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备安装调试现场安全管理规定

  
评论: 更新日期:2014年06月23日


        1  总则
        1.1  本管理规定适用于中国化学工业桂林工程公司(以下简称CGEC)提供设备开发供货合同范围内的设计项目。指导所有从事设备现场安装调试人员事故防范和安全管理。施工单位应根据此规定提供支持文件,并且具体细化。
        1.2  制定设备现场安装调试安全管理的目的:是防止触电,防止高空坠落,防止物体打击,防止机械伤害,制止习惯性违章操作,认真贯彻公司在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方面的方针。
        2 环境、安全目标:
        2.1   不发生工伤死亡事故。
        2.2  不发生重大设备事故(设备损失修复费在10万元及以上)。 
        2.3  不发生重大火灾事故(经济损失在人民币5万元及以上)。
        2.4  现场固体废弃物及时得到清理。
        2.5  施工现场噪声达标排放。
        3 安全组织机构
        3.1 根据CGEC安全生产管理规定要求,由开发公司第一管理者担任设备现场安装调试领导小组组长,其它部门领导、机械、电器设计组组长及项目经理任组员,成立安全领导小组。
        3.2 设备安装调试现场由现场负责人(通常是项目经理)任兼职安全管理员。全面负责该项目设备安装调试的现场环境、安全管理工作。
        4.安全生产责任制及规章制度
        4.1 开发公司第一管理者是设备现场安装调试的第一责任人,对设备现场安装调试负全面领导责任,其主要职责:
        4.1.1 负责贯彻国家及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和规定。
        熟悉并执行CGEC安全生产规定、制度,保证CGEC安全生产目标的实现。
        4.1.2负责CGEC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建立和贯彻落实。
        4.1.3  建立健全安全管理机构。
        4.1.4  主持每半年一次的安全例会,定期开展安全大检查,组织制定年度安全
        生产目标和安全工作计划,并督促落实。
        4.1.5  随时了解安全生产情况,并及时解决存在的安全隐患。
        4.2 安全管理员的主要职责:
        4.2.1 督促与设备现场安装调试有关的各项安全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
        4.2.2  组织参加设备安装调试的有关人员对设备开车前的安全大检查,并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
        4.2.3  定期检查安装调试现场各种危险源和环境因素,作好现场《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检查表》记录,对不符合项制定措施及时整改;
        4.2.4  对重大危险源及重大环境因素制定具体措施实施有效控制;有权制止危及人身和设备安全的违章指挥和违章行为。
        4.2.5  参加事故调查、分析,做好事故的统计及报告工作。
        4.3  现场作业人员的安全职责
        4.3.1  严格执行安全工作规定及安全措施,不违章作业。
        4.3.2  作业前检查安装调试现场,做好安全措施,确保个人安全和不影响他人安全作业。
        4.3.3   发生人身事故应立即抢救伤者,保护事故现场并及时向上级
        报告。
        5、安装调试现场一般要求
        5.1  防火
        5.1.1  标牌和告示是预防事故和火灾的警示牌。标牌应用中文、英文或工人使用
        的主要语言书写。它们应设在显眼的地方并不得随便移动和替换。
        5.1.2  安装调试车间、现场办公室等允许使用火或可能发生火灾的地方要设有灭
        火器。灭火器应时刻随手可得。不得在灭火器上悬挂任何东西,不能有异物,并至少每月检查一次。
        5.1.3  吸烟只允许在受控的条件下在指定地区进行。在安装调试现场严禁吸烟。
        5.1.4 在必要的地方要建立防火墙。
        5.1.5  在允许使用灭火器的地方,如安装车间、办公室、吸烟区和动
        火工作区应设置灭火器。在上述每一地区应至少放一个灭火器。所有的管理人员和班组长都应受训学会使用灭火器。
        5.1.6  现场所有固体废弃物,不可长时间堆放,应及时清理干净。
        6、安全装备
        6.1  所有的工人均应穿合适的工作服和穿安全鞋。
        6.2  从事气焊、切割和电焊的工人,应按要求戴手套和面具以防受伤。从事电焊、切割或其它类似工作的人员,要求戴头盔或有一定遮盖、过滤作用的护罩和手套。从事打磨或类似工作的人员要求戴有安全过滤作用的眼镜以保护眼睛,或戴面具来保护面部。
        7、安装调试现场
        7.1  安装调试现场如需设置各项临时设施,以及机具、材料和水、电、气(汽)管网等,均应符合安全防火和工业卫生要求。
        7.2  安装现场内的坑、沟、孔、高压电气设备、易燃、易爆场所等必须设置围栏、盖板及危险标志,夜间应设信号灯,必要时,指定专人负责监护。各种防护设施,安全标志,未经项目负责人批准,不得移动或拆除。
        7.3  安装调试车间应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在安装现场建立和执行防火管理制度。设置符合要求的消防栓和消防器材,并保持完好的备用状态。
        7.4  公司应切实做好安装调试现场安全保卫工作,采取必须的防盗措施。在现场周边设立维护设施,非工作、操作人员不得擅自进入工厂车间现场。
        7.5  车间现场的各种安全设施和劳动保护器具,必须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保养及时消除隐患保证其安全有效。
        7.6 安装调整时,应尽量避免大铁锤直接敲击设备产生噪音污染和损伤设备,必要时铁锤包布,或被击部位垫硬木板,或者采取其它有效减震减噪措施。
        8、安装机械与电气设备
        8.1  安装机械进现场,需提供年检报告,并须经安全检查,合格后方准使用,操作人员必须建立机组责任制,并按劳动部门的规定持证上岗,禁止无证人员操作。
        8.2  各种安装机械应编号并设专人管理,上岗人员按该机械安全规程操作,定期维护检修,保证机械性能良好。
        8.3  各种安装机械及其传动部分和危险部位,必须设防护装置,起重机械上的各种安全装置必须齐全完好。
        8.4  安装现场的电气设备、工具、用电线路,必须有持证电工专职维护管理:
        8.4.1  所有电气设备必须保证接线正确,保证接零或接地良好。
        8.4.2  架设的高、低压电气设备必须符合有关电气安全工作规程的要求。
        8.4.3 手持电动工具和移动电器用具,必须绝缘良好,应配置漏电保护装置,并确保安全接地良好。
        8.4.4 行吊车、龙门吊及铆焊平台必须保持接地良好。
        8.5  安装机械启动前,应检查地面,基础是否稳固,转动的部件是否充分润滑,制动器、离合器是否动作灵活,经检查确认后方可启动。
        8.6  安装机械运行中,如有异常响声,发热或其他故障,应立即停车,切断电源进行处理。
        8.7  安装工具
        8.7.1 所有的安装器械和机械设备在使用前都应由有资历的机械工程师检测,并确认处于安全工作状态。检测至少每月进行一次,以保证安全操作。检测结果要有记录。一旦发现机器或设备有不安全因素,应停止使用,直至修理完好为止。所有的机器或设备的修理工作应在指定的地区进行。维修程序应根据制造商推荐的方法进行。机器设备只能由指定的人员操作。需要有操作许可证才能操作机器或设备必须符合条件的人员操作。机器设备要锁好或关闭好,以防止未经许可的人员起动。静态机器应安全在牢固的地基上。动态机器应设有刹车系统。在加注燃料时应关闭发电机。在所有的机器设备上都要标上、漆上或贴上负责人、操作人员和公司名称。机器只能用于其设计目的。
        8.7.2  所有的皮带、齿轮、轴、滑轮、链轮、心轴、飞轮或其它往复的、旋转的或移动的部件或设备,都应该有保护盖,以防止人员接触。在吊重设备上的绞鼓应配有适当的齿轮或其它有效的锁住装置。
        起重机的吊勾上应装有停止器,以防止绳索滑落。所有的压力设备和系统应配有合格的安全释放阀和压力表。
        8.7.3  任何被确认为不安全的压力设备或压力系统都要标上“机器损坏”“严禁使用”等标牌。这样的设备只能在修缮后才能使用。压力设备只能由合格的经授权的人员操作维修。建议安全阀的压力设在不超过其工作压力的110%,从安全阀、释放阀和风箱排放出来的气体不应对着人员。除非在维修时,安全安装或装置不得移开。压缩机及其有关设备应放在便于工人进行安全操作、维修和护理的地方。所有的空气压缩机在其释放的压力超过该系统最弱部分所允许承受的最大工作压力时,应能自动停止工作。在更换工具或进行修理工作时,空气软管上的截止阀应关闭。工作开始之前应开启集气器的排气阀以便排气。
        8.8  手动工具管理
        8.8.1  所有的手动工具须妥善保管,并只能用作指定用途。使用前要检测电动工具是否处于安全工作状态。要进行周期性检查,以确保其处于安全工作状态。不得使用有缺陷的工具。当在高空作业时,不使用的工具要稳固地放在挂钩上。严禁将工具或材料从一地扔向另一地,或从一个工人扔向另一个工人,或扔向低处。在有危险气体存在易引起火灾或爆炸的地方,只有使用无火花工具。电动工具只能由指定人员操作。所有的便携式电动工具应使用柔韧的橡胶电缆。电缆的连接应使用防水的连接器。所有的插座和插头都应安装在木板上。在钻孔或打磨时严禁带手套。电动手工工具要接地。
        8.8.2  严禁使用断裂或损坏了砂轮。除非装有调速器来限制旋转速度。其它使用于压缩空气的工具,要从管子中排净,方可卸下工具。空气软管的压力承受能力应由制造商标明,使用中不得超过这一限度。不得使用有缺陷的软件。不得将软管留在梯子、台阶、或走道上。严禁用压缩空气吹扫手上、脸上或衣服上的灰尘。
        9、焊接作业
        9.1  焊接作业时,要注意防火,防爆工作,严格按有关规定办理动火作业证,对动火周围易燃、易爆物应清理干净。如附近沟地,可能存在可燃气体,液体时,应采取有效的安全技术措施。
        9.2   电弧焊、割必须做到:
        9.2.1  电弧焊要设置独立的电源接线。
        9.2.2  电焊机的二次线圈及外壳必须接地或接零进行保护,其接地电阻不得大于4Ω;
        9.2.3  在特殊环境条件下作业时,应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
        9.3  氧乙炔焰焊(割)作业安全必须做到:
        9.3.1  焊接作业的工具,必须符合质量标准,焊炬、控制阀要严密可靠,氧气减压要灵活有效。气体软管应耐压合格,无破损;
        9.3.2 氧气瓶、乙炔气瓶不得靠近热源。并禁止倒放,乙炔瓶不得卧放,钢瓶内气体用完后,必须留有余压;
        9.3.3  氧气瓶与乙炔瓶之间,应留有足够的安全距离和明火点应保持10米以上的距离;
        9.3.4  在高压电源线及管线下,禁止放置乙炔气瓶;
        9.4  等离子切割,氩弧焊接等特种作业时,应采取有关安全防护措施。
        9.5  焊工在操作中要遵守焊工安全技术操作规范。
        9.6  在多人作业或交叉作业时,从事电弧焊作业要设有防护遮板,以防止电弧焊光刺伤他人眼睛。同时设置通风设备,减少焊接烟气对人体的伤害。
        9.7  焊接和切割工作
        9.7.1  应每天检查所有的焊接和切割设施。替换或修理有缺陷的仪器和设备。诸如气瓶、橡胶软管和碎片等易燃材料、及设备应移开,以免接触焊接或切割的热气、火花和熔渣。只有在安全的情况下,才能在高空进行焊接或切割工作。
        9.7.2  焊机应放在离地面15厘米的高度以保持干燥。焊机应水平放置,并用合适的楔片,以保证处于水平位置。所有的电焊机应有效地接地。电焊机的电线要有较强机械性能和合适电力性能,以适用需要。须使用合格的连接器连接焊机和焊把之间的焊接电缆。只能使用通过检验的焊把。一旦焊接工作暂停或焊接人员离开现场,要切断电源,将焊条从焊把上取下。
        9.7.3   气瓶应竖立存放在通风的地方,并用钢板或防火帆布遮盖,防止阳光照射。气瓶使用时,应固定在可移动的架子、手推车上,或绑扎在竖立的支架上。所有乙炔和氧气瓶的调节器都应装上相应的回火装置,以防止产生因回火而引起的火灾或爆炸。气瓶在储藏、转移或在没装调节器时,都应安上气瓶盖。使用乙炔气瓶时,不能倒置,并防止晃动。氧气瓶及其配件应远离油脂,也不能用沾油的手或手套操作。所有的气瓶都应打上“装满”或“空罐”的字样标签,空罐子应及时送回存储区。所有软管之间,软管与焊枪之间、软管与调节器之间的连接器,都应用办管夹绑固。凡是玻璃破碎的压力表或损坏的调节器都应更换掉。在工作开始之前,应用肥皂水检查所有的管子连接处是否漏气。在工作暂停时,应关闭焊枪开关,停止供气。在工作完成时,应关闭储罐阀,把调节器,软管都收装在工具箱里。
        9.7.4使用砂轮切割机时,尽量安排在下班时间作业,或在厂方指定场所作业,被割物体必须紧固。现场切削及废弃碎物应及时清理。
        10. 高处作业
        10.1  凡在坠落高度基准面2米以上(含2米)位置进行的作业称为高处作业。高处作业的级别和种类按国家《高处作业》GB3608-83标准执行。
        10.2  高处作业前必须办理《高处作业许可证》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指定专人负责,专人监护,并严格履行审批手续。
        10.3  高处作业人员,必须经体检合格,凡不适应于高处作业人员,不得从事高处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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