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3 使用手锤铲工件时,要先环顾左右和后方,确认身后1m左右内无人时,方可开始工作。使用大锤铲打工件时,要排除周围障碍物,身后2m内不准有人。
2.3.4 禁止敲打淬火的工件。
2.3.5 打大锤时,两人须成直角位置,不准对面操作,以防打伤。
2.3.6 锉工件时,严禁用锉刀撬工件或代替螺丝刀使用。
2.3.7 刮研作业时,工件要卡紧、放稳。使用刮刀时,双手要握牢,头部与刀尖要保持一定距离,确保安全。
2.4 使用扳手时,不准用手锤敲打扳手,也不准把扳手当手锤使用。禁止在扳手把上套接加力管。
2.5 使用手锯时,不得用力过猛,以防折断锯条伤人。
2.6 使用撬棍作业时,手脚不可伸进工件底下,撬棍必须置于身体一侧,不准将身体压在撬棍上撬压工件。
2.7 套丝作业时,应使用配套的绞杠和扳牙架,不准以大代小。在双层上下透眼进行作业时,手不可伸进试摸,以防上下层错动剪伤。
2.8 高处作业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2.8.1 检查梯子、脚手架是否紧固、可靠,禁止把两个梯子接在一起使用,不准两人同时上下梯子或登梯工作。
2.8.2 用梯子登高时,梯子与地面夹角以60 °为宜,须有防滑措施,高处作业应设人监护。人字梯中部要有拉紧固定装置。
2.8.3 使用的工具必须放在工具袋内,不得堆放在其它地方。装配的零部件须安放稳固。
2.8.4 登高作业的平台不准置于带电的母线或高压线下面,平台台面上应有绝缘垫层,以防触电。平台上应设防护栏杆。
2.8.5 设备上的电气线路和器件以及电动工具的电器元件发生故障,应由电工检修,不得自行拆卸,不得私自铺设线路或安装临时电源。
2.8.6 凡重量超过20kg的工作物,放置在1.5m以上的工作地点时,不准一个人搬上搬下,须适当配合人力,协助传递,并要稳拿稳放。
2.8.7 高空作业在采取了安全措施后,还须安技人员现场确认,办理完高空作业手续后,才能作业。
2.9 在电气线路、设备附近工作有碍安全时,须按规定办理停电手续。
2.10 清除铁屑,必须使用专用的工具,禁止用手擦或嘴吹。
3. 工作后
3.1 工作结束后,必须将设备和工具的电、气、油源断开。
3.2 清理工作场地,将使用的工具整理好,零部件要整齐地摆放在指定位置,不准乱扔。
3.3 如有接班工作者,应共同做好交接班检查,并将当班发现的问题详细向接班者交代后再离开工作岗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