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6不准用废钻头代替冲子。
2.4.7必须戴防护眼镜作业。
2.5挫刀、刮刀
2.5.1木柄必须装有金属箍,禁止使用没上手柄或手柄松动的锉刀或刮刀。
2.5.2挫刀、刮刀杆不准淬火。使用前要仔细检查有无裂纹,以防折断发生事故。
2.5.3锉刀、刮刀不能当手锤、撬杠或冲子使用以防折断。
2.5.4工件或刀上有油污时,要及时擦净,防止打滑。
2.5.5使用三角刮刀时,应握住木柄进行工作,作业后必须把刮刀装入套内。
2.5.6使用半圆刮刀时,刮削方向禁止站人防止刀出伤人。
2.6扳手
2.6.1所选用的扳手应与螺帽配合适当,禁止扳口加垫或扳把接管;扳紧螺帽时,不可用力过猛。
2.6.2扳手>不能当手锤用;使用活动扳手应把死面作为着力点,活面作为辅助面。
2.6.3使用电动扳手应按手持式电动工具有关规定执行。
2.6.4爪部变形或破裂的扳手,不准使用。
2.7手锯
2.7.1被锯工件必须夹紧,不准松动,以防脱落伤人或别断锯条。
2.7.2锯割工件时,锯要靠近钳口,方向要正确不准歪斜。
2.7.3安装锯条时,松紧程度要适当,方向要正确,不准歪斜。
2.7.4工件将要锯断时,要轻轻用力,以防压断锯条或者工件落下伤人。
2.8板牙、丝锥和铰刀
2.8.1攻套丝和绞孔时要对正对直,用力适当,以防折断。
2.8.2攻套丝和绞孔时,不要用嘴吹孔内的铁屑,以防伤眼;不要用手擦拭工件的表面,以防铁屑刺手。
2.9钳工平台和划线工具
2.9.1平台必须放平放稳,台面上不准放置杂物。
2.9.2用完的划针 ,夹头要朝下,以免伤人;工作结束后,应把工具放在工具箱内。
2.9.3划线用螺纹千斤顶,尖端要保持尖锐,升降要灵活,并应有防止螺纹全部松脱的保险装置。
2.9.4千斤顶放置的位置要适当,工件与平面间要放垫木,以防工件翻倒伤人。
2.10手拉灯
2.10.1手拉灯电源电压必须低于36V。
2.10.2使用的手拉灯必须绝缘良好,用前要检查防止漏电。
2.11油压千斤顶
2.11.1油压千斤顶应定期检验和修理,及时加油,做好日常维护保养。
2.11.2使用时,下面必须加平垫木,受力点要选择适当,柱端不准加垫,要稳起稳落,以免发生事故。
2.12手电钻
2.12.1使用手电站必须执行GB 3787-93《手持式电动工具的管理、使用、检查和维修安全规程》。
2.12.2手电钻(Ⅰ类)必须有牢固可靠的接零(地)保护或加装防触电保安器使用。
2.12.3电钻导线要保护好,严禁乱拖,防止轧坏、割破;不准把电线拖在油水中,防止腐蚀。
2.12.4使用当中如发现电钻漏电、异常振动、高热或异声时,应立即停止工作,找电工检修。
2.12.5电钻未完全停止转动时,不能卸、换钻头。
2.12.6停电、休息或离开作业现场时,必须切断电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