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备事故管理制度

  
评论: 更新日期:2014年06月09日

1.矿设立以机电矿长为首的设备事故追查小组,负责搞好设备事故的分析、追查和群众性的事故防范活动等工作,日常业务由机电科负责。
2.发生设备事故时,应立即向上级有关领导汇报,特大设备事故由矿务局领导同志负责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分析追查处理,重大、一般设备事故由矿领导负责组织追查分析,记录存档。
3.对发生的设备事故必须做到“三不放过”:即事故原因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未经处理和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防范措施不放过。
4.各采、掘、运工区及其它单位发生一般设备事故,应由跟班区、队长及时向生产调度室汇报,并采取措施及时处理,迅速恢复生产。收工后要及时分析追查。
5.对发生的设备事故应认真做好统计,定期进行分析,不断完善各种规章制度,或采取其它有效措施,使设备事故率不断降低。
6.在每周的安全活动日和每月的安全网员会议上,向群众进行讲述设备事故情况,发动群众分析事故原因,共同吸取教训,不断开展反设备事故的斗争。
7.机电科应将每月机电设备事故情况及时整理,按规定的表式认真填写月报表,报上级有关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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