票签发人名单,并对签发人进行工作票内容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