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电运转队机电副队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评论: 更新日期:2014年04月17日

第一条 在队长的领导下负责本队的生产、安全及其它各项指标的完成。
        第二条 负责机电设备运行情况的考察管理,保证机电设备的正常运行,机电设备完好率达到98%以上。
        第三条 负责设备的维修记录检查、设备验收,设备回收。
        第四条 负责对本队机电事故的追查,处理与总结分析。
        第五条 深入实际,检查队内各项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
        第六条 抓好分管工作,努力完成集体研究交办的各项任务,定期向队长汇报交派任务的完成情况,提出存在问题的改进措施。
        第七条 对检修完的机械、电器设备与机电技术员进行验收,确保检修质量。
        第八条 对机加工或检修不合格的配件或设备,应负管理责任。
        第九条 负责井下机电设备的检修,保证正常运行。
       

网友评论 more
创想安科网站简介会员服务广告服务业务合作提交需求会员中心在线投稿版权声明友情链接联系我们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