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维修人员必须服从上级领导的安排,认真做好设备维修工作。
2、维修人员必须凭“设备检修作业票”进行维修,“设备检修作业票”统一由操作者填写,并由车间负责人签字后交到调度室,再统一安排给维修工实施维修。
3、值班时间内发生的设备故障,一律由值班维修工承担负责修理,并按接到设备检修作业票先后或设备维修的急缓依次修理。
4、维修人员在未确准设备故障原因时,不可盲目随意解体设备。
5、维修人员在排除设备故障后,须认真地在“设备检修作业票”上写明维修措施和方法及调换零件名称和修理工时,由须操作工签字认可。并对此次维修做出评价(优、良、中、差)。
6、维修人员在修理完毕后,应立即将填写完整的“设备检修作业票”交到调度室,并由设备部备案存档。
7、维修人员在维修过程中,如修理同一台设备,当天发生三次同一故障时,维修工该天作为事假处理,不记发工资。
8、设备维修责任承包者,必须对承包范围内设备的维修质量和维修速度负全部责任。
9、责任承包者必须加强本承包范围内设备的完好状况、文明操作情况、润滑情况、“三保”情况等巡视检查,密切关注,并有权制止违规作业行为,操作者不听阻止,按规定从严处罚。
10、设备承包者如维修工作做得不够完善,引起车间提出投诉的,按照《设备专业管理办法考核》规定进行处罚。
11、维修工的工作业绩,由设备科、车间负责人及设备操作工考评,考评结果与当月奖金、年底奖金、工资调整挂钩。
12、如遇设备搬迁、安装、调试和动力照明设施等工作时,则由设备部统一调度、安排。
13、维修人员不准长时间呆在办公室内,不准在车间、办公室、配电房内吸烟。
14、值班时间脱岗或干与工作无关的事情,视情节每次给予10到50分的考核。
15、维修人员在维修过程中,如修理同一台设备,需要操作工对该设备进行倒换维修,车间班长带领本班人员做好设备倒换记录,并填写设备倒换作业票,配合检修人员认真完成设备维修,在倒换期间务必不要发生安全事故。