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备润滑管理规定

  
评论: 更新日期:2014年03月21日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实现设备的合理润滑,确保设备正常、安全、经济运行,制定本管理规定。
        第二条  设备润滑管理是指对设备的润滑工作进行全面合理的组织和监督,按技术规范的要求,采用合理的润滑材料和润滑方式,实现设备的合理润滑。
        第三条  设备润滑要做到定人、定质、定量、定时、定点(以下简称润滑“五定” )。
        第二章  管理职责
        第四条  车间设备润滑管理职责
        (一)贯彻落实设备润滑管理的规定。
        (二)审核、提报本车间润滑油品、液压介质的需用计划。
        (三)本车间设备在用润滑油品、液压介质的化验分析。
        (四)组织分析本车间因润滑不良造成的故障。
        第三章  管理内容及要求
        第六条  加强对设备润滑工作的组织管理,车间必须指定专业技术人员从事设备润滑管理,建立《设备给油脂标准》及管理台帐、记录。
        第七条  设备所选用的润滑油品、液压介质的品种、牌号和润滑设备(如过滤器、滤芯)的规格、型号,在投产运行后,要严格按照专业要求进行管理,未经机动技术科批准,不得擅自改变。若确需改变,必须进行专题论证,通过后方可实施。
        第八条  设备所用的润滑油品、液压介质,未经设管部批准,不同品种、牌号的不准混合使用;同品种、牌号但不同生产厂家的不准混合使用;不准擅自加入各种添加剂。
        第九条  车间提报的润滑油品(液压介质)需用计划进行,汇审后,报送设管部审批。供应部按设管部审批后的计划进行采购。
        第十条  设备润滑必须做到“五定”,使用的润滑油品、液压介质要达到系统要求的质量标准和污染度等级。
        (一)新进润滑油品、液压介质及库存期超过一年的,在使用前必须进行化验分析,合格后方可使用。
        (二)在用润滑油品、液压介质,各单位要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化验周期,定期进行化验分析,实施按质换油。
        第十一条  供应部在供货时,要将本批润滑油品、液压介质出厂前质量指标项目的化验实测报告同时交付给使用单位。
        第十二条  润滑设备(装置)应适时进行维护检修,以确保其处于完好状况。要重视润滑(液压)站的安全环保工作,对站内的高压管道、能器等高压装置,要按压力容器进行管理,做好站内的通风、降温、防水、防火工作。
        第四章  考核
        第十三条  因润滑不良和润滑油品、液压介质质量问题造成的质量事故,按设备事故的管理规定进行考核。
        第十五条  凡不按本规定执行者,车间依据动态考核方案对责任人进行考核。
 

网友评论 more
创想安科网站简介会员服务广告服务业务合作提交需求会员中心在线投稿版权声明友情链接联系我们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